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幹校六記的「鑿井記勞」一篇,楊絳先生記述自己在與同連夥伴的勞動中,體驗到的一種「群體感」、「我們感」。他還對比到,腦力勞動雖然也能有合作、有共同的目標,但各有各的成績;要合寫一篇文章,收集材料的與執筆者往往無法「勁兒一處使」,團不到一塊兒去。
回想起來,我們從小到大也都有過類似的體會。還在國中時,每當遇到班際性的運動競賽,尤其拔河、大隊接力這類項目,即使平時不特別熱絡、甚至互有嫌隙的同學,到比賽當下,個個都願意放下矜持,一同為了自己的班級,要嘛上陣貢獻自己的身體;要嘛在場邊加油喊聲。那些時刻,我也感到「我們感」充臆,並且完全相信同學們也與我一樣。
生來都是一個一個的我,我們何以可能?只有在確認彼此關注同樣的事情、有著一樣的目標、且都願意為了共享的目標奉獻自己時,「我們」才得以可能。當我抓緊粗得扎手的麻繩,一邊按照節奏仰天後蹬,我同時也感到繩子上傳遞來同伴的拉力,這份力量大到我無法認為,是自己出的一份力使它更強大,反而像它本身引我朝著它希望的方向使力;在密集排列的隊伍中我怎麼能做到的後仰呢?那一定是我身後的人,也同我一樣向後仰躺,才給我騰出了空間,而他身後的每一個人都是如此;我遵循班導的哨聲、同學的喊聲,以一定的節奏發力,同時看著眼前一顆顆的頭,也按相同的頻率躍動…
觸覺的、聽覺的、視覺的,各種感官線索告訴著我,我們現在有一樣的目標、做一樣的努力,我便得以進入了我們。
這種體驗太難在腦力的、抽象的活動中實現了,即使擁有最高超教學技藝的老師,都難堅稱自己在講述某個電磁學觀念時,學生腦袋中的畫面能與自己同頻播放。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勞動、運動這類活動的一個特質--帶來我們感、群體感。這種群體感,比起公民課、生活倫理課所能體會到的那種群體感,更加鮮明、更加有說服力。當我贊同某些重視運動教育的論述,一部份就來自這樣的理由。
嚴謹一點分辨次序的話,「群體感」在此被視作教育中可欲的目標;「體育」則是達致目標的途徑,後者的安排該問得是科不科學、有沒有效;前者則得論證應不應該、值不值得,而這又有好多問題需要處理了,如何界定它、如何說明它對當今台灣社會的價值等等。但是正好,我太太一直是對「群體要求」特別敏感的人,我希望賦予群體感某種教育地位,或許就能從試著過了她那一關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