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的我,活著很像一個巨大的黑洞。
生存問題、被索取、負債。
三把刀插在身上,沒有一把可以拔掉。
勉強可以養活自己,
但同時還要被家裡索取錢、索取愛、索取順從,
好像只要我還能呼吸,就必須不斷被挖一塊走。
我常常問自己——
「我是不是在對不起我自己?」
那感覺就像是——
親手把自己的喉嚨一點一點掐住,
掐到連「活著」都變得奢侈。
我知道自己必須找到讓我活下去的東西。
我也試著去談戀愛、卻發現一個殘酷的事實——
我根本不懂怎麼愛人。
越想要愛,越索取。
越想靠近,越讓人受傷。
那是我第一次意識到——
我只是想被拯救。
可是這個世界從來就沒有誰能救你。
真正能救你的,
只有某一刻你自己突然醒過來的念頭。
家庭、愛情、職場全部崩塌的那段時間,
我才終於看見「我想要的愛」的形狀:
能把自己照顧好的人,才照顧得了別人。
願意誠實的人,才能真正被理解。
不再索取的人,才有能力去愛。
真正的愛,是「我願意為你付出」——
但我不求你給我什麼。
在這場崩塌裡,心裡有個聲音越來越大:
「如果可以再選一次人生,妳要怎麼活?」
我的答案一直都是—音樂。
我想重新學琴、想創作、想唱歌。
但那聽起來太奢侈、太像夢。
連「學」都負擔不起的時候,
渴望只能被我藏到更深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