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想,為什麼自己的文字表達,好像比口頭表達好上不少?
後來恍然大悟:文字是非即時性的。 寫作時,我可以邊寫邊思考,有無數次修正的空間;但口頭表達強調「即時性」,我們往往會依賴直覺,想到什麼就什麼,結果就變成一種毫無過濾的訊息傾倒。有了上一篇的體悟,「先想過再開口」:
12 秒的極限:
講話一定要有「斷句」跟「段落」。如果只有一項內容還講得落落長,聽的人大約 12 秒就開始恍神了——人類的注意力真的沒那麼長。
斷點不是越多越好:
這就是所謂的「過猶不及」。列三點很好,但如果你列到五點、十點,訊息量就爆炸了。
現在深刻體會到:「太多重點,其實等於沒重點。」
口語溝通的精髓,在於長度要適中,節奏要分明。by5/1心得筆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