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與圖畫的差別在於畫面感。
由文字構建出來的畫面,往往充滿著各種可能性,就比如對於《哈利波特》,我想每個人在閱讀的時候,對於霍格華茲一定都有自己的想像吧。而圖畫卻將畫面完全限制住了。當然,就某方面而言,那些場景能夠被繪製出來也很好的幫助不擅於想像的人們去預設它的模樣。但用另一句話來說,它也限制了更多可能性。
就像是有一百種可能,但圖畫卻將可能既定在了其中一個。
今天恰好與朋友聊到,文字的魅力究竟是什麼?我想,就是與想像力的結合吧。
以《哈利波特》為例,電影給了畫面,幫我們定下所有場景該有的模樣。確實是幫助我們給予了一個既定印象,但其實也剝奪了它的其他可能性。拍其他版本也有這個意思在,就像是金庸的多部作品(比如《神鵰俠侶》)也拍過多個版本。其實,每個人、物、背景都並不只侷限於一個樣貌。
雖然以私心來說,我還是更喜歡《哈利波特》電影版選角啦。但拍新版本又何嘗不是給了我們另一種可能性呢?
文字的魅力,不單單只局限於作者本身,我想讀者們的想像也是很重要的一環。正因如此,我才會被文字所吸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