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點半,我手機收到阿龍的簡訊。
只有四個字。
「我看到他了。」
我從床上跳起來。
我穿著拖鞋衝出家門。攔到一台計程車——司機看我兩眼,沒問。路上撥阿龍的電話三次,每次都是響到底。
到學校的時候是十點十五分。校門已經上鎖。我從旁邊那個我們國中三年級都知道的破洞鑽進去。學校建築物的一樓燈都關了,只有三樓自習教室的燈,從外面看去——
忽明忽暗。
像有人在那層樓打開又關上一個巨大的開關。
我衝上三樓。
我推開自習教室的門。
阿龍在他平常坐的那個位子。他的椅子已經向後倒了,他整個人滑到地上,背靠著椅腳。他的頭仰起來,雙眼瞪得超大——
但那雙眼睛沒有聚焦。
他的瞳孔放得很大,眼白的部分微微反光。整個房間只剩下他頭上那盞日光燈的微弱閃爍——閃、閃、閃——每一次閃爍,他的眼睛裡都倒映出燈管的形狀。
但他不是在看燈。
他是在看燈裡面。
「阿龍!」我撲過去抓住他。
他沒有反應。他的身體溫的,他的脈搏還在跳。但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在看一個我看不到的東西。
我搖他。他沒有反應。我把他翻過來放到地上。我打 119。我打給他媽媽。我蹲在他旁邊,看著那盞日光燈繼續閃爍——
直到救護車的人衝進來,那盞燈才完全亮起來,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
醫院的醫師說,阿龍的視神經、視網膜、眼球結構全部正常。
「他應該看得到。」醫師站在阿龍床邊,皺著眉,「醫學上,他應該看得到。我們做了所有的檢查。所有指標都顯示他的視覺系統是健康的。」
「那為什麼他沒反應?」阿龍的媽媽哭著問。
醫師搖頭。「我們不知道。」
阿龍住院的第三天,他開口了。
我那天去看他。他媽媽出去買午餐,病房裡只有我跟他。他躺在床上,眼睛睜著,但他的瞳孔不會跟著我移動。
「阿啾。」他說。我嚇了一跳——這是他這三天說的第一句話。
「我在。」
「你看得到我嗎?」
「我看得到。」
「那就好。」
他停了一下。
「我看不到你。」他說,「我看不到任何東西了。」
我握住他的手。
「但是,」他繼續說,他的聲音很平靜,平靜到像是他已經接受了,「黑暗不是空的。」
「什麼意思?」
「我以前以為,閉眼睛就是黑色。一片黑色。沒有東西。」
「現在不是。現在黑暗裡有他。他一直在笑。」
我的手指縮了一下。
「他長什麼樣子?」
「穿西裝的小孩。他笑的時候,左邊嘴角會有一個酒窩。他比我矮很多——大概到我胸口的高度。但他有大人的眼睛。」
阿龍轉過頭,他空洞的眼睛看著我。我知道他看不見,但他「找到」我的方向找得很準。
「阿啾,」他說,「你以後不要關燈睡覺。」
我點頭。然後我才想起他看不到我點頭,我說:「好。」
「你也不要單獨在閃爍的燈下面太久。」
「好。」
「他會看著你。」
——
阿龍住院第五天,他媽媽幫他整理被弄髒的襯衫——就是出事那晚他穿的那件白色制服襯衫。
她在襯衫的胸口口袋裡,找到一張濕透的撲克牌。
黑色的背面。
她把那張牌交給我,說「我覺得這應該是你們同學的,他大概從別人那邊撿到」。
我接過來。
我翻過來。
黑桃 7。
牌面上拿著大刀的那個 7 點圖案——每一個尖角都有水珠。我用手指碰了一下牌面,牌是冰的。
阿龍的媽媽在旁邊嘆氣:「這孩子怎麼出事前還收集這些有的沒的。」
我什麼都沒說。
我把那張黑桃 7 收進外套口袋——跟那張黑桃 A、跟我替小沃保管的那半張濕的 J 放在一起。
——
我走出醫院的那個下午,外面下著很大的雨。我沒帶傘。
我搭計程車回家,整個人渾身濕透。司機看了我一眼,沒問。
到家之後我把濕掉的外套脫下來掛在浴室。我從口袋裡把幾張牌拿出來——A、半張濕的 J、新的 7——放在書桌上。
我看著它們很久。
A 是冷的。
半張 J 是濕的。
7 是冰的。
它們躺在書桌上,靠得很近,像幾個剛剛認識的小孩,還不太敢說話,但已經知道彼此會在這裡待很久。
我伸手,把它們稍微拉開——
A 自動滑回去,貼著 7 的旁邊。J 也跟著靠過來。
我把它們再拉開。
它們又滑回去。
我那時候才懂,這副牌不是 13 個獨立的詛咒——它是一副牌。每張牌之間都有看不見的線。A 找 7、7 找 8、8 找 9——它們會找彼此。
這不是 13 個朋友被分別殺掉。
