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世紀英國哲學家密爾說:「意見不應該因明顯的錯誤而被禁止,自由討論之所以必須,是因為可以防止被『既定意見的沉睡』所制伏。」甚麼是「既定意見」?大抵可以指大多數或主流意見,或者由擁有話語權的一方所持的意見。無論如何,密爾這句話的重點在於「自由討論」,意指只有經過多角度的思考與討論,才能趨向真相或真理。專門討論新聞倫理的《最後的信仰──新聞倫理十二講》,作者區家麟全面探索從事新聞工作的角度和態度,從他的自序最後兩句:「未能改變世界,不代表要屈從這個世界」(頁7),已可知這本書在這個年頭一點不易寫,亦不易讀。但正因如此,才更需要深入研讀,為的就是不要讓自己在真相面前沉睡。
區家麟表明記者這行業主要的工作是聽人說謊話,而使命則是追尋真相。他引述哈維爾的新聞祕書辛托夫斯基的話:「與追尋真相的人為伍,遠離找到真相的人」(頁11)。此言在這個真偽莫辨的世代裡尤其合適。我曾在專欄中介紹毛升的《歷史不止一種寫法》,書裡提及「兩種歷史」(two stories)的概念,包括「真」的故事(true story)和「對」的故事(right story),前者比後者更有價值,但更難完成,因為說「對」的故事,只需「政治正確」;而說「真」的故事,不僅要花時間、工夫處理真假難辨的訊息,而且要超越屬於工具價值的持平中立、客觀、公道等守則,準確呈現事實與真相的終極價值。(頁142)要做到這一點,必須盡力守護言論自由。區家麟在書中引述李大釗的話:「應以言論自由去破除危險思想。」(頁60)又引述馬克思的話:「發表意見的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神聖的,因為它是一切的基礎。」(頁168)這是十分有趣的,因為兩者皆為共產主義者,卻不約而同高舉言論自由;這跟現今活在隱形紅線下的市民在尋找真相時,寧願選擇噤若寒蟬,形成一種耐人尋味的映襯。
談到在香港那似有還無的言論自由,身為從事新聞與治史之人都必須持守,不能輕易放棄。他們其中一個共通點就是秉筆直書。與其說他們是權貴的監察者,不如說是政治與民生的銀針,專門用來試毒。民間知識份子亦可有這種作用,其中基督徒的責任不能說不大。基督信仰的本質就是追尋真善美,此中蘊含的愛與公義跟言論自由的關係密不可分。「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是大原則,當然,如何說便講求屬靈智慧,但首要的是不能讓自己在真相面前沉睡,不論是真睡還是裝睡。
甚麼人會選擇在真相面前沉睡呢?也許是明哲保身的人,也許是畏懼強權的人,也許是意志薄弱的人,也許是講求實效的人。八仙嶺山火的倖存者張潤衡一句「真相,畀你搵到又點」成為一時熱話,他道出了很多人面對問題時的普遍想法,就是得知「結果如何」才是終極目標。這是倫理學中的「效果論」。區家麟亦有提及「效果論」與「義務論」之辯,前者講究行動本身有沒有好結果,後者聚焦於行動者是否有應盡的義務。他引述哈維爾的話:「所謂希望,並非確信事情總會有好結果,而是不論結局如何,也肯定有其價值。」(頁199)
本書還有許多值得深入探討與反思的題目與實例,不能在此──論述,但值得記著的是,區家麟在書末說到:「諸位記者為何環境艱困仍在堅持,已不能理喻,不能用道理去好好解釋,接近一種信仰、很純粹的信仰。」(頁279)他相信的是人心不死,這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哀莫大於心死」。真正使城市奏起哀歌的,不是苦難,而是沉睡至死的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