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齡期的發展特徵概述
學齡期。學齡期,是指六歲到十二歲的兒童。此時期,兒童處於小學階段,屬於強化而非創新的階段。兒童的腦部,與四肢功能,持續精進,並發展出更多能力。在認知發展方面,學齡期兒童,進入皮亞傑所稱的具體運思期。在此階段,語言能力,記憶能力,以及數字運算能力,都有明顯進展。兒童逐漸具備,邏輯性思考的能力。此時,兒童的注意力,已能較長時間集中。多半具有上進心,願意努力學習新事物,也樂於服務他人,藉此提升自我概念,與自尊。在心理社會發展方面,艾瑞克森認為,此時期的發展任務,為勤奮對自卑。對學齡期兒童,影響最深遠的,是同儕團體。兒童會努力,爭取同儕的認同,與歡迎。────────────────學齡期的發展特徵。生理發展變化。身體外觀及比例。學齡期的身體成長,呈現緩慢而穩定的狀態。其主要生長特徵,為細胞增大。在外觀方面,男生與女生,身材大小相近。男生,通常比女生,稍微高一些,也重一些。但在十歲以後,同年齡的男孩,反而可能略矮於女孩。────────────────牙齒的發展。學齡期,是乳齒更換為恆齒的重要時期。平均每年,更換約四顆牙齒。到十二歲左右,完成二十八顆恆齒的更換。────────────────肌肉骨骼系統。此階段,體重的增加,主要來自肌肉,與骨骼的生長。肌肉的量,與強度,逐漸增加。脂肪組織減少,嬰兒肥,也逐漸消失。────────────────心臟血管系統。學齡期,心臟生長較為緩慢。但左心室逐漸變大。自七歲以後,心尖位置,位於鎖骨中線的第五肋間。由於此時,心臟占身體比例最小,因此在活動後,容易感到疲倦。────────────────呼吸系統。在嬰幼兒時期,呼吸運動,以橫膈為主。七歲以後,呼吸方式,逐漸改為以胸壁肌肉為主。────────────────泌尿系統。在五歲到十歲之間,腎臟大小,已接近成人。能夠處理,日益增加的代謝廢物。同時,腎臟也能適當保留水分,以維持體液,與電解質的平衡。────────────────神經肌肉協調。在學齡期初期,兒童的動作,仍稍顯笨拙。到學齡期中期末,大多能表現出,良好的動作協調。此現象,與中樞神經系統的成熟,以及神經髓鞘化,密切相關。────────────────免疫系統。胸腺,在學齡期,仍持續發展。於青春期,達到最大,之後逐漸萎縮,免疫功能開始退位。免疫球蛋白,在九歲左右,已達成人水準。────────────────第二性徵的發展。在十歲到十二歲之間,多數男女生,已出現初期的第二性徵。男孩的第二性徵,通常比女孩,出現得較晚。女孩,皮下脂肪開始增厚,外形較為圓潤,且柔細。男孩,大肌肉逐漸發達,身體變得較為結實。────────────────粗動作。在六歲到七歲時,兒童的粗動作技巧,明顯優於精細動作技巧。在八歲到十歲之間,注意力持續時間增加。能參與,需要耐力,與技巧的活動。例如,棒球,籃球,健行,體操,與游泳。────────────────精細動作。七歲以後,書寫顛倒的情形,明顯減少。字體,由鬆散,逐漸成形,並變得較小。雙手的協調性,愈來愈好。能演奏各種樂器,穿脫衣服,以及扣釦子。十歲以後,更熟練於編織,縫紉,以及演奏,較為複雜的樂器。────────────────視覺。雙眼視覺,在六歲到七歲時,發展成熟。包括周邊視力,能分辨顏色,並區別大小,與形狀。男孩的視覺敏銳度,通常較女孩佳。而女孩,在分辨顏色方面,則優於男孩。對學齡期兒童而言,字級較大的書籍,可能有助於視力。伍、心理及社會發展。(一)佛洛依德的性心理發展理論。學齡期兒童,處於性心理發展的潛伏期,此階段整體表現較為平靜。