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宗事業可以說是衝上高峰了,但人命苦就是命苦,自己的帳戶被拿去當人頭,連自己都不知道,突然有一天就接到警察的電話,接著要去做筆錄了,這次媽媽有請律師陪同,筆錄完成看似沒事,上了偵查庭直接被檢查事務官一陣飆,是沒有飆罵沒錯,都問那些顯宗沒做過的問題。
接著就起訴到法院,法官說顯宗拿帳號去洗錢,裡面出現不合理金流,顯宗也表示裡面不過就自己的殘障津貼跟薪水,但是法官不相信,因為每個月都有五十多萬進入,顯宗說那是他自己的薪水,法官還是覺得不可能,一個才三十出頭歲的人一個月的收入會有五十多萬。接著強烈譴責顯宗惡劣至極,直接當庭罵人一定重判,七天後還真判了六年有期徒刑定讞,不要說顯宗傻掉了,媽媽也昏倒了,雅子也哭了,知道事情的姐姐跟姐夫也嚇一跳,法官還諭知不得上訴,意思就是這帽子他扣定了,飯店董事長也閃的遠遠的,人一個月後就進去關了。
因為顯宗泌尿系統異常,晚上睡覺一定尿床,剛進去時才中午,吃飯的時候大家都還很客氣,至於顯宗的頭髮,他說他是奉錫克教的,教務規定就是不能剪頭髮,因而頭髮沒剃掉,晚上睡覺就不平靜了,果然尿褲子了,隔壁大哥都沾到他的尿,八個打一個,直到職班獄警出現,獄警叫顯宗東西拿一拿跟自己去獨居房。
「我就說你會出事情,那些人還強迫你雜居,雖然可以讓你包大人,但我要問的是用過的要丟哪裡?不是也有環境衛生的問題嗎?你就住這間了,報告我來寫就好!」
「謝謝哥哥的幫助喔!」
「不是我要幫你,是因為你這個病本來就會影響別人,他們還不讓你獨居,被打死算誰的?這邊一堆重刑犯都是殺人手不抖的欸!」
「我聽說獨居的話是不能下工場的,放風也是單獨放風,是這樣嗎?」
「你很有概念喔,想必進來之前有做功課,你不能去工作,但我看你錢帶的算多,單獨放風可能只有你一個在外面吹風,喔對了,你要學抽菸喔,不然會被欺負的!」
結果顯宗還是每天都在尿床,這位陳大哥總是幫忙洗保潔墊幫忙洗衣服洗內褲的,自己被判決六年確定,老婆每個禮拜都會來看老公,就這樣三年過去,有一天陳大哥跑來說顯宗的假釋過關了,這也表示顯宗可以出獄了,顯宗過了三年日夜不分的日子,有一首歌叫作白天不懂夜的黑正好可以形容顯宗的內心。
其實那些大哥們都很照顧顯宗,當這個小弟弟要離開時大家都鼓掌拍手,最後一餐一定要吃完,而且要筆直的走出去,回頭是不吉利的,被冤枉了三年總算可以出獄,這三年媽媽足足砸了一千萬打抗告,這也是顯宗關三年就出來的原因。
回家之後當然要先抱老婆然後抱媽媽,這次顯宗也沉冤得雪,戶頭內長達兩三年的五十五萬七千塊確定是自己的薪水,顯宗還是想當廚師,但絕對不會回去原來的飯店工作,決定自己開一間餐廳,這對媽媽來說沒有多少錢。
接著開始找店面,顯宗看上一間毛胚屋,裡面什麼都沒有,剛好門口就貼著「租」接著有電話,於是顯宗直接打電話給對方,對方竟然說他五分鐘後就到了,顯宗心想這人到底多缺錢,接著就看一個阿伯到了自己面前。
「我們就別客套了,你一個月要租多少錢?」
「八萬一個月喔!」
「那算了,你這個什麼都沒有要我花八萬一個月租下來,一句話三萬!」
「這我不能接受!」
「我頂多加到四萬塊,這是我的電話,我等你三天,三天後要是還是不租給我我就找別間了!」
