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育成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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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 近日國內性騷擾事件頻傳,被害人勇於站出來透過媒體發聲,加害人或有接受批評指教、或有不予回應,但不管如何,已經在社群中產生許多輿論與想法上的激盪。然而,如果把範圍縮小一些,關注在職場上的性騷擾事件上,被害人可能因為加害人並非公眾人物而不會利用媒體提出訴求,但對於被害人而言,在遭遇疑似性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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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 小明某天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不慎受傷,由於傷勢較為嚴重,小明就希望先離職好好養病,不過由於小明離職後都有在做治療,小明便向前雇主請求醫療補償及原領工資補償。小明的前雇主對於工資補償部分相當困惑,便只給付醫療費用部分而已,小明認為前雇主的作法與法律規定不符,便對前雇主起訴請求工資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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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 小明的公司依循前次律師的建議,對疑似職場不法侵害事件進行調查,並作成調查結果,雖然認定為不成立職場不法侵害,但是申訴的員工認為天理不公,便希望可以透過外部申訴的管道,來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再受到侵害。小明在經過這次的事件後,已經調整自己的工作模式及風格,但員工卻還是不接受,令小明感慨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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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例 小明因為前兩間公司的職場生活不順遂,決定再度跳槽,尋找友善職場。但或許是小明太過於求好心切,常常會去關心下屬的工作進度與狀況,且因為小明行事作風較為鮮明,導致許多部屬都很怕他,但小明並不自知。某日,小明竟然接到上級主管通知表示有員工申訴小明對他職場霸凌,甚至還因此得到重鬱症,進而主張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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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例 小明因前一公司的職場不法侵害情形感到心灰意冷,毅然決然決定離職,另闢新職,誰想到,到了新公司雖然也是擔任主管,卻發現有其他主管在欺負、刁難下屬,令小明感覺到非常錯愕。某日,有一名被欺負的員工向小明求救,小明深知自己應伸出援手,但卻不知道該如何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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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例 小明在公司裡擔任一級部門主管,但或許是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緣故,小明的處事風格較為犀利、直接,導致其下屬頗有微詞。而經過一陣子之後,下屬反抗小明的態度與動作漸趨明顯,甚至曾發生過下屬故意開天窗導致小明被上級主管責罵、或是有對小明拳打腳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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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 在實務上勞工如果發生職業災害,且雇主如果對於勞工職災之發生與有過失時,職災勞工通常可以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其中也包含所謂的「勞動力減損」的損害賠償(民法第193條第1項),一般來說,法院在計算勞動能力減損時,多會計算到法定強制退休年齡(即65歲)為止,但如果勞工是從事勞基法第54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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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 勞工遭遇職災且經治療終止後,如果經審定為失能,雇主就要依法計算勞工的勞基法失能補償。但實際上又該如何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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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 近期勞工因遭遇職場霸凌,向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的案例漸趨增加,但如果換個角度想,作為雇主或管理者,在下屬或同仁向其主張自己被霸凌、被欺負時,上級主管應如何處理面對?在公司假設沒有一套制式的申訴流程時,又該如何處理?可以直接將加害者勞工資遣或解僱掉嗎?這部分可能會涉及到雇主行使懲戒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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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 小明在公司平常兢兢業業,但某天卻被無端解僱,當小明向公司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後,公司曾允許小明回任工作,但是只能居家辦公,且要確實打卡,但是公司在小明居家上班期間都故意不指派任何工作,連小明要到公司上班也被拒絕。此時小明可不可以跟公司主張「公司一定要接受我的勞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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