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治理與人力資源管理的架構下,勞資會議早已不是單純的法定義務,而是維繫勞資互信與組織永續的重要機制。依據《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企業無論規模大小,都必須成立並定期召開勞資會議。更進一步,對於有志申請上市櫃的公司,過去一年內是否依法召開四次勞資會議,更是勞動部審查的必要文件之一。
從 HR 的角度來看,勞資會議若能落實,不僅是法律的最低要求,更是人資部門建立制度透明度、避免勞資爭議的戰略工具。然而,實務上仍存在不少「合規盲點」,值得各企業重視。
第一,會議合法性不可輕忽。 勞資會議必須有勞資雙方代表各過半數出席,否則不算成會。若 HR 在會議規劃階段忽略這個程序,會導致整場會議失去法律效力,不但徒增行政成本,也可能延誤公司申請上市櫃的進程。第二,組織結構下的分會議需求。 總公司、子公司與30人以上的分公司,均須獨立召開勞資會議。這意味著 HR 必須針對不同事業場所設計多層次的勞資溝通機制,而不是單純以「總部一場會議」草率帶過。對大型集團而言,這不僅是合規要求,更是測試 HR 如何維持跨單位勞資互動的一大挑戰。
第三,代表名單管理需要制度化。 勞資會議代表若有補選、改派,必須及時報主管機關備查。這看似行政細節,但其實反映出 HR 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名單管理與即時更新流程。忽略此點,不僅可能導致會議紀錄與名單不符,也會讓外界質疑公司的治理嚴謹度。
第四,會議通知與議題準備。 勞資會議通知必須於7日前發出,且議題應於3日前送達代表,讓雙方有足夠時間準備。這提醒 HR,勞資會議不是「走流程」,而是要有實質討論與決策的空間。若會前準備不足,會議淪為形式,將削弱員工對制度的信任。
第五,數位會議的紀錄保存。 隨著遠距工作普及,許多企業透過視訊召開勞資會議。這要求 HR 必須建立數位紀錄保存機制,例如線上簽到、會議截圖,確保未來有完整證據可資查驗。對 HR 而言,這同時也是推動數位轉型的一環。
總體來看,勞資會議既是法律義務,更是 HR 領域中「組織信任治理」的重要場域。若企業僅把它視為「過關文件」,將錯失鞏固勞資合作、提升組織韌性的契機。人資部門應把握這個制度化的對話平台,真正引導公司與員工進行建設性的溝通,才能在合規之外,創造勞資雙贏的永續發展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