接著顯宗就離開了,剛好看到有間餐廳要頂讓,還是超低價才兩百萬就頂讓掉,裡面剛好有個小姐姐,於是進去問了一下,原來這間是小姐姐過世的爺爺留下來的,其實錢不是重點,重點是要有人傳承爺爺的理念,將中國菜發揚光大,顯宗表示有意願買下來,顯宗心想反正租下那毛胚屋也是要花個一到兩百萬裝潢,乾脆便宜兩百萬買下來算了。
接著自己動手做招牌,顯宗用工具刻下「來自心中」,接著把招牌掛上去,這是一間什麼該有的配備都有的房子,只要食材準備好就可以開業,前面三個月就兩個客人來吃,直到第四個月有個藝人來吃過後,到處宣傳,整間店爆紅,一個人已經忙不過來,於是媽媽跟姐姐還有老婆都下海幫忙了。
大家忙到下午兩點人潮都退去了,一家人總算可以吃飯休息一下了,剛好來了個女孩子問有沒有缺人,由於店裡真的缺人,顯宗說自己來面試就可以了,讓大家繼續吃飯。
「小姐您貴姓呢?」
「你不記得我了喔?」
「妳不會是我上法院時坐在下面的書記官吧?」
「那個爛法官讓我坐牢三年!是說你怎麼想不開跑來我這裡找工作?」
「你以為書記官很涼喔,想尿尿要憋著,中午都沒時間吃飯,一天光是開庭就上百次,真的不是人做的工作!」
「我頂多一個月給妳三萬五,跟妳之前的薪水有落差喔!」
「我沒差啊,我房租一個月含管理費才四千,電費了不起兩千,水費才四百五百,夠我活了啦!」
「妳還沒說妳的名字喔!」
「我叫方慧恩啦!」
接著顯宗也把人介紹給大家認識,下午開始人潮又爆滿了,顯宗忙到沒去注意手機有人打給他,直到關門要回家才發現,就是那間毛胚屋的屋主,於是顯宗回撥過去,這人足足打了幾十通電話。
「找我有事嗎?」
「你不是要租我房子嗎?我四萬租給你啊!」
「我說大哥啊,都過七天了才打來喔,我都開張大吉了欸!」
「那我的損失呢?我就是等房租繳貸款欸!」
「我很清楚說三天考慮,你七天後才打怪誰?我這邊都有你來電顯示的時間!」
「那我們法院見吧!」
「不會吧!又要上法院,好吧隨便你!」
結果這人還真的直接跳過警局跟地檢署直接跑去法院遞狀提告,才兩個禮拜就開庭了,因為對方告詐欺,所以顯宗必須出庭,老婆家人都坐在觀眾席,接著法官說明權利後開始問話。
「請問曾先生你是否以詐術使人陷入錯誤進而交付財物呢?又或是使用詐術奪走他人對於動產跟不動產的支配?」法官先問顯宗問題。
「完全沒有!」顯宗直接回答。
「那陳先生你是否有蒙受對方施詐的相關損失?」
「他騙我說要租我的房子結果去租別間,我覺得我受到欺騙因而提告!」陳先生嚴肅的回應。
「你們這個是屬於民事範疇,你陳先生沒有因此實際損失財物,我這邊證據顯示對方給你三天時間考慮,你第七天才打給對方,我們不受理民事糾紛,但你捏造事實提告已經涉及誣告罪,這是公訴罪喔,不可能因為曾先生撤告就結束,關於你的誣告罪我們擇日開庭,這一庭到此結束。」法官宣布結束庭期。
後來陳先生到底怎麼了沒人知道,餐廳生意越來越好,其實顯宗根本不缺錢,也不用工作,做菜只是興趣,想起自己的冤獄三年,是想提國賠,但想想還是算了,沒事出獄就好,目前就照顧好老婆就好,其實媽媽一直想抱孫,夫妻倆也有計畫要生小孩了,原媽媽一個當奶奶的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