這是一張會擴散的網。我口袋裡的 A 不只是被指派給我一個人——它是這張網的接收端。它會持續吸引其他被收走的牌靠近我。
我把它們全部用一條橡皮筋綁起來,鎖進我書桌最下面那個從來沒人開過的抽屜。
——
我把紀念冊翻到阿龍那一頁。
阿龍的照片是我們國中畢業合照——他笑得很僵,他從小就不會在鏡頭前笑。他照片旁邊有一道指甲刮痕,跟其他人那一頁的刮痕一模一樣。
二十年了。我聽說阿龍現在在某間南部的按摩院當師傅。聽說他結婚了。聽說他從來沒有跟任何人提過國三那年的事,連他老婆都不知道他是「先變盲再結婚」還是「結婚之後盲掉」——他不解釋。
我從來沒去看他。
不是不想。是我怕他在黑暗裡還是看得到那個男孩——而那個男孩可能會透過阿龍的眼睛看到我。
小雅週四在中南部值班。整個公寓只有我自己。
我關掉桌燈,只留下檯燈。
我盯著紀念冊上阿龍那張僵硬的照片。
然後我突然想起來——
外婆的紅布包。
我已經二十年沒打開過了。
——
我走到衣櫃前。
我蹲下來,把最底下那兩個裝冬衣的塑膠收納袋一個一個拖出來。下面是那個從國小留下來的紙箱,邊緣已經發黃了,封箱膠帶已經乾掉、自己脫膠。
我把紙箱拖出來。
裡面是我小學的美勞作品、幾張獎狀、一本我沒看完的《少年福爾摩斯》——
最底下,是那個紅布包。
我把它拿出來。
它沒有變舊。紅色的布料,二十年了,居然沒有褪色。我打開外面那層布,裡面是那本深藍色封面的小冊子。封面上沒有字。
我打開第一頁。
外婆的字跡。她寫毛筆字寫了一輩子,字寫得方方正正,每一個筆畫都有它的份量。
那一頁上面只有一段話。
身上有兩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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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裡的是你帶來的,外裡的是別人送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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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裡的會躲,外裡的會找。
我盯著那一頁看了很久。
我想起外婆 2006 年那個下午,在她家廚房,拉著我的手腕說過的話:「你身上那兩個東西——一個是從你出生就跟著你的,那是你阿祖留給你的體質。另一個是最近才跟上你的,那是外來的。你阿祖那個,怕後面那個。但後面那個,比你阿祖那個更懂你。」
我那時候不懂。
二十年後我懂了。
「躲」的那個是我五歲在新莊樓下蹲在那個小朋友屍體旁邊就有的東西——那是阿祖留下來的、我家女系的靈感體質。它從我出生就在我身上,我聽得到一般人聽不到的聲音,我能感覺到一般人感覺不到的氣場。但它知道自己鬥不過那些更大的東西,所以它躲起來。
「找」的那個,是 2006 那個畢旅當晚老師從泰國帶回來的、那一副黑桃。它認得我。它在阿啾這個十五歲的小孩身上聞到「躲」的味道,然後它就鎖定了我——它知道我是高級祭品。
兩個東西,一個躲、一個找,在我身體裡已經僵持了二十年。
外婆早就告訴過我了。
她寫在這本書的第一頁。
——
我把小冊子合起來,放回紅布包。
外婆寫的字還在我眼前晃。內裡的、外裡的、會躲的、會找的——一個十五歲的我那時候要是就翻開這一頁,我可能可以救阿成。可能可以救阿龍。
但那時候沒翻。
那年我十五歲。剛考完五月那場基測,分數已經夠上建中。對一個習慣用題目算清世界的少年來說,承認「有些東西算不進去」,就等於承認過去十五年的活法是錯的。
書放在紙箱底下,等了二十年。
二十年裡,那一代的朋友十一個——死了八個,殘了三個。
外婆當年說:「等你真的相信的時候,自然會翻到那一頁。」
她是不是早就知道,這個外孫會等到太晚才相信?
抽屜裡那張黑桃 A 還躺著。旁邊是那張濕透了二十年沒乾過的黑桃 7,跟那半張同樣沒乾過的 J。
這輩子第一個無法原諒自己的問題,不是「**為什麼是我活下來**」。
是——
「為什麼那時候不翻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