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會憑著經驗跟觀察,得出一個結論:
「男性的共情能力,好像比女性弱一點。」這種感受當然不能直接當成客觀事實,但它其實可以提供心理學研究一個方向。
2006年,神經科學家Tania Singer及其團隊在《Nature》發表了一項研究。

實驗是這樣設計的:
兩名「玩家」在房間裡進行資源分配遊戲,一人遵守規則,另一人則時不時作弊,就是那種會讓人覺得有點討厭的類型。受邀來的志願者可以清楚看到誰在作弊,而且當有玩家輸掉遊戲時,還會被施加電擊作為懲罰。
乍看之下,這個實驗是在觀察「人在處於劣勢時會不會作弊」,志願者也都是這樣理解的。
但實際上,這兩名玩家都是演員,真正被觀察的對象,其實是這些志願者。
這種設計在心理學實驗中很常見,讓參與者以為自己在協助研究,但其實他們才是研究對象。
這次一共有32名志願者參與,16名男性、16名女性。
當被電擊的是那位作弊的玩家時,腦部掃描顯示,男性志願者的大腦獎勵系統會被激活,產生愉悅反應,有點類似「幸災樂禍」的感覺;但女性志願者則沒有明顯變化。
而當被電擊的是那位公平的玩家時,無論男女,都會激活大腦中的共情相關區域。
這個實驗比較合理的結論是:
男性和女性的共情能力本身差不多,但男性在面對「不道德或不公平的人被懲罰」時,更容易產生愉悅感。
這讓我想到一個很有趣的東西。
在大陸男頻爽文裡,如果主角要「打臉」一個反派,作者通常會花很多篇幅去刻畫這個反派有多陰險、多狡詐,讓讀者先對他產生厭惡。
這樣等到主角反擊的時候,讀者才會覺得爽。
如果沒有這個鋪墊,那主角就只是單純在欺負人,變成胖虎打大雄而已。
正常人很難代入胖虎,更不可能為他欺負大雄而感到開心。

從這個角度看,這種「爽感」其實是有心理機制在支撐的。
當然,這個實驗本身樣本數只有32人,其實偏小,比較適合作為參考,而不是當成絕對結論。
最近有一個國外博主引用了這個實驗,然後得出了一個結論:
女性的共情能力是「不分好壞的」。
這種明顯誇大的說法,反而幫他帶來了不少流量。
如果你平常有在刷抖音或類似平台,很可能已經看過類似的觀點。

這篇貼文的核心,是在講所謂「白人自由派女性的自殺式共情」
但我個人覺得,這種把研究斷章取義、再包裝傳播的方式,其實對心理學是一種傷害。
很多人看到之後,會以為:
「你看,女性共情氾濫,這可是心理學證實的。」
但問題是,心理學根本沒有證實這種結論。
你看到的,只是被剪裁過的觀點,再加上一點「權威背書」的包裝,讓它看起來更像真的。
退一步來說,心理學本身就是由各種不同觀點組成的,這些觀點需要不斷被驗證、甚至被推翻。
像弗洛伊德的很多理論,到今天也還沒有被嚴格實證支持,因此爭議一直都很大。
他本人其實還有個滿經典的小故事。
他常常把某些「又長又直的物體」解釋為性象徵,但他自己卻是個重度雪茄愛好者,甚至抽到罹患口腔癌、需要手術的程度。
有人問他:那你嘴裡的雪茄,也象徵那個嗎?
他回答說:有時候,雪茄就只是一支雪茄。
講到性別與共情,我也想到不久前香港的一項研究。
研究發現,當男性志願者透過醫學方式提高血液中的睾酮水平後,大腦中的共情反應會受到抑制,他們會變得比較自我,對他人的關心減少。
不過研究也提到,他們對親密對象的關心並沒有明顯改變。
某種程度上,這種「對外冷、對內熱」的狀態,其實還滿接近很多人心中所謂的「霸總」形象。
但你也可以想像,如果這種研究被惡意簡化,會變成什麼樣的標題:
「震驚!男人睾酮一升高就變冷血!」
「心理學證實:男性天生更無情!」
甚至像我這篇文章,如果我要刻意帶節奏,也完全可以寫成這種標題。
但這種話,真的能算是在講心理學嗎?顯然不是。

也許可以這樣理解:
在人性的深處,像是存在一段模糊的「源代碼」。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隱約感受到它的運作,但用語言去描述,總是會失真。
心理學的工作,就是透過一連串實驗,慢慢把這段「源代碼」描出來,像是在一點一點復原一張模糊的地圖。
但如果這些研究被隨意截取、扭曲,再拿去服務流量與情緒對立,那就完全背離了心理學原本的意義。
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哪個性別比較好或比較差。
而是——
當我們談論人性時,我們到底是在理解它,還是在利用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