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退休那年,我家第一次認真討論報稅
爸爸退休後,2025 年是我家第一次認真討論「該怎麼報稅」。
媽媽還在上班、哥哥薪資族正常繳稅、我自己去年離職(1-8 月有薪資、後 3 個月空白)、拔拔退休沒收入。媽媽當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這個沒爭議。
我一開始想得很簡單:選標準扣除(夫妻 26.2 萬),按按計算機就好。
在事務所的職業病讓我多算了一輪:「列舉扣除會不會更划算?」
差點漏掉一個眉角。
📋 標準 vs 列舉:差在哪?
報所得稅時,扣除額只能擇一:
🟢 標準扣除(默認、最方便)
- 單身:13.1 萬
- 有配偶:26.2 萬(夫妻合計)
- 不需要任何單據
小提醒:不論你有幾個撫養親屬,這邊就是單人13.1萬、配偶合併申報26.2萬,太多人看到以為家裡撫養好多人可以扣好多😨
🟠 列舉扣除(要憑單據,可能更省)
- 醫藥費(無上限,含撫養親屬)
- 保險費(每人 2.4 萬,含撫養親屬)
- 捐贈(綜所稅 20% 內)
- 自用住宅貸款利息(30 萬內)
- 災害損失(無上限,要附證明)
小提醒:房屋租金18萬內去年開始就轉到特別扣除,只要有就能報!
簡單說,列舉是「我家當年度真的花很多錢,請國稅局多扣一點」;標準是「懶得算,給我固定額度就好」。
🧮 我家試算:為什麼最後還是選標準?
我把媽媽 + 爸爸合併申報的列舉項目攤出來:醫藥費 + 保險費 + 捐贈 + 房屋(已還清貸款、自住)合計大約比夫妻標準扣除 26.2 萬少了將近一半。
結論:採標準扣除最划算。
但這個結論的關鍵在於「今年沒有重大花費」。
換一個情境就完全不一樣...
🚑 朋友的真實案例:車禍逼出列舉扣除
我有個朋友 2025 年遇到嚴重車禍,醫藥費爆量。
保險公司有理賠,但只蓋掉一部分,自付醫藥費仍是大筆數字(超過幾十萬等級)。
她原本以為:「保險都有理賠了,應該不能再列舉了吧。」差點直接選標準。
我跟她說:列舉扣除醫藥費的規則是「自付的部分」可以全額列舉(保險理賠到的不行、自付的算)。
她整理單據後,光醫藥費自付就遠超單身標準扣除 13.1 萬 → 加上保險費、捐贈 → 列舉合計直接破表。
當年度有重大事件,列舉幾乎一定贏。
🚦 3 個該認真試算列舉的訊號
如果你今年度符合下面任一個,先別急著選標準:
1️⃣ 重大醫療事件
- 車禍、重大手術、長期住院、罕病治療
- 撫養親屬住院 / 復健 / 看護
- 健保不給付的自費項目(質子治療、進口藥)
2️⃣ 高額保險費(尤其有配偶 + 撫養親屬)
- 全家人身保險 + 商業保險合計接近或超過上限(每人 2.4 萬)
- 4 口之家上限近 10 萬,加上其他列舉容易蓋過標準扣除門檻
3️⃣ 自用住宅貸款 / 房租
- 自用住宅貸款利息(30 萬內)
- 光單筆就可能蓋過半個標準扣除
小提醒:貸款利息會跟當年度的儲蓄利息特別扣除額(27萬)互抵,意思是利息收入讓你免繳稅的部分,房貸利息支出不讓你扣!(代表你現金夠卻去貸款的小代價😅)
符合任一項 → 單據先收齊、試算列舉再決定,免得錯過省稅機會。
📁 用列舉要準備什麼資料?
列舉不是「我說有就好」,國稅局看的是單據和金流。整年要養成的習慣:
🩺 醫療類
- 醫院 / 診所收據(正本,要寫姓名 + 統編)
- 健保 IC 卡刷卡明細
- 自費項目註明「非美容、非生育」(這兩類不能列舉)
🛡️ 保險類
- 人身保險及商業保險繳費證明(保險公司年初寄)
❤️ 捐贈類
- 捐款收據(要有受贈單位統編)
- 政府立案的公益團體才算
🏠 房屋類
- 貸款利息證明(銀行年初寄)
⚠️ 撫養親屬列舉的眉角
很多人忽略:撫養親屬的列舉項目(醫藥費、保險費)不會「自動帶出」。
現在國稅局系統比之前串接得好,但還是要自己檢查。建議印出來核對撫養親屬名下的單據有沒有漏列,尤其是醫藥費(年長爸媽常常自費去診所、買藥)。
漏列等於白繳。
🦙 羊駝偷偷說 :以前四大的會計師也都會很認真整理自己的醫療單據!!
✍️ 一句話總結
標準扣除 = 沒事、懶得算、平淡年; 列舉扣除 = 有大事、單據齊、想多省。
不確定哪個划算?把整年單據攤開算一次列舉合計,過 13.1 萬(單身)或 26.2 萬(夫妻)→ 直接列舉。
💛 重新設計自己的財務,羊駝陪一起走會成
報稅是每年都要重新試算的功課,不是上次選標準、下次就一直標準。

人生會變、家庭會變、花費會變...扣除方式跟著變才對。
想先把今年扣除額抓清楚?羊駝 2026 報稅 Checklist 整理了列舉扣除的單據準備清單,下載填一填就知道該選哪個。
想把整體財務結構(不只報稅)一次看清楚? 1 小時財務健診 會把你的儲蓄率、保險缺口、稅負優化一張表給你。
歡迎訂閱羊駝,每週收到不囉嗦的財務練習。
人生沒有標準答案,本羊駝希望自己一腿之力,幫你釐清每個決定,穩扎穩打決定下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