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任何文學作品之前,我們可能都難免受到錯誤或狹隘的前見(Vorurteil)所影響。《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以下簡稱《房思琪》),在對其題材乃至寫作背景略有了解之後,很容易一口咬定它若非一本「控訴社會的怒書」,就是一部「療癒自我的哀書」。而它是否真的被打開,則端視讀者個人的興趣而定。
「世上有遠比這更慘痛的事正在發生!」、「我沒興趣聽一個小女生說自己有多可憐。」、「渴到快死,於是就連地上的髒水也拿來喝?」是我聽過的幾個它之所以不被閱讀的理由。至於真的關心師生戀或誘姦事件的讀者,則似乎不易放下書頁上所寫的「改編自真人真事」這幾個字,於是便為「奕含到底是不是思琪?」的問題所困。此外,這本書還有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以及傳播學等不同的讀法與接受方式,它們的共同出發點都在於:這件事何以可能會發生?我們如何讓它不再發生?作者已死,文本自然容許多種多樣的關懷與詮解。但我們是否應該正視它是文學與藝術作品(虛構小說)的事實?我們是否應該以打開文學與藝術作品的方式打開它,哪怕一次也好?因此,我現在要採納的不是羅蘭.巴特的文學批評概念,而是哲學詮釋學的進路。我想用哲學方法重構林奕含文學提問的思想性與藝術高度。
《房思琪》不是一本控訴的書,因為依照作者林奕含(不只一次)的概括,它是「一個關於女孩子愛上了誘姦犯的故事」[1],這裡面是有一個愛字的。另外,它也絕不是一本療傷的書,因為有一些傷根本就不能療。控訴與療傷等前見,都蘊含著道德與價值判斷。現在,讓我們試著先懸置這些「應然」(是/非、善/惡、好/壞)的概念,只以「實然」(如其所是)的精神去觀照它究竟在處理什麼樣的問題。
《房思琪》是一部文學與藝術作品,但它卻包含甚至始於對文學與藝術本身的詰問。林奕含的第一個提問,是「一個真正相信中文的人,他怎麼可以背叛這個浩浩湯湯已經超過五千年的語境?」哲學上,這個問題表達的是一種懷疑(doubt)。「話語」與「實在」之間理當有一種客觀對應的關係 [2],因為語言的功能正在於此。然而卻有一些相信中文也使用著中文的人,他們不是言有所衷的、他們的情話並不發源於真實的情志、他們的思並不無邪。
理性上,「話語」理當對應「實在」;但在(思琪的)經驗上卻非如此。這是第一重懷疑。而在第一重懷疑的基礎上,林奕含再度提問:
……胡蘭成或李國華這些人,你可以說他們的思想體系非常畸形,他們強暴了,或者性虐待了別人,自己想一想,還是「一團和氣,亦是好的」,你可以說他們的思想體系非常畸形,可是,你能說他們的思想體系不精美,甚至,不美嗎?