在此時期,兒童逐漸發展出超我與良知,不再完全受本我控制,開始能調整自己的行為。同時,兒童也開始認定自己的性別角色。心理學家認為,此時期的性潛伏,並非真的不存在,而是沒有被表現出來。因為兒童學習到,在成人的世界中,性並不是可以隨意談論的議題。因此,兒童會隱藏自己在性方面的興趣,轉而專注於課業,以及智能上的成就,並傾向尋找同性別的同儕互動。────────────────(二)艾瑞克森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艾瑞克森認為,學齡期的心理社會發展任務,是勤奮對自卑。此時期的兒童,多已進入學校,接受正規教育。他們不再以遊戲,作為主要的滿足來源,而是透過課業學習,例如讀寫,數學,與語文能力的發展,來獲得成就感。兒童會從持續完成作業,或達成學習目標中,感受到滿足與成功。在勤奮發展的過程中,可觀察到的特徵,包括自信,耐力,勤勞,自律,合作,妥協,與他人競爭,以及組成團體。同時,也可能出現好動,暴躁,反抗權威,或缺乏服從性的行為。兒童在學習,社會所要求的各項技能時,逐漸形成肯定的自我概念。因此,學齡期,是訓練兒童自律生活,最有利的年齡階段。此時期的發展危機,在於是否產生自卑感。若兒童在學習與技能發展中,自覺能力不足,無法與他人競爭,或經常感到挫折,就可能缺乏學習動力與動機。進而,對合作或協調失去興趣,表現出懶散,甚至在嘗試之前,就放棄努力。若自卑感長期未獲改善,在成人期,可能出現不喜歡工作,經常更換工作,缺乏耐性,過分敏感,易怒,暴躁,甚至出現暴力傾向。有些人,為了證明個人能力,可能發展出說謊,偷竊等行為,或出現心身症的問題。────────────────(三)道德發展。一,皮亞傑的道德發展。皮亞傑將道德發展,分為他律性道德,與自律性道德,兩個階段。他律性道德,又稱道德現實主義,或他人導向道德。約出現在五歲到十歲之間。此階段的兒童,判斷行為對錯時,重視行為結果,勝過行為意圖。行為造成的後果,是他們評價對錯的主要依據,幾乎沒有協商,或妥協的空間。下一階段,為自律性道德,又稱道德相關主義,或合作道德期。年齡約自十歲開始,延續至青少年期。此時,兒童已能脫離自我中心思考,開始從他人觀點,來理解規範。也能理解,規定具有社會情境上的複雜性,與彈性。在判斷行為時,會開始考慮行為背後的意圖,而不再只以結果好壞,作為唯一標準。────────────────二,科爾伯格的道德發展。約在九歲左右,兒童進入道德循規期。此階段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三階段,以做好孩子為導向。兒童的行為,以取悅與幫助他人為主要目標。他們會觀察,重要他人或權威者的標準,並逐漸內化這些標準。同時,非常在意是否獲得,重要他人的認同,並開始更加重視行為意圖。第四階段,以法律與命令為導向。此時,行為準則不再僅限於,親近他人的期待,而擴及整體社會的法律與規範。道德價值,進一步進入利他層次,知道應盡義務,與做好事,以維持社會秩序,與他人的期待。九歲以後,逐漸進入道德自律期。第五階段,以社會契約為導向。兒童開始將法律,視為協助人類的工具,而非絕對不可變動的規範。此階段,需要較高層次的認知發展。第六階段,以通用的道德準則為導向。個體會依據,個人或團體的觀點不同,形成不同的道德判斷。────────────────四,自我的發展。自我概念。自我概念,是指一個人對自己的認同感。兒童的自我概念,來自父母,老師,及其他重要人物,對其行為與表現的評價。再加上,兒童自身的自我知覺,整合而形成。在六歲到七歲之間,兒童多半,以身體特徵,來區分與認定自我。體型,對兒童的自我概念,自我評價,與人際適應,具有相當大的影響。