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選擇忘記什麼

你是否有過這樣的經驗,在電視上看到一段小時候很喜歡的卡通,突然想起自己曾經每天必須準點守著電視,怕錯過喜愛的節目;漫步在路上,街邊小販飄來的陣陣香氣使你回想起兒時最喜歡的點心;是不是總有那麼一刻,也許為微不足道,卻足以喚起沉睡已久的記憶。在那短暫回想起的剎那,不自覺的感到疑惑—為甚麼我會忘記這件事?尼爾•蓋曼巧妙捕捉到了這一點,並以此出發,書寫了關於主角返鄉想起童年時發生的一段奇幻故事。
孩提時代的視角
純樸的文字裡閃爍著童稚的眼光,我們從年幼的主角眼裡,再次看見了獨屬於孩童的世界。
「一便士可以買四個大茴香子口味的小口香糖或是綜合水果糖」
小時候還不需要負擔經濟開銷時,腦子裡的市場機制都是用餅乾糖果小零食來運作的。偶然得到的50元銅板,幻想著可以去雜貨店揮霍便能開心好幾天,更不用說過年得到的壓歲錢更是一大筆鉅款。而這筆鉅款通常就跟作者經歷的一樣—「『我會存到你的郵局帳戶。』媽媽的話粉碎我的美夢。」
在小孩眼裡,大人是權威的存在,而在主角眼裡,最符合大人存在的就是「爸爸」。爸爸負責家庭事務的裁定,同時也掌握自己的生殺大權,就算不奉行鞭子教育,生氣的爸爸也是令人恐懼的存在。故事中有一段寫到主角為了躲避潛藏在家中的邪惡力量而躲在外面—
「『你現在就給我回屋裡去!』爸爸放聲大吼,我忍不住了。我的下顎顫抖,鼻子冒出鼻水,淚水湧進眼中。眼淚模糊了我的視線,眼睛刺痛,但沒有落下我眨眨眼忍住淚水。」
這種受了委屈有苦難言,但又沒辦法向大人解釋清楚只能挨罵的情況,呈現得十分貼切,看到這裡眼淚好像跟主角一樣在眼眶裡打轉,我想這種年幼時直面權威的恐懼,往往勝過於自己真的犯錯。
除了情緒上的特徵,作者也提醒了我們很重要的一點—
「大人依尋路徑,小孩則探索。大人安於同一條路,走個幾百、幾千次,或許大人從沒有想過可以離開路徑,鑽進杜鵑花叢下,尋找籬笆之間的空隙。我是小孩,我知道十種不用經過我家私人車道,就離開我家土地到小路上的辦法。」
善於發現與嘗試,或許是我們都曾擁有,卻在長大後悄悄遺失的超能力。
回憶的真實性
故事的結尾,時間回到現在,主角與萊緹的母親和外婆聊天,才發現自己已不是第一次回到這個地方。
「『我記得的不一樣。』『我不是才說過嗎,天底下找不到兩個人記得的一模一樣?』」
而我最近剛好也有這般體驗。過年時,姨婆談到現在正在上小學的孫女,好奇問道我們之前小時候是甚麼樣的情況。外婆說他跟我外公都不怎麼管我有沒有寫作業;我媽則表示我上國中開始就很自律會自己念書,功課寫完才會打一下電動;神奇的是在我的記憶裡,明明就有小時候不想寫作業被外公罵的印象,而且我記得國中的時候都是先打電動才唸書,果真找不到兩個人記得的一模一樣。
被遺忘的記憶
要論誰的記憶比較正確,從來不會有答案。真正的問題是—我們忘記了什麼,又選擇記得什麼。
「沒有什麼是真正被遺忘的,只是有時我們想不起來。」
現今的科學研究已經發現大腦是會為了保護自己而忘卻某些過於刺激的記憶,同時也會拼湊出自己相信的虛假記憶,以讓我們更好的生存下去。也許,正是因為萊緹犧牲自己拯救了主角這件事太具衝擊,才導致主角每每想起卻又每每忘記;也許,真相是年幼的主角無法理解父親和保母偷情,以及用強硬手段逼迫他妥協,而架空出了一段與好友萊緹一同對抗控制父親的未知力量的回憶。內心的傷痛,大腦或許會遺忘,但身體從未忘記,我想結尾所提到主角每次在人生的徬徨時,都會回鄉重返萊緹稱作「海洋」的池塘前再次想起這段往事,離去後又再次遺忘,正是在暗示這件事。悲痛的記憶或許難以承受,卻也能夠帶給我們繼續前進力量,或許是我們還沒做好準備接納這股能量,所以才會只在必要的時候,想起這些事。
寶貴的資產
「我並不懷念童年,但懷念當時即使有更重大的事情正在崩解,我仍可以享受小事情。我不能控制我所在的世界,不能逃開傷害我的人、事情或時刻,但讓我開心的事能帶來喜悅。」
這段話是我在書中最喜歡的部分,我認為除了挑明了整個故事的核心價值,同時也是尼爾•蓋曼想對讀者傳達的溫柔提醒。童年雖然不見得順遂,但我們總是能夠找到喜悅,長大後的我們逐漸遺忘了這個能力。而那些曾經讓我們快樂的能力,並沒有消失,它們只是像記憶一樣,靜靜地留在我們身體深處,等待再次被喚醒。
(原文刊載於閱讀最前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