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兩點半,一個三歲的菲律賓小女孩在台北車站大廳跑跳玩耍。她的父母坐在旁邊休息——這是他們第二次來台灣旅遊,當天才剛下飛機。
一個四十歲的男人走過來,覺得小女孩擋了他的路。
他從後面踹了她的腹部,把她踹倒在地。然後他又踩了她的背。
整個過程不到一分鐘。結束之後,他大搖大擺地走了。
我讀到這則新聞的時候,反覆看了好幾遍「擋路」這兩個字。
一個三歲的孩子,在一個公共大廳裡跑跳,擋了一個成年男人的路。這是他自己的說法。十天前,他在松山車站也打了一個迎面走來的女人,理由一樣:擋路。
什麼樣的人,會覺得一個三歲的孩子「擋」了自己的路?
很明顯,答案不是「瘋子」——雖然他被逮之後自稱有精神問題。答案是:一個把公共空間當成自己私人走道的人。
在他的世界裡,路是他的,動線是他的,任何出現在他前方的人體都是障礙物,需要被移除。
女人是障礙物。三歲的孩子也是障礙物。
讓我不舒服的地方,不只是暴力本身。
而是這種「你擋了我的路」的邏輯,其實並不罕見。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見過它的各種變形:在捷運上用包包占位子的人、在騎樓停滿機車讓行人無路可走的車主、在排隊的時候,想辦法插隊覺得自己的時間比別人的更值錢的人。這些行為的底層邏輯是同一個:這個空間是我的,你擋了我就是你的不對。
差別只是程度。多數人把「你擋了我的路」的不滿停留在翻白眼、或低聲抱怨的階段;這個男人的不滿,被升級成一腳踹向三歲小孩的腹部。
但令我真正憤怒的,不是這個人。
是系統。
十天前,四月十五日,他在松山車站因為同樣的理由攻擊了一個陌生女子。警方逮到了他,然後呢?他回到了街上。十天後,他在台北車站又做了一樣的事,對象換成了一個三歲的孩子。
台北市民做了他們該做的事:事發當下有人報警,鐵路警察幾分鐘內趕到,把人逮了。女童的父親說他很感謝現場那些幫忙的陌生人,這座城市的人沒有讓他失望。
但我想說,令人失望的是這座城市的制度。
一個已經有隨機攻擊前科、居無定所、情緒明顯不穩定的人,被抓了、被放了、然後在十天之內再次傷害一個比他弱小得多的生命。從松山到台北,中間只隔了幾站,但這幾站之間,沒有任何一道防線攔得住他。
我一直在這個系列裡寫台北的文明感;寫陌生人之間的信任,寫排隊的秩序;寫真誠的人際互動。我至今依然相信這些是真的。
但文明感不能只靠市民的自律和善意來支撐。當一個有明確暴力紀錄的人可以在十天之內重複犯案,那不是市民出了問題,而是保護市民的機制出了問題。
那個菲律賓家庭選擇第二次來台灣。他們信任這個地方。
可惜的是我們的制度,沒有守住這份信任。
台北還有很多值得慢慢看的角落。如果你喜歡這類城市觀察,歡迎加入沙龍——我們一起在台北的日常裡找有意思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