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說的是,古漢文世界的行政公文,其實寫法是蠻清楚的。檔案中經常會以「據……」、「……等情」、「……等因」之類的套語開頭。目的是要明白了當地聲明,這份公文是「根據什麼法條/旨意」、「回應什麼情況」、「出於什麼目的」而寫的,並且能夠就此完整說明它是在跟哪一份公文對話。
那麼,要怎麼避免在簡述這些前情提要時,不小心變成傳聲筒遊戲,導致資訊扭曲呢?很簡單:把它要回應的公文內容,嗯,再抄一遍。
所以B官為了回應A官,就會把A官的公文一大部分重抄進自己的公文開頭,如果有個C官要加入論爭提建議,就會出現「A官說(巴拉巴拉)然後B官說(巴拉巴拉),我說(巴拉巴拉)」,以此類推。有些檔案的前情提要就變得超級長,甚至比本文還長。
對於當下的帝國行政運作來說,這種寫法完全合乎道理。但對於後代史學家而言,這些檔案一捆捆疊在一起,就會變成很難走出來的迷宮。拆解公文的呈轉關係也就成為研究者的技藝之一。作為曾經拆解過的人之一,敝人在下我必須說,有時候不斷看到重複的內容,感覺有點冗。
比如說,最近在看明嘉靖時代李福達案的資料《欽明大獄錄》。同樣的內容因為不同的奏章,反覆出現,第一次翻到嘉靖皇帝生氣「你每緣何不將兩情虛心細審,輒欲扶同入人重罪,非朕恤刑之意。這一干人犯,且都監著,待齋祀畢日,拿在午門前,待朕親問!」時,可能會有些新鮮感,但接下來每過幾頁,就:
「你每緣何不將兩情虛心細審,輒欲扶同入人重罪,非朕恤刑之意。這一干人犯,且都監著,待齋祀畢日,拿在午門前,待朕親問!」
「你每緣何不將兩情虛心細審,輒欲扶同入人重罪,非朕恤刑之意。這一干人犯,且都監著,待齋祀畢日,拿在午門前,待朕親問!」
「你每緣何不將兩情虛心細審,輒欲扶同入人重罪,非朕恤刑之意。這一干人犯,且都監著,待齋祀畢日,拿在午門前,待朕親問!」
……當下忍不住浮現一些日式早期RPG,NPC都只會重複同樣台詞的情況(國王:勇者!這樣就必須死後復活,真是難看啊!)
翻過幾頁後終於不再重複看到類似的段落,感到苦盡甘來之時,就發現:
「復於午門前會問得一名,張寅即李福達,又名李五,年六十七歲……」
壞了,這是要把李福達案重頭再說一遍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