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許多旅台外籍人士,以及一樁樁警世車禍的推波助瀾下,政府機關大力宣導馬路上的汽車、機車用路人應謹守「行人優先」概念,在馬路上禮讓過馬路行人,希望能排除台灣給外人「行人地獄」的不良形象。但經過這幾年的推廣下來,居住在這塊土地上的你我,有覺得這樣的交通準則真的被大眾廣為接受並遵守嗎?
先說答案。就個人的感覺而言,台灣距離「行人地獄」的標準依舊不遠,且非一個用路時得以安心步行之處。
來源:AI生成
由於會以步行作為個人運動方式,因此每天行走在馬路上的時間至少都超過一個半小時。作為一個居住在六都的桃園市桃園區、「行人優先」概念理當相對普及的環境,自己卻經常在綠燈過斑馬線時,必須不時左顧右盼,隨時注意另一向馬路要右轉的車是否會朝自己撞來、以便及時閃躲,緊繃感不言可喻。
以自身為例,住家附近有條Y字型的三叉道路,在其中一個方向的行人道亮綠燈、允許過馬路時,右前方匯入三叉口的那條馬路同時也有車輛要綠燈右轉。但這些原先在停等紅燈的車,變綠燈時其實是要向右稍微轉個角度後、才能確知對向或同向是否有行人要過馬路的。個人就發現在過斑馬線時,目前至少仍有半數車輛,一稍微右轉、發現有人要過馬路時,並不會禮讓行人通過,而是逕行右轉、壓過斑馬線後繼續前行。假如這是發生在行人起步過馬路時、車輛已經先右轉,人車之間還有段距離的情況下也就罷了;偏偏大約有三分之一的機會,右轉後已經距離行人非常近的車輛,仍會選擇不禮讓而強行通過。
另一個更明顯的例子,則是僅設置斑馬線、卻未裝置紅綠燈的路口。儘管住家緊鄰學校,要通過學校旁未裝置紅綠燈路口的斑馬線時,個人仍經常遇到只能站在路口某端、苦苦等候駕駛禮讓、才得以通行的窘境。更多時候是等待半天,也沒有任何車輛願意讓行,只得趁交通紓緩的空隙倉皇走過馬路。而上述狀況在人口密集的都市區都已是如此,更別提場景發生在較為不熱鬧的鄉鎮時,會有多少車輛願意禮讓行人了。
即使身為行人,但個人也同時有不少駕駛機車或汽車等交通工具的機會,能理解綠燈右轉時駕駛人想貪一時之快、不願禮讓斑馬線上過馬路行人的心態,且一項規則的推動也的確需要時間。不過行人安全攸關個人性命與家庭福祉,期待這種重要的觀念,能夠早日真正落實在你我生活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