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明白,我們總是很容易把作者寫下的東西,當成他自己干過的。
不打自招的作者,總要成為一種審視目光下的祭品。
名人亦如是。
在俠客精神里,真正值得稱頌的,還是李白所說:深藏功與名。
我讀春秋、戰國的歷史,常常見到一些不可思議的事情。或者說,當我環顧四周,很難想象在我身邊,還會有這樣的人,做著這樣的事。時代風流云散,俠士已成遺跡。當我們再次走過那些碑林塔山,一個個偉大的名字,仍然憑借這些金石,似乎得到了某種不朽。可刻在石頭上的名字,澆筑成雕像的面孔,卻并不都被人所了解。
這也是為什么,一個銅像的性部位,會成為最閃亮的部分。
身與名俱滅,才是世間的真理,能夠留下來的,反而是奇跡中的奇跡。
你看雷蒙德·錢德勒的筆下:
「我需要喝酒,我需要很多壽險,我需要度假,我需要鄉下的房子。但我當時只有一件外套、一頂帽子和一把槍。我穿上它們,走出了房間。」(雷蒙德·錢德勒《Farewell, My Lovely》)
這樣的人物,因為一個作家而變得不朽。
但他說了什么,又做了什么嗎?
每一個歷史留名的人,如果深究下去,似乎都有人性的弱點。
比如荊軻,他當然做出了驚天動地的事。
因為這件事,便是那些小事,或者一些比他顯赫多的人,也都被記載到竹簡之中。
可除此之外,我們還了解過他的什么呢?
歷史總是要經過剪裁,而所有歷史的記錄者,都不免要受到時間的威嚇。
就連一個人所寫的日記,口述的歷史,也會被那些歷史學家深切告誡:不要輕信一個人的回憶。
歷史并不是代替我們留住時間的記憶。
歷史并非虛無,卻都需經過解釋。這里并沒有什么陰謀,而是我們獲得意義的方式,正是如何看待一個人、一件事。唯有讓我們得到意義,才會讓歷史與我們產生聯系。荊軻這樣的偉大的名字,并不會因為被記錄,就得到永生。如果不信,不妨看看一套二十五史下來的時間之中,你還能記得哪一個名字?
即使是我們親眼所見的那些名字,回想一下,你還記得什么?
那些還留下的經典著作,有很多的結論,早已變得平平無奇。門外漢的我們,再也不會認為這些結論,具有多么劃時代的意義。唯有真地去讀過歷史的人,才能明白,這些文字到底產生了怎樣巨大的影響。當霧散去,每個健康的人,都可以找到自己下山的路。但黑夜漫漫,我們并不是總能在最適合的天氣,開啟自己的旅程。
在霧中就能指出道路的人,在風雨如磐之時,卻能雞鳴不已的人,才是我們值得記住的名字。
所以,我們才會更相信,撞到石頭上的雞蛋,而不是那塊百戰百勝的石頭。
作者虛構歷史。
歷史學家則解釋歷史。
我們讀著他們的書,所能想到的,卻該是自己以及自己身外的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