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當家長在選擇英文課的時候,往往心裡自動浮現兩個選項:要嘛找外師練口說,要嘛進補習班衝學測。這兩條路被說得好像天生對立,選了一個就得放棄另一個,然後家長站在中間,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為孩子選什麼。
但這個二分法本身,就是一個需要被仔細檢視的前提。
我喜歡把學英文比喻成學開車。考駕照這件事是真實存在的,筆試要過,路考要過,這很現實。但我們都知道,一個人能夠通過路考,和一個人真正會開車是兩件不完全重疊的事。
理想的教練,是那種自己在路上開得穩,同時又真正知道怎麼帶一個新手,從完全不敢碰方向盤,一路引領你,慢慢放手練習,讓你最終能獨立上路的人。這樣教出來的學生,不管路考題目怎麼變,都不會慌,因為他們擁有的是真實的能力,不只是一套應對特定考題的反射動作。
在台灣,「外師」的主要條件就是母語是英文,或看起來是外國人。但一個人英文說得流利,不等於他知道怎麼幫一個中文母語者習得英文。擁有教育與英語教學的專業能力,在台灣的外師市場裡並不是標準配備。流利的使用者不等於厲害的教學者,就像一個老司機不見得是好教練,這在任何技能的學習裡都成立。
補教現場也有另一個問題。第二語言習得這個領域,從1970年代開始就累積了相當龐大的實證研究,從 Krashen 的 Input Hypothesis 到 Nation 的詞彙習得研究,方向都很一致:語言習得需要有意義的輸入,以及在真實情境裡使用語言的機會。光是反覆背誦,不等於習得。但這些研究在台灣的補教現場幾乎是缺席的,而「教了幾十年」和「理解人如何學好一個語言」,其實是兩件不同的事。
也許因為我自己的身分剛好橫跨了應試教育和英語教學的背景,一路從台灣的教育體制上來,在明星學校任教,出過北模考題,知道那些題型的邏輯從哪裡來。但我同時也用我的專業背景,把真實的英文材料帶進課堂,讓學生讀真實的文章,看有趣的影片,用英文討論,在有意義的語境裡使用這個語言。這兩件事在我的課堂裡從來不是互相妥協的結果,因為它們本來就可以同時存在,甚至相輔相成。
一個真正懂語言教學的老師,不需要在「應用」和「應試」之間二選一,因為這兩件事從來就不是斷裂的。學生如果真的能夠讀懂一篇文章、在討論裡清楚表達想法,他在面對學測的時候擁有的是真實的理解能力,而不只是一套答題反射。而理解考試出題的邏輯,也不會傷害一個學生真正使用英文的能力,只要那不是他接觸這個語言的全部方式。
所以家長其實不需要想破頭,在那兩條路裡面硬著頭皮選一條。
真正值得問的問題只有一個:帶著你孩子的那個人,有沒有能力讓他既通過路考,又真正學會開車?
陳恩英文:有溫度,有思辨的一對四高中小班制英文補習班(近大安捷運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