與其說DSM-5有問題,不如說使用DSM-5的方式有問題。(標題ragebait🙂↕️)
DSM-5發布以來批評從來沒少過,受到最大的其中一個批評就是評估者間信度,同一個個案給不同醫生或心理師診斷可能得出不同結果。不過用這種方式去推翻DSM-5,最多就是讓他們給出更有力的診斷標準,使用DSM-5的人們,那心中的糾結還沒解決。
(以下內容有現象學基礎概念再閱讀會理解更完整,可至vocus搜《現象學十四講》來看看別人如何介紹現象學,或是問Gemini,若有任何讀者不友善、錯用概念的地方歡迎告知UwU)
(以下內容含個人觀點,非全然引述自專家、權威者的可信資料,敬請思辨)
以為自己掌握了本質:邏輯恰冷寂(challenge)
依照DSM-5的定義,重鬱症(Major Depression Disorder)的診斷標準為「心情惡劣、失去興趣、體重顯著增減、睡眠顯著增減、顯著焦躁或遲緩、失去活力、罪惡感、注意力分散、自殺或自傷意圖」之9個症狀的5個以上,且需符合前兩個其中一個。
那我們可以藉此定義推論重鬱症的「本質」嗎?讓我們看看這兩個案例:
小頤:完美主義思維讓他喘不過氣,常躲進廁所等情緒海嘯過去,失眠且過度焦躁以致無法集中精神,認為未來沒有希望並安排周詳的自殺計畫,被診斷為「重鬱症」
小儒:小孩離世後,時有脾氣差、罪惡感重重、無動力、嗜睡、食慾過剩、酒癮、自動地流淚等症狀,被診斷為「重鬱症」
這個「重鬱症」是否在這兩個案例中有本質呢?沒有!即使兩個人都叫重鬱症,但他們的憂鬱,卻不是一回事。
紛紛落為疾病實體:假的同一性
解釋一下維根斯坦提出的「家族相似性」。以常用的例子說明:「遊戲」二字指涉的東西有共同定義嗎?有些遊戲是運動類,有些遊戲是棋類,有些遊戲是哲思與教育類,有些遊戲是線上的……,這些遊戲不依賴一個共同的本質作為核心,而是A跟B相似、B跟C相似、A跟C則不相似。回到重鬱症,為甚麼我說重鬱症在這兩個案例中沒有本質,就是因為他們不僅沒有行為上的共同症狀(可以滑上去double check),連精神上挫折的脈絡都不同,可是依照DSM-5,他們都是重鬱症患者。
「重鬱症」明明就是一個家族相似性的指稱,卻可以看到在心理病理學討論中,重鬱症卻像一個標籤一樣,在病患上方顯示著「↓重鬱症患者↓」彷彿若有其事一樣。患者淪落為一個形上的疾病實體,形成精神醫療「可知覺本質的幻覺」,也就是假的同一性。
哎呀,這時生理心理學家、醫學家、化約論者就要出來跳腳了,重鬱症研究到至今已經確定有生理因素影響了,還不能拿生理脈絡當作重鬱症的本質嗎?不,不能。首先現在相關研究就已經外部效度不高了,還頻頻變換(血清素、皮脂醇、紋狀體、基因,誰是兇手?);再者,假設明天科學家研究出了重鬱症都具有某生理本質且只有重鬱症有,我們還是不能說重鬱症有本質,其解讀分歧為:
1. X為某生理特徵,重鬱症=X,重鬱症本質為X(重鬱症伴隨X出現)
2. X為某生理特徵,X以特定型態伴隨重鬱症出現,其根本脈絡為精神上的主體經驗
所以至多我們只能夠說,重鬱症有生命跟生理的雙重脈絡。
註:本質≠共通點≠定義,重鬱症診斷很大程度仰賴精神困擾,藉由精神困擾推估生理本質是可疑的,生理本質是可以兩人之間對調的,而精神困擾(永遠)無法,兩者異質時推論是不可保證的。
未能完成顯露的生命脈絡:台灣案例
林淑蓉(2008)在《台灣人類學刊》發表對於思覺失調症(港:精神分裂症)的田野調查,發現患者的妄想、幻覺,其內容明顯對應患者的生命脈絡。
像是調查中,思覺失調症患者昭治(化名),長期處在性別歧視、缺乏社交且被丈夫施暴的環境,其幻覺中就出現另一對夫妻同時以同輩與長輩的身分向他說話,其內容多是責備、氣餒、傷害的,對應昭治痛苦的生命脈絡。另一個思覺失調症的患者文泰(化名)則是從強迫性精神官能症轉變為思覺失調症,起初是看見自己缺氧而嘴角發黑、止不住污辱佛教的菩薩的念頭,後來藉由自己的修行經驗、中醫身心理論、儒家善惡觀,結合出一套邏輯斷裂、不連貫心理理論,以此攻擊別人或自責。
這樣的症狀在精神醫療統稱「妄想」、「幻覺」,但林淑蓉用更加精確的形容來代替:「變異的自我感」。這代表患者異常的身體經驗,回溯到超我跟社會期待下的自我意象,患者通常形塑負面的自我形象,並體現或溯源至身體經驗上,而身體經驗被自動賦予意義,回溯到自我在社會上的建構身分……如此循環。「身體經驗→自我意象→症狀」是明確的,沒有身體經驗就沒有自我意象,沒有自我意象就沒有症狀,症狀無法以空有症狀的空集合型態顯現。但DSM-5讓這件事看起來就像「可以」或是「剛好的」——患者有這些症狀,剛好夾雜自我意象;忽略自我意象,症狀就是症狀,這是可以的。
這就是手冊如何讓生命脈絡不顯露。
打破DSM-5的幻覺:證明不能用命名疾病找到本質
這裡要先介紹現象學的三個思考方式:
- 同一與多重:同一個立方體,站在不同位置接收到的畫面是多重的;同一個詞彙「遊戲」可以有多重的指涉。
- 顯現與不顯現:同一個立方體,A面對我來說顯現,B面對我來說不顯現,站在立方體的另一面的你則相反,A面不顯現而B面顯現。
