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多年,全球自願性碳市場曾經相信一件事:只要在一塊森林邊界內建立保護機制、算出一套基準線、找第三方查驗,再交由民間標準發行 credit,森林碳就能成為可交易、可宣稱、可抵換的國際資產。這套邏輯曾經撐起龐大的專案型 REDD+ 市場,也養出一整批開發商、顧問、標準機構與買方企業。但今天回頭看,問題已經不是這套模式有沒有瑕疵,而是它的制度壽命,恐怕已經走到盡頭。
我認為,專案層級 REDD+ 並不是突然「失敗」,而是它本來就建立在一個歷史過渡期:那時候各國 NDC 還沒有全面深化,主權碳會計還沒有完全收口,國家級森林參考基線、透明度制度與跨境授權規則也還沒有成熟。換句話說,專案型 REDD+ 的繁榮,本質上是發生在「國家主權會計尚未完全接管森林減緩成果」的空窗期。如今這個空窗,正在快速關閉。巴黎協定下,締約方必須就其 NDC 進行核算,並確保避免雙重計算;若涉及國際轉移,還必須適用更嚴格的授權與核算邏輯。這意味著,森林減緩成果愈來愈不可能長期脫離國家帳本而獨立存在。專案層級 REDD+ 最大的結構性問題,首先就是邊界太小,卻想處理太大的森林政治經濟現實。一個面積有限的專案,可以在文件上畫出保護範圍,卻無法真正控制更大範圍內的伐木壓力、農地擴張、道路開發、土地權屬衝突與地方治理失靈。當一個區域因為專案而暫時減少砍伐,壓力往往只是轉移到別的森林區塊,而不是憑空消失。這就是碳洩漏問題。問題不在於洩漏會不會被模型修正,而在於專案層級的方法學,從一開始就很難對整體轄區的土地利用變化負責。相較之下,ART 的 TREES 標準直接把 REDD+ 的量測、監測、報告與驗證,拉到國家與轄區尺度,並把 leakage、reversal、double counting 與 safeguard 全部納入制度設計中。這不是格式上的升級,而是治理層級的升級。
第二個更致命的問題,是反事實基線的可操弄性。專案型 REDD+ 長期被質疑的核心,不只是個別案子有沒有造假,而是「如果沒有這個專案,未來原本會砍多少森林」這件事,本來就高度依賴假設。當開發商一邊設計專案、一邊建構基線、一邊對未來毀林風險做預測時,制度上就天然存在把風險說大、把額外性說滿、把 credit 量做高的誘因。這也正是近年 REDD+ 完整性危機爆發的原因之一。華沙 REDD+ 架構之所以重要,就在於它把森林參考排放水準(FREL/FRL)與結果技術分析,放回締約方在 UNFCCC 之下的制度過程,而不是單靠個案市場敘事。UNFCCC 也明確指出,華沙架構已對 REDD+ 的 reference levels 與 results analysis 提供持續的技術安排,而且這些安排在巴黎協定第5條之下繼續運作。

這裡的關鍵,不是專案型 REDD+ 「完全不能做」,而是它愈來愈難再被視為高完整性、可與 NDC 相銜接的核心森林資產。巴黎協定第4條第13款要求締約方在核算其 NDC 時,對相應的人為排放與移除進行完整核算,並確保避免雙重計算;第5條又明確鼓勵各方保育與強化森林等碳匯,並支持既有 REDD+ 框架與 results-based payments;第6條則進一步規定,若涉及 internationally transferred mitigation outcomes,必須由參與締約方授權,並採用健全核算以避免雙重計算。這三條放在一起看,訊號其實非常清楚:森林減緩成果不再只是市場問題,而是主權核算問題。
也正因如此,主權管轄範圍法(jurisdictional approach)不是新包裝,而是新秩序。它的真正意義,在於把森林減碳成果從「開發商在局部地塊上的私有敘事」,改寫成「政府在整個轄區內可被追蹤、可被核算、可被分配的公共治理成果」。在這個架構下,基準線不再由單一專案自行想像,而是以國家或次國家尺度的歷史數據、制度安排與 UNFCCC 技術程序作為依據;洩漏不再只是專案報告裡的一個章節,而是在轄區尺度內被更完整地捕捉與內部化;碳權的核發與利益分享,也不再只是開發商、標準與買方之間的私契約,而是進入政府授權、國家登錄與公共政策分配的軌道。ART 也明講,TREES 的設計目的就是加速 national scale accounting and implementation,以支撐大尺度的減排與移除並對齊巴黎協定目標。
