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以前,我曾讀過一本書,書名寫著《35歲前要做的33件事》。那時的我,總以為人生是一場只要備妥地圖就能抵達終點的拉力賽。
然而,歲月一晃動,腳步就不小心跨過了那個門檻好遠好遠。回頭看才發現,人生從來不是設定好什麼就能完成什麼;有時轉瞬之間能湊巧完成三兩事,有時就算十年,也磨不出一件功德圓滿。那些年,誤解了「吃苦」的意義
年輕時,我總把「吃虧就是佔便宜」、「吃苦當作吃補」掛在嘴邊,像是某種精神麻藥。那時的我,天真地以為只要吞下委屈,在命運的某個轉角,總會有一個全知全能的「讀者」跳出來主持正義,為我的隱忍拍手叫好,給予遲來的公平。
我從未想過要好好善待那個吃下委屈的自己。
直到現在才驚覺,人生的舞台上,除了身在其中的劇中人,根本沒有所謂的觀眾。那些你以為被看見的犧牲、被記錄的忍讓,其實在流動的時光裡,只有你自己記得。
關於公平:不過是求一個想要的小結局
我們曾如此執著於公平,後來才明白,所謂的公平,往往只是得到一個「自己想要的小結局」。
站在人生的中場,我學會了不再要求誰來配合我的角色,而是努力活出自己的劇本。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視角,同一個動作,折射出不同的光影:我覺得是惡的,在他人眼裡或許是善;我覺得背後被捅了一刀,對方卻自認是在主持正義。
當我自詡為正義的一方時,誰又是那個惡人?這種是非對錯的辯證,曾在無數個深夜裡讓我輾轉難眠。
下半場:做完這一世的功課
現在的我,不再糾結於誰的劇本與我衝突,也不再期待任何人的掌聲。
生命的盡頭,或許才是這世間唯一絕對的公平。在那之前,我只想用剩餘的半輩子,安安靜靜地做完這一世屬於我的功課。
不強求理解,不渴望平反。寫完這一章,就會頭也不回地離開,去往那個不需要再爭論對錯的彼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