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這個人真的沒那麼愛計較,真的。
如果你現在問我,十塊錢能買什麼?大概就是去便利商店買顆茶葉蛋還要倒貼。但在那個我們還穿著卡其色制服、整天想著下課要去打球的高中時代,十塊錢在福利社是大有可為的。它可以換一罐冰涼的鋁箔包紅茶,或是那種包裝紙拆開會黏住手、甜死人不償命的巧克力棒。他坐在我斜後方,臉色總有一種不健康的蒼白。那種白,不像我們是打混摸魚熬夜打電動的慘白,而是一種像是被洗過太多次、快要透明的襯衫那樣。
他開口借錢的那天,下午的陽光剛好照在充滿粉筆灰的黑板上。他咳了兩聲,聲音悶悶的,像從厚重的書堆裡傳出來:「嘿,借我十塊,明天還你。」
我那時連頭都沒回,手往口袋摸索了一下,指尖觸碰到那枚圓潤硬冷的硬幣,順手就遞了過去。那動作瀟灑得好像我們之間擁有揮霍不完的明天。
後來,他的「明天」變得很零碎。
他開始頻繁地請假。有時候是一個禮拜,有時候是一個月。每次他短暫地回學校,那件制服穿在他身上就顯得更寬大了一些,整個人單薄得像是隨時會被教室電風扇吹跑的試卷。我們還是會瞎扯,聊些哪家漫畫店正妹比較多的廢話,但關於那枚十塊錢硬幣,他沒提,我也沒問。
再後來,他的座位就空了。聽說是休學了。
在那個聯絡只能靠家裡市內電話的年代,失去一個人的消息,其實比弄丟一塊橡皮擦還要容易。我曾試著撥過幾次他留下的號碼,電話那頭傳來的「嘟——嘟——」聲,在安靜的客廳裡顯得特別刺耳。後來,聽說他家搬走了,原本村子裡那棟老房子人去樓空,窗台上的盆栽都乾成了枯枝。
按照我們那時候愛看的熱血小說劇情,長大後我們應該會在某個街頭偶遇。大家穿著大人的西裝,在路邊攤喝著啤酒,笑得東倒西歪地談論當年的糗事,然後他會拍著我的肩膀說:「欸,當年欠你的十塊錢,現在還你一百倍啦!」
但現實生活沒那麼熱血。現實是,我再也沒見過他。
這幾年,我常跟老同學開玩笑說,我這輩子最不爽的事,就是被那個誰欠了十塊錢沒還。
大家都會笑我,說你現在都幾歲了,還在記恨那枚硬幣?我總是跟著笑,笑得很大聲,笑到眼角都有點酸酸的。我會很堅持地反駁:「這不是錢的問題,這是原則問題!他答應過明天還的,怎麼可以就這樣消失?」
我只能這樣說。
我也只能用這種很扯、很牽強的理由,去掩飾為什麼在這麼多年後,我還是會在那種發呆的下午,突然想起那個臉色蒼白的男同學。
我其實一點都不想念他,真的。我只是很在意那枚十塊錢硬幣。
除非哪天他突然出現在我面前,親手把那枚硬幣還給我,否則,我就有權利一直記著這筆帳,永遠都不打算忘記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