這一點,對今天還停留在舊式 VCM 思維的人來說,衝擊非常大。因為很多人過去習慣把 REDD+ 當成一種「可先發、可先賣、以後再補法理」的資產;但在主權會計時代,順序剛好反過來:先有主權邊界、先有國家基線、先有登錄與授權,之後才有可信的跨境價值。 沒有這些前提,credit 不一定立刻歸零,但它在高完整性用途、高端企業宣稱、乃至未來與合規市場對接的能力,都會快速下滑。
連企業氣候標準的風向也說明了這件事。SBTi 並沒有說 avoided emissions 從此不存在,而是把這類活動放進 BVCM,也就是價值鏈外的減緩行動。它明確表示,BVCM 是企業在自身 science-based targets 之外額外投入的行動,內容可以包括 avoid、reduce 或 remove。這其實就是在告訴市場:企業可以支持森林保護,但那不等於你買到的每一張 avoided deforestation credit,都能直接拿來證明自己已完成內部減排或達成淨零目標。也就是說,市場並未把森林避排完全趕出門外,但它的會計位置與話語權,已經大幅降級。
接下來真正會決定勝負的,不是誰最會寫 PDD,也不是誰最會講故事,而是誰能把森林碳成果嵌入國家 MRV、透明度與登錄基礎設施。這正是 ICT 科技開始變得關鍵的地方。高解析度衛星遙測、LiDAR、生物量模型、AI 分類與變更偵測,不只是提高效率的工具,而是把「森林的物理變化」轉成「主權可核算減緩成果」的中介層。當國家能用一致的方法持續追蹤森林覆蓋、生物量變化與土地利用移轉,再把資料送入 dMRV 與 national registry,森林減緩成果才有可能真正與 NDC 追蹤、results-based payments、國際授權與未來跨境交易接軌。巴黎協定第13條的透明度架構,也要求各締約方定期提供國家清冊與追蹤 NDC 進展所需資訊,這使得數位 MRV 不再只是加分項,而是主權碳治理的基礎設施。
所以,今天我們看到的,不只是某些專案爭議、某些標準受質疑、某些 credit 被打折而已。更深層的變化是:森林碳治理的合法性來源,正在從民間專案平台,回到國家主權與轄區核算。 專案型 REDD+ 不一定會一夜消失,但它作為森林碳市場中心敘事的時代,確實正在結束。未來真正有機會留下來的,不是那種試圖繞過 NDC、繞過國家登錄、繞過授權與對應調整邏輯的舊式 credit,而是能夠被主權框架吸納、被國家透明度體系承認、並在轄區尺度下證明環境完整性的成果。
說到底,專案層級 REDD+ 的退場,並不代表森林不再重要;恰恰相反,它代表森林太重要了,重要到不能再只交給開發商自己說了算。當巴黎協定把 NDC、透明度與國際合作規則一層層收緊,森林碳終究會回到它真正該在的位置:不是飄在市場上的幻影資產,而是嵌在主權治理中的減緩成果。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REDD+ 的下一個時代,不會是更多專案,而是更完整的主權管轄範圍。
參考文獻與資料來源:
- UNFCCC. Paris Agreement.
- UNFCCC REDD+ Web Platform. Warsaw Framework for REDD+.
- UNFCCC REDD+ Web Platform. REDD+ MRV and Results-based Payments.
- Architecture for REDD+ Transactions (ART). The REDD+ Environmental Excellence Standard (TREES), Version 2.0.
- 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 Beyond Value Chain Mitigation (BVCM).
- Greenfield, P. (2023). “Revealed: more than 90% of rainforest carbon offsets by biggest certifier are worthless.” The Guardi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