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姐那天很著急地跑來找我,一開口就說:「我是不是被國稅局抓錯了?」
她剛開了一間小咖啡店,屬於免用統一發票的小規模營業人。但最近卻收到一張「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上面寫的銷售額竟然是 347,531元。
她很慌,因為實際上店裡一個月營業額只有「一萬多元」,怎麼會差這麼多?
學姐的焦慮:是不是哪裡出問題了?
她去問國稅局,得到的回答是:
「這是依標準核定的。」
但這句話,對一個剛創業、完全不懂稅法的人來說,其實等於沒說。
她心裡只剩下幾個問題在打轉:
- 我是不是被誤會逃漏稅?
- 這個金額是不是要我補稅?
- 我是不是要改開發票才不會有問題?
我先問了一句關鍵問題
我問她:
「稅務員是不是跟妳說,可以改成使用統一發票來證明營業額比較低?」
她立刻點頭:「對!他們就是這樣說!」
這時我就知道,她其實是被嚇到了。
真相其實很單純:這是「核定課稅」
我跟她解釋:
這個 347,531元,其實是三個月的「核定營業額」,不是你真的賺這麼多。
而且小規模營業人適用的是:
營業稅 1%(查定課徵)
所以她這張稅單的意思是:
- 三個月要繳營業稅 3,475元(347,531 × 1%)
- 平均一個月大約 1,100多元
重點來了:這個數字,反而對你有利
我接著跟她說一件很多人不知道的事:
這個核定營業額,一旦定下來,通常不會輕易調整
也就是說:
- 每用實際營業額 1萬元時,每月繳稅 1,100
- 每用實際營業額 10萬元時,每月繳稅 1,100
- 每用實際營業額 30萬元時,每月繳稅 1,100
學姐突然愣住了。
那如果改成開發票呢?
我簡單算給她聽:
- 每用實際營業額 1萬元時,每月繳稅 500
- 每用實際營業額 10萬元時,每月繳稅 5,000
- 每用實際營業額 30萬元時,每月繳稅 15,000
這還不包含找會計師記帳報稅要負擔的金額~~
結論其實很現實
我向學姐分析說:
「現在這個制度,對妳來說其實是保護,不是懲罰。」
免用統一發票的小店,本來就是讓剛起步、營業規模不大的店家可以:
- 不用開發票
- 用較低稅率(1%)
- 用簡單方式繳稅
這是很多人想要而得不到的資格。
很多人會誤會的一點
很多老闆看到「核定營業額很高」,第一反應是:
「我要證明我沒有賺這麼多!」
但其實更該想的是:
「這樣的稅負,對我是不是更有利?」
學姐最後的反應
講完之後,她沉默了一下,然後鬆了一口氣說:
「原來不是被罰……那我就放心了。」
她也不再糾結國稅局到底怎麼算出這個數字了,反而開始認真思考:
「那我是不是應該把營業額做大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