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 Ramsey 秀。I'm not sure what to tell you 我不知道該跟你說什麼。
一直以來都試圖從很多的談話性節目中去找和婚姻有關的任何需要注意的事,很多的節目都說了在婚姻中怎麼自我調節情緒,又琛的出事了時候有什麼法律可以用。
不過這次的秀卻很明確的列出了一些標準,其實只是一些大方向,我自己搞不好也沒有機會去體會這些標準的實用性:
只是影片中提到,如果你沒有辦法在以下四件事中和你的伴侶達成一致最好不要結婚:
- 金錢
- 宗教
- 孩子(幾個和教養方式)
- 怎麼對待彼此的家人,尤其是家人中瘋狂的那個
影片中甚至提到:如果你們的愛沒有辦法在這件事上達成共識,那請不要把彼此之間的羈絆稱為「愛」,要把它叫做上癮、慾望什麼的都行。畢竟,如果在四項事情上沒有辦法達成共識,那再怎麼愛到最後都會變成不愛 ......
仔細想想就是這每一項都可以被分成太多細節了。當然在臺灣的狀況下,可能像是宗教就比較不會被提及,但是在美國可能真的很重要。
金錢可能包括誰出什麼錢,要怎麼分配平日日常的開銷等等,其實節目也沒有細講。不過看來像是誰買房、要怎麼花錢養小孩似乎是主因。
在美國的話,彼此的家人當然是包括彼此的小姑和媽媽囉。要幫助這些家人到什麼程度,要怎麼畫這個小家庭和彼此原生家庭的界線等等。
好記又實用,如果剛好現在是很想結婚的人,真的很適合參考!所以大家可以參考一下囉。
(如果需要雙語字幕可以在瀏覽器上安裝「沉浸式翻譯」https://immersivetranslat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