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數位生活已成日常,手機與電腦不僅是工具,更承載著個體的記憶、關係、思想甚至經濟資產。香港最新修訂之國安法實施細則,已將「拒絕提供裝置密碼」納入刑責範圍,表面上是執法效率的延伸,實則觸及一項更為根本的問題:在數位時代,國家權力可以進入個體生活有多深?
▪︎從「配合調查」到「強制解鎖」▪︎依據報導,香港政府於3月23日宣布修訂國安法相關細則:在涉及國家安全案件時,若警方認為電子設備內存有證據,可要求相關人士提供密碼或解鎖方式;拒絕配合者,最高可處一年徒刑及罰款。
此一變動的關鍵,不僅在於刑責本身,而在於執法邏輯的轉變。過去,拒絕交出密碼尚不構成犯罪;如今,沉默或不合作本身,即可能被定義為違法。換言之,「不作為」開始被制度化為一種可懲罰的行為。
▪︎從外在行為到內在存取▪︎
這項新規所帶來的深層變化,在於法律的觸角已由「行為」延伸至「存取權限」。
傳統法治體系中,執法多半針對可觀察的外在行為,如言論、集會或財務流動;然而在數位時代,關鍵證據往往存在於加密裝置之中。於是,法律不再僅要求「你做了什麼」,而是進一步要求「你必須打開什麼」。
這一轉變,使個人裝置從「私領域」的一部分,逐漸轉化為「可被徵用的證據空間」。而密碼,亦從個人防護工具,轉變為法律義務的一環。
此中所隱含的,是一種新的權力結構: 國家不僅調查行為,也要求進入記憶。
▪︎安全、隱私與自證其罪▪︎
支持者或許會指出,此舉有助於提升執法效率,避免犯罪證據因加密技術而難以取得。然而,其潛在風險亦不可忽視。
首先,是隱私權的界線問題。手機與電腦所儲存的,不僅是通訊紀錄,更包含個人思想、信仰、社交網絡與生活軌跡。一旦強制解鎖成為常態,個體的「數位內室」將不再穩固。
其次,涉及「不自證己罪」原則的張力。在多數法治體系中,嫌疑人原則上不需主動提供不利於己的證據;然而要求交出密碼,某種程度上即是要求個體協助揭露自身資料。此一界線如何界定,勢必引發長期爭議。
再者,法律適用的範圍與標準,亦將成為關鍵。若「合理懷疑」的門檻模糊,則此一權力很可能由例外逐漸轉變成常態。
▪︎從2019之後的制度重塑▪︎
若將此新規置於近年香港政治發展來觀察,其意義更為清晰。
自2019年「反送中」運動之後,北京當局推動《香港國安法》,其後香港亦於2024年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逐步建立一套以國家安全為核心的法律體系。
此次修訂,正是在既有框架之上的進一步延伸:由「規範行為」進入「掌握資訊」。這不僅是法律條文的調整,更是治理模式的深化。
▪︎數位自由與國家安全的兩難▪︎
對台灣而言,此一發展具有多重啟示。 首先,在面對資安威脅與滲透風險時,如何在「安全需求」與「自由保障」之間取得平衡,將是長期課題。過度鬆散,可能留下漏洞;過度嚴格,則可能侵蝕民主社會的基礎價值。
其次,數位人權的議題,已不再是抽象討論,而是具體制度選擇。當個人裝置成為法律可直接觸及的對象時,如何界定其「不可侵犯性」,將成為未來立法與司法的重要課題。
最後,此一案例亦提醒我們:科技的進步,往往同時擴張國家能力與壓縮個人空間。制度如何回應,將決定社會的形態。
▪︎在可見與不可見之間▪︎
當代社會常強調「透明」與「可追溯」,然而過度的可見性,亦可能使人失去內在的自由。
在宗教與哲學傳統中,「內室」往往象徵一種不可被侵犯的空間,是人與自我、與信仰對話之處。若一切皆可被開啟、被檢視,則人是否仍保有真正的內在領域? 此一問題,或許並非香港所獨有,而是整個數位文明共同面對的課題。
▪︎結語:密碼之外的問題▪︎
表面上看,這項新規處理的是「密碼是否應被交出」的技術問題;然而更深一層,它所觸及的,是國家與個體之間的界線。
當法律開始要求進入裝置,實際上是在重新劃定「何謂私人」與「何謂公共」。
在這條界線尚未穩定之前,我們或許需要持續追問:在安全與自由之間,人還能保有多少不被打開的空間?


法新社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