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壇數十年來反覆出現一種荒謬的現象:政治人物一旦涉及貪污或其他司法案件,往往不輕易認罪,反將自身應負之責轉化為「政治迫害」。 此類說法並不新鮮,已過不同時期反覆上演。執政者更替,指控對象隨之轉換;然而其處置方式,卻如出一轍,久而久之,亦使社會觀感趨於疲乏。 依民主制度之常理,司法運作當以證據為依歸,循序而行。涉案者若有辯解,自可於法庭中提出,接受司法檢驗。然而在實際政治運作中,常見另類處理:將原屬法律範疇的問題,轉化為政治問題,使之成為立場對立的一部分。 此種轉換,一方面淡化案件所呈現的事實與證據,另一方面則強化情緒認同。支持者往往就不再細究案情,而是順著既有立場,將司法過程延伸為權力鬥爭。於是,原本應追問的「是否違法」,逐漸讓位於「是否遭受打壓」。 近期圍繞柯文哲及陳佩琪的相關言論,正可視為一例。當「邪惡的司法」這樣誇張之言語都已説出,其用意未必在釐清案情,而更在建構一個超大型的「情緒場域」,以便鞏固支持者的認同。至於案件本身的證據與程序,反而不易成為關注與討論的焦點。 長此以往,其影響恐不止於個案。若司法判決動輒被解讀為政治操作,司法制度本身的信任基礎,難免受到侵蝕。是非對錯的界限亦可能隨之模糊;當支持某一個政治人物,就意味著對其應該承擔的責任可以忽略,那麼,社會公義的基本價值,亦將鬆動。 更進一步觀察,此類語言一旦成為常態,便不再侷限於特定陣營,而可能在不同政治位置之間流轉。今日在野者用以質疑執政者,來日角色互換,亦可能重演相同情形。如此循環反覆,司法制度終將承受極大壓力,公共討論亦將脫離事實。 民主政治之可貴,不僅在於選舉罷免,更在於責任能否被追究,制度能否被信任。若在情緒高漲之際,仍能稍作抑制,理性分辨言語與事實、立場與證據之別,或可為公共討論保留一線清明。 問題並不在於政治人物如何自我辯護,而在於社會是否仍願意讓制度說話。此一分際若能守住,民主法治方能在紛擾中,維持住基本的秩序與分寸。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

柯夫人陳佩琪醫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