一般而言,肌肉結實的兒童,較能參與體能活動,也較容易受到同儕歡迎。而肥胖的兒童,因較難參與,激烈的體能活動,常成為同儕取笑的對象。八歲以後,自我概念,會隨認知發展,與個人經驗而轉變。兒童開始區分,身體經驗,與心理經驗。更重視,自己在想什麼,以及內心的感受。也會依心理層面,來描述自己。兒童逐漸察覺,一個人的內在經驗,可能與外在表現不一致。並學會,透過他人外顯的反應,推測其內在歷程。因此,逐步發展出,主觀我,客觀我,與社會我,也就是別人眼中的我。────────────────自尊。自尊,是指一個人,對自我所做的情感性評價,可為正向,或負向。學齡期兒童,在發展自我概念的同時,會透過與他人比較,建立自我評價的基礎。當兒童達到,自己或他人的期望,並受到重視時,其自尊,便會提升。若能發展正向的自我概念,兒童較容易喜歡自己,也較能接納他人。會相信自己的想法,並相信只要努力,就能成功。同時,也能接受自己的缺點與限制,自然地表達喜悅,並分享感受。若傾向負向自我概念,則較容易出現防衛行為,退縮,或隱瞞自己的困難與不適應。也常與同儕比較,並在比較中,更加感到自己能力不足。學齡期另一重要特徵,是同儕影響力,明顯大於學齡前期。兒童的自我肯定,有相當一部分,來自同儕的接納,與肯定。────────────────身體心像。身體心像,是指一個人,對自己身體的感覺與看法。兒童對身體的辨識,奠定自我概念發展的基礎。除了透過身體結構,與外表來認識自己之外,也會經由身體感覺,與體能活動中,所展現的功能與技巧,累積對自己身體的經驗。
──────────────── 五、語言。 學齡期兒童的語言發展, 已能掌握較為複雜的語言結構。 在表達時, 能在語句中, 使用較為艱深的文字, 並靈活運用邏輯, 以及分析能力。 相較之下, 較少使用, 帶有感覺性, 或動作特性的文字。 學齡期兒童, 非常喜歡與人溝通, 也享受聽故事, 以及猜謎語等語文活動。 語言能力的發展, 有助於兒童的學習, 與思考能力的提升。 當兒童能清楚, 以語句向他人表達, 自己的情緒與感受時, 表示其語言發展正常。 同時, 人際溝通能力, 與人格發展, 也會趨向更加成熟。 ──────────────── 六、遊戲。 在學齡期, 兒童除了從事傳統遊戲外, 對遊戲的性別適合性, 也變得十分敏感。 男孩與女孩, 會刻意避免, 被認為不適合, 自己性別的遊戲。 此時, 隨著肌肉發展, 逐漸趨於成熟, 兒童更需要, 具機能性的活動。 學齡期兒童, 已進入合作性遊戲的階段。 此階段的遊戲特徵, 多為建設性, 且具有規則性的活動。 在階段初期, 合作性表現, 仍較為表淺, 組織能力, 也尚未成熟。 到了十歲以後, 兒童開始對, 具組織性的遊戲, 產生濃厚興趣。 例如, 接力賽, 球隊活動, 橋牌, 或合唱團。 此時, 兒童也能在活動中, 承擔自己的角色, 並負起相應的責任。 規則性遊戲, 同時也代表, 競爭性的出現。 學齡期兒童, 已發展出競賽心態。 例如, 喜歡參加賽跑, 並更加重視, 技巧的精進, 而不再只是覺得好玩。 ──────────────── 情緒。 隨著認知發展, 以及生活與社交範圍的擴大, 學齡期兒童的情緒, 變得更加多樣, 起伏更明顯, 也更加複雜。 情緒, 能幫助個體, 理解所處的世界, 以及事件的意義。 促進情緒發展, 是個人維持, 身心健康生活, 的重要關鍵。 良好的情緒發展, 也能促進利他行為, 與學習能力。 在此時期, 兒童逐漸體會, 個人強烈的情緒。 同時, 也開始學習, 壓抑個人情緒, 尤其是同儕, 或長輩不喜歡的情緒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