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近期發布提醒,許多專營銷售未經加工生鮮農、漁產品的業者,誤以為「免徵營業稅、不用辦稅籍登記」,就等於所有稅務義務都豁免,這是相當常見的誤解。
一、生鮮農漁產品的營業稅免稅規定
依法規定,專營銷售未經加工的生鮮農、漁產品確實享有以下寬免:- 免徵營業稅
- 免辦稅籍登記(不需要去辦理稅務登記)
這讓許多小農、漁民、市場攤商認為「不用管稅的問題」。
二、但所得稅的義務仍然存在!
財政部強調,營業稅豁免,並不代表所得稅豁免。若銷售生鮮農漁產品確實產生了收入與利潤,仍屬於「營利所得」,應依規定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該銷售利得計入所得,依法繳稅。
三、兩種稅的義務要分清楚
稅別 | 生鮮農漁產品銷售 |
|---|---|
營業稅 | 免徵,亦免辦稅籍登記 |
所得稅(營利所得) | 仍須申報 ,不得豁免 |
四、常見誤解情境
實務上,我們常遇到以下情況:
- 農民在網路平台銷售自產農產品,誤以為完全不用報稅
- 漁民將漁獲直接銷售給餐廳,未申報銷售所得
- 小型有機農場未區分兩種稅的義務,統一認定「免稅」
五、LY 提醒
若您或您的家人有從事生鮮農漁產品銷售,建議確認每年度收入狀況,並在報稅季正確申報所得,避免日後遭補稅或裁罰。如有疑問,歡迎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