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 Snapchat 的過程中,我最深刻的體會是:競爭有時候不是看誰做得更好,而是誰看得更不一樣。
如果以整體運作策略來看,我會給 Snapchat 90 分的高分。這份分數並非來自於它的市佔率,而是來自於創辦人 Evan Spiegel 對於願景的堅持,他始終專注於「虛擬與實體之間的互動」。當絕大多數的社群平台都在想方設法增加用戶留存時間、累積更多數位數據時,Snapchat 卻反其道而行,提出了「閱後即焚」。這讓我想到,這背後其實運用了非常精彩的「相反提問」:「為什麼我們的訊息或照片,一定要被永久保存下來?」
大多數人在數位網路上其實是不喜歡留下過多足跡的。永久留存的內容意味著長期的社交壓力與被審視的風險。Snapchat 透過「自動消失」的機制,成功降低了用戶分享時的認知門檻。因為知道會消失,所以敢於真實、敢於即時。這種對人性細微心理的洞察,正是它能在紅海中生存的關鍵。
不當社群公司的「社群公司」
最有意思的一點,是 Snapchat 對自己的定位。
它不說自己是社群媒體,而是一家「相機公司」。乍聽很怪,畢竟它的應用程式上滿滿都是朋友互動、限時動態。但仔細想,這個定位其實很關鍵,當你說自己是社群媒體,就會被丟進跟 Meta、TikTok 同一個競技場;當你說自己是相機公司,比較的對象就變成了「人怎麼透過影像和世界互動」。
從這個角度看,照片、影片、濾鏡、AR、智慧眼鏡,全部都串得起來。創辦人想處理的核心議題其實一直沒變:虛擬和實體之間的溝通。濾鏡讓現實的臉跟虛擬的元素互動;眼鏡讓你戴著走進現實,但看到的是疊加後的世界。
我認為這是 Snapchat 最值得學的一件事:你怎麼定義自己,會決定你跟誰競爭、你能往哪裡走。
「為什麼訊息一定要被保存?」
Snapchat 最早的閱後即焚功能,現在看是常識,但放回它推出的時間點,其實是很反直覺的。
當時所有的通訊軟體都在做的事,是把對話保存得更好、更久、更可搜尋。但 Snapchat 反過來問:為什麼訊息一定要被保存?
這個提問很有意思,因為它戳中了一個沒人說破的事實,很多時候人們不分享,不是因為沒話說,而是因為害怕留下痕跡。把這個壓力拿掉之後,分享的成本就降低了,使用頻率自然就上去。
後來的 Stories 也是類似的邏輯:把「分享照片」和「以一天為時間單位」這兩件事放在一起,意外創造了一個讓使用者持續每天回來的機制。Instagram、Facebook、WhatsApp 後來都跟進,這個現象本身就說明了原始想法的影響力。
它做對的幾件事
整理研究筆記時,我覺得 Snapchat 至少做對了幾件值得提的事。
第一,看懂「不想留下足跡」是個真實需求。 在所有人都在追蹤、留存、演算法推送的時代,Snapchat 抓住的是反向需求。
第二,拒絕 Meta(當時的 Facebook)的收購。 這件事在當下看或許瘋狂,但事後回看,如果它賣了,它的視角和產品邏輯很可能就會被吸進 Meta 的體系,而不是發展出今天的樣子。
第三,把自己定位成相機公司。 前面提過,這個定位讓它有了一套自己的故事可以說。
第四,跨入硬體與 AR 平台。 Spectacles 智慧眼鏡或許還不算商業大成功,但讓 Snapchat 不只是一個 App 公司,而是擴增實境平台的雛型。
第五,幾個關鍵的 AR 技術收購。 這些累積讓它在濾鏡、鏡頭、AR 體驗上有足夠的技術基礎,不容易被輕易追上。
我會給 Snapchat 的一個建議
如果讓我提一個方向,我會借用汽車產業近年很常聽到的概念,「軟體定義汽車」。
Snapchat 在數位這端,已經被 Meta、TikTok 擠壓得很厲害。但它有一個別人沒有的優勢:對於「現實與虛擬之間的溝通」這件事,它的累積比多數人深。我認為它可以把重心更明確地放在智慧眼鏡與相關生態系,但不一定執著於 AR/VR 那種沉浸式體驗,而是把眼鏡當成「現實與數位之間的介面」,發展圍繞這個介面的整個生態。
當然,這只是我的想法。實際上能不能走通,要看硬體成本、使用者習慣、隱私法規等很多現實條件。
我從這次研究學到的幾件事
最後想記下幾個對我自己有提醒的點。
第一,定義會決定路徑。 同一件事換個定義,方向和競爭對手就會不一樣。把自己框在哪個產業,就會被那個產業的規則綁住。
第二,反向提問是被低估的工具。 「為什麼一定要這樣?」這個問題,很多時候比「怎麼把這件事做得更好?」更有威力。
第三,競爭是動態的。 沒有一個策略可以一路用到底。Snapchat 從應用程式公司、到平台公司、再到硬體公司,每個階段做的事都不太一樣。針對環境調整方向,本來就是商業裡比較成熟的態度。
具體要做的事:我會試著在自己手上的工作上,多問幾次「這件事一定要這樣做嗎?」、「使用者真正在意的是不是另一件事?」這種問題。也會更認真聽用戶的聲音,因為很多商業機會,其實藏在一些很小的、沒人想處理的不滿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