這種修辭是「反問法」。提問者已經預設了答案,而這個答案正是她第二重懷疑的表述:這種並不對應實在的話語是「精美的」(sophisticated)、甚至是「美的」(beautiful),這怎麼可能?無論在何種理論(如邏輯學或美學)的探討中,這都是不可能的,但在(思琪的)經驗上卻是成立的。於是,因為找不到任何合理的答案,第二重懷疑無可避免地要再提升成更為全稱的命題:「藝術它是否可以含有巧言令色的成分?」[3] 這個命題在全稱的層次上只是一個起點,而懷疑只要開始就難以停下,最終,它只能在下述的反問中完成自身:「會不會,藝術從來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
至此,三重懷疑已經將對文學與藝術的傳統理解給解構掉了。它們所採納的都是一種挑釁的姿態,以此動搖傳統理解中所蘊含的必然性(necessity):(1)話語並不必然對應實在,一個人說出情話的時候不必然是有情而思無邪的;(2)不對應實在的話語不必然是不精美而醜惡的;(3)文學與藝術不必然言有所衷,而可能從來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4] 然而林奕含尚不止步於此,她還坦言:「無論我有多麼討厭胡蘭成,我還是必須承認,《今生今世》的〈民國女子〉那一章,仍然是古往今來描寫張愛玲最透徹的文章之一。」
這告訴我們:(4)思有邪的人也可能有高深的文學造詣和藝術理解,而(5)思無邪的人亦可能愛上這些思有邪的人。也因此,這是一個關於女孩子愛上了誘姦犯的故事。[5] 我們必須充分領悟這裡的坦承有多麼地不容易:作者在走入最深的懷疑的同時,還是保持了最高度的誠實。[6] 正是這個極致的不和諧音成就了《房思琪》寫作的思想性與藝術性。
思無邪的人愛上思有邪的人,這如何可能?若是可能,這種「愛」又是怎樣的一種愛?到這裡,我們才真正觸及林奕含思考與創作問題的中心。然而,她詰問的不只是這種愛的本質是什麼,她還詰問她自己:「我的整個小說,從李國華這個角色,到我的書寫行為本身,它都是非常巨大的詭辯,都是對藝術所謂真善美的質疑。」為什麼林奕含將自己的寫作經驗與界定為一種「詭辯」(sophistry)?不僅如此,她還感到自己的書寫是墮落、屈辱、不雅、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甚至說自己的書寫欲望是變態的。為什麼?
這個問題的答案有好幾個層次,以下分別由外而內談起。首先是「社會效用面」。林奕含知道,即便寫成了《房思琪》,但這樣的事仍在且仍將繼續發生。「我要做的不是報導文學,我無意也無力去改變社會的現況,我也不想與那些所謂大的詞連接,也不想與結構連接。」易言之,《房思琪》的書寫沒有社會效用,它沒有辦法讓誘姦不再發生。接著,則是「文學再現面」。不只外部的社會效用,對林奕含來說,《房思琪》的書寫在文學效果上也是可置疑的(doubtable),因為房思琪式的強暴「這麼大質量的暴力,它是不可能再現的」。
訪談只提到上述兩個層面的答案,但在我看來,最後還應該要有一個最為中心的「哲學思想面」。一般來說,極端的懷疑論在哲學上都是站不住腳的。我們可以考慮以下這個命題 P:「所有的話語都是假話。」如果這個懷疑論的命題為真,那麼它將連自己的真也否定掉,因為它也是一句話語。在訪談中,我們可以找到一句和命題 P 類似的話語 P’:「就像剝洋蔥一樣一層又一層,你沒有辦法去相信任何一個人的文字和為人,覺得世界上沒有什麼是可以相信的。」但無論這種懷疑的經驗是如何地真實,它在理論上就是無法證成的(unjustified)。除非我們完全不使用語言,否則我們其實沒能主張所有話語都是言不由衷、言而無信的。
這導致思琪的愛和奕含的書寫內部都蘊含著一個根本的矛盾,它不只是在經驗上、還包含在邏輯上都「終將走向毀滅且不可回頭」。而且林奕含顯然清楚地意識到,對這種愛的書寫欲望,實際上也是對浩浩湯湯已經超過五千年的語境及傳統的背叛。也因此,它墮落、屈辱、不雅、變態。但恰恰是這一種無法自證的愛和一種作為詭辯的書寫,你能說它們不精美,甚至,不美嗎?
