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貓貓
每個禮拜六加班如果企業沒有給加班費⋯⋯
就是違法勞基法😂我決定竟然主管這麼喜歡我每個禮拜六來加班,往好處想,我就當在打怪練等升級,😂多多加班,多多賺錢😹😹也是你們核可的😁
沒有人假日加班會如此的開心🥳都想要好好休息呢!但你竟然喜歡我加班我就讓我多加班了
工時報到超過,我保證我主管一定會被上面嗨賴及約談甚至被勞工局罰鍰三十萬😂
1️⃣ 勞工每天正常工時限制?
- 每日工時:最多 8 小時
- 每週工時:最多 40 小時(一般情況下)
- 延長工時(加班):
- 每日最多 2 小時(需依法計算加班費)
- 每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 46 小時(依勞動部公告為標準)
所以如果一個勞工每月工作超過 正常工時 + 加班上限,就是違法。
是否打算往多存點錢的方向思考,我打算先累積多年的資歷再來計算未來規劃,讓自己處於心境的狀態!下一步再好好規劃該怎麼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