- 部分與整體:可以獨立出來的部分稱作片段(pieces),依附整體而存在的稱作環節(moments),所以樹枝(片段部分)可以從樹(整體)上折下來,我的感官(環節部分)不能從我(整體)中獨立出來。
先前提到關於精神困擾被命名、分類成形上的疾病實體,精神分析師兼現象學家Stolorow(2023)認為這是笛卡兒的心物二元論思想傳承下來導致。笛卡兒把心智跟世界的關係去脈絡化,認為世界上的實體分為精神實體(思維物質)跟物理實體(延展物質),切斷心智跟世界的親密聯繫。胡賽爾則認為,意識總是指向世界的某元素,不是這樣的話就不是心智了,因此心智不脫離世界而存在。
精神困擾不脫離心智而存在,形上的疾病實體就是脫離心智而存在的。要正確理解精神困擾,Stolorow提出「情緒創傷」,當世界顯得人類有限,人類「向死而生」的殘酷事實暴露出來,造成情緒創傷,使人時空停滯,創傷者的經驗世界變得無法與外界共量,心智失了功能(dysfunction,心理病理學說法,並非Stolorow原話)。他更激進地認為精神疾病就是重度創傷脈絡。
回到DSM-5,要打破DSM-5的清單操作主義,我們要認知到幾件事:
- 個人生命脈絡對於被命名的精神困擾是多重的
- 精神困擾不可擺脫個人生命脈絡(精神困擾是個人生命脈絡的環節)
- 精神困擾不可擺脫個人心智(精神困擾是心智的環節)
- 心智不可擺脫世界而存在(心智是世界的環節)
在單一的精神困擾,如泛焦慮症,背後有多重的脈絡,如深信不疑的錯誤信念、童年的失落經驗、教育水準低下等等(與焦慮症有關的因素),當有人說A人與B人都被泛焦慮症所苦,並不表示這二人承載同一本質的心智,或是有因果脈絡的同一性,而僅有一致的診斷形容。另一方面,精神困擾脫離不了心智,DSM-5彷彿假設心智的另一端有一個實體正在操控心智,使心智出現一些不可控的現象,但事實是精神困擾只是心智的一個現象,縱然不能完全掌握,也是心智的一部分。一個被命名的精神困擾,等同於脫離心智,以一個生理數據或行為基礎的型態被心智所感知,也許化為了世界的一部分,以這種因某東西有問題而詳細感知的狀況,海德格(Heidegger)會說「手前性」,就像一把壞掉的槌子被拿在眼前凝視,疾病實體似乎也被患者這樣凝視著,但患者看到的不是心智而是疾病標籤。精神困擾顯然有時不具手前性,因為他有時是像正常的槌子伴隨我們工作,他貼近我們的生活,他是一個生命的狀態,不是一頂帽子,海德格會說這是「及手性(就在手上)」。
發現了嗎,當我們宣稱有一系列的人因為符合「心情惡劣、失去興趣、體重顯著增減、睡眠顯著增減、顯著焦躁或遲緩、失去活力、罪惡感、注意力分散、自殺或自傷意圖」之9個症狀的5個以上並有前2個至少一個,而戴了頂「重鬱症」的帽子,他們的精神困擾從生命脈絡、及手性脈絡,瞬間被詮釋成生理或行為脈絡、手前性的、形上的。這兩個對精神困擾的詮釋大不同,完全可以說DSM-5錯誤解讀精神困擾的本真,這屬於現象學上「顯露之真的錯誤」,意即一個東西無法如其所是地顯現出來。
結論:看見受苦的「人」
規避這個顯露之真的錯誤,讓我們看見人。
其實這個錯誤很自然,宣稱「我有ADHD」跟「我符合DSM-5上ADHD的清單定義」是等價的,那自然是看我們如何詮釋。可是問題是,今天走到診間的,要被判罪刑的,要領保險的,不是一團症狀,也不是那個頭上有「↓XXX患者↓」的演員,是一個人,一個生命脈絡的人。
完全可猜想,他們簡單跳過生命脈絡,認為難以更改生命脈絡的影響,所以乾脆假設有一個無形的疾病實體正在影響一個患者,是這樣嗎?這值得討論(DSM-5的意向性),不過讓我們以此作結——
手冊給你一個病名,
生命給你的名份,卻缺席在其中。
這樣作結比較漂亮(好),後續我們將進入DSM-5的意向性,敬請期待。
參考資料
中文資料:
林淑蓉(2008)。身體、意象與變異的自我感: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主體經驗。臺灣人類學刊,6(2),3-46。
Stolorow, R. D.(2023)。〈情緒困擾、創傷與本真性:現象學脈絡論的觀點〉。《哲學新媒體》。https://philomedium.com/contributions/82865
林家興 (2015)。心理疾病的認識與治療 (第2版,209頁)。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資料: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APA] (2013).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 (5th ed.). Washington, DC: The Author
Robert, S. (1999). Introduction to Phenomenolog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