這方才是林奕含最終的提問:一個從思無邪墮落而變得思有邪的人(房思琪),她在心中仍充滿誠實與柔情,還保有慾望、有愛,甚至到最後還有性的意義是什麼?這個問題是林奕含書寫的邏輯空間。而她對這個問題的答覆是:一個從思無邪墮落而變得思有邪的人,她對一個思有邪的人(李國華)的愛,並不必然是不真實的、不必然是不美的。在同一個意義上,林奕含還貼心地為讀者的欲望開脫:我們在對《房思琪》的閱讀中獲得了一種「審美的快感」,這種快感若非不道德(immoral),至少也是非道德的(amoral),但它在文學與藝術上卻是正當的(right)。
《房思琪》詭辯式的寫作始於對所謂真善美的質疑,然而,林奕含對傳統的解構(deconstruction)徹底嗎?從我的觀點來看,她的解構並不徹底,但卻帶著萬分的勇氣去扣問那(同時在邏輯與經驗上都)最艱難的問題:世界的背面,有什麼?[7] 那裡有真、有善、有美嗎?在那裡,文學和藝術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它們是誘姦的共犯,還是亙古不變的哲學精神和抒情傳統?
思琪與奕含,到底不是一位激進的懷疑論者。她們的愛與書寫始於對文學及藝術真善美的質疑,卻最終肯定了即便是在世界的背面,也有真、有善、有美。我們,乃至整個台灣社會,也有與之相稱的誠實、勇氣與柔情嗎?
2025/12/27-8,寫於風城
(完)
註:
[1] 參見Youtube訪談影片:「這是關於《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部作品,我想對讀者說的事情。」──林奕含 | Readmoo電子書。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p3qyon03Vs。亦可參閱游擊文化於2025年出的《房思琪》增訂版之附錄。本文以此專訪為核心分析文本,以下不再一一註明出處。
[2] 在訪談中,林奕含曾說自己的審美觀是「形式與內容是不可分開的」,並引述安德烈.紀德的話,「表現與存在是不可分開的」。我在這裡所說的「話語」即是「形式」或「表現」,而「實在」則是「內容」或「存在」。
[3] 在這個提問中,我認為,「藝術」和「文學」可以是等價的,亦即可以相互替換。因此,在問完「藝術它是否可以含有巧言令色的成分?」以及「會不會,藝術從來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這兩個問題以後,訪談才會以小說中怡婷的心理話來結尾:「她恍然覺得不是學文學的人,而是文學辜負了她們。」
[4] 此處的懷疑所動用的邏輯武器叫作「偽必然性」(false necessity)。如果對文學與藝術的傳統理解是一種「理性主義獨斷論」,那麼這三個偽必然的命題則是「經驗主義懷疑論」的表現。
[5] 若保持以「偽必然」的方式進行表述,則第四和第五重懷疑便應分別寫成:(4)思有邪的人不必然沒有高深的文學造詣和藝術理解;(5)思無邪的人不必然不會愛上這些思有邪的人。
[6] 從我的觀點來看,這完全是哲學精神的表現。換言之,一個人若非誠實至極,否則她為何要發展與承受如此深切的懷疑?為什麼她非得把一條「終將走向毀滅且不可回頭」的路給走到底?
[7] 在《房思琪》中,思琪在電話裡對著伊紋姊姊說:「為什麼這個世界是這個樣子?為什麼所謂教養就是受苦的人該閉嘴?為什麼打人的人上電視上廣告看板?姊姊,我好失望,但我不是對妳失望,這個世界,或者是生活,命運,或叫它神,或無論叫它什麼,它好差勁,我現在讀小說,如果讀到賞善罰惡的好結果,我就會哭,我寧願大家承認人間有一些痛苦是不能和解的,我最討厭人說經歷過痛苦才成為更好的人,我好希望大家承認有些痛苦是毀滅的,我討厭大團圓的抒情傳統,討厭王子跟公主在一起,正面思考是多麼媚俗!可是姊姊,妳知道我更恨什麼嗎?我寧願我是一個媚俗的人,我寧願無知,也不想要看過世界的背面。」(初版,頁182)[粗體強調為我所加]
* 本文亦分上下篇,刊登於〈中華副刊〉民國一一五年四月二十三(三)、二十四日(四)。


* 也見〈中華副刊〉網頁──
上篇: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1390448
下篇: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1391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