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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感,是人不可或缺的安全感來源之一。人需要相信自己對生活仍有某種程度的掌握:我能夠選擇,我能夠決定,我能夠影響,我不是完全被命運推著走。
當一個人對生活仍保有這樣的感受時,內在便比較能維持穩定;即使遇到壓力,也還能相信自己有能力面對。
可是,當生活不如意,工作壓力、人際壓力、經濟壓力、婚姻壓力、照顧壓力一層一層壓下來時,人很容易陷入一種失控狀態。
只是,人在失控的第一時間,往往不會立刻意識到「我正在失控」,而是先感到煩躁、憤怒、委屈、不耐,甚至覺得全世界都在與自己作對。
那些情緒看似是脾氣,其實背後常常是無力感。
人越覺得自己無法改變現實,就越渴望抓住一點什麼;越覺得自己在外面的世界裡沒有位置,就越想在某個地方重新證明自己仍然有力量。
當壓力長期堆疊、無處安放時,那些因失控而累積的情緒,終究需要一個出口。
而孩子,往往不是大人有意識要傷害的對象,卻可能因為弱小、依賴、無法離開,也缺少反抗的能力,在大人失去覺察時,成為那些未被安放情緒最先擊落的中心。
我並不是說,每個大人都會刻意傷害孩子。
許多時候,大人也會有累了、急了、慌了的時候,甚至也在自己的生活裡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只是,壓力本身不會自動消失,情緒若沒有被辨認、被安放、被負責,就很容易往最沒有反抗能力的人身上撲去。
而孩子,往往不是被大人有意識地選中,卻可能因為弱小、依賴、無法離開,也缺少保護自己的能力,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裡,成為最無辜的受害者。
只要有一個人站在孩子無法輕易反抗的位置上,只要他的眼神、語氣、評價、懲罰、偏愛或忽視,足以影響孩子是否被接納、是否被保護、是否能安心生活,他就握有某種權力。
而權力一旦缺乏覺察,就容易被濫用。
成年人多半有道德上的自我約束,也知道社會規範的界線。知道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知道不能因為憤怒就傷害陌生人,不能因為委屈就去犯罪,不能因為自己痛苦,就任意摧毀別人的人生。因為那攸關法律、名聲、工作、關係,也攸關自己往後的人生。
可是,當面對的是孩子時,許多大人會誤以為自己的行為只是「管教」、「訓練」、「為你好」、「讓你長記性」。
於是,原本不能對外人說出口的羞辱,變成對孩子的斥責;原本不能對同事發作的怒氣,變成對學生的遷怒;原本不能在成人世界裡使用的控制,變成對孩子生活、成績、表現與情緒的全面支配。
孩子弱小、依賴、缺乏資源,也沒有能力可以離開。他們仰賴大人的照顧和教育,也仰賴大人的認可。
大人的臉色,可能決定他今天在家裡能不能安心;老師的一句評語,可能決定他在班上如何看待自己;教練的一次羞辱,可能讓他把失敗和自我價值綁在一起;親戚的一句比較,可能讓他多年以後仍然懷疑自己是不是不夠好。
孩子不是只在家庭裡受傷。孩子也可能在教室裡受傷,在球場上受傷,在補習班裡受傷,在親戚聚會中受傷,在任何一個握有評價權、懲罰權、照顧權與解釋權的大人手裡受傷。
許多傷害,並不是以明顯的暴力開始的。它常常披著教育、關心、紀律、期待與栽培的外衣。
「我是為你好。」
「你怎麼這麼笨?」
「別人都可以,為什麼你不行?」
「你這種程度,出去只會丟臉。」
這些話有時被大人視為刺激孩子進步的手段,但孩子接收到的,往往不是鼓勵,而是羞恥;不是界線,而是恐懼;不是愛,而是「我只有表現好,才值得被善待」。
當大人在自己的生命裡失去控制感,卻又沒有能力辨認與處理自己的情緒時,他可能會本能地轉向比自己弱小、依賴自己、無法真正反抗的人。
孩子的沉默、害怕、退讓、討好,讓大人短暫地感覺自己仍然有力量、仍然能掌控局面、仍然是那個說了算的人。
但那不是教育,那是情緒轉嫁。
真正的教育,不是讓孩子害怕權威;真正的照顧,也不是要求孩子承接大人的情緒;真正的訓練,更不是用羞辱摧毀孩子的自尊,再稱之為磨練。
孩子需要的是穩定、清楚、可預測的界線。
他們需要知道,犯錯可以被指正,但不會因此被羞辱;表現不好可以被協助,但不會因此失去價值;情緒可以被引導,但不會因此被威脅、冷落或拋棄。
一個長期活在高壓評價中的孩子,會慢慢學會把愛和表現綁在一起,把權威和恐懼混在一起,把關係和討好混在一起。
他可能變得很會察言觀色,很早熟,很懂事,很擅長達成期待,卻不一定真正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害怕什麼、需要什麼。
他會以為乖乖閉嘴就是安全,討好就是乖巧,壓抑就是懂事。但那根本就不該出現在成長當中。
孩子不該成為大人情緒的垃圾桶,也不該成為大人重建控制感的工具。大人的痛苦或許是真的,壓力是真的,委屈也是真的;但這些真實,都不能成為傷害孩子的理由。
因為孩子沒有義務替大人的人生失控與犯罪買單。
健康的控制感,是一個人能回到自己身上,重新整理生活、安放情緒、承擔責任;不健康的控制感,則是透過控制更弱小的人,來短暫安撫自己的不安。
任何在孩子生命中佔有重要位置上的大人,都必須明白:你的語言可能成為孩子內心的聲音,你的眼光可能成為孩子評價自己的方式,你的情緒可能成為孩子理解世界的來源。
大人也會疲憊、脆弱,有壓力,但也可以承認自己並不完美。這並不是什麼難以啟齒的事。
你唯一要也必須要做的事,就是學會對自己和孩子負責。只要你握有影響孩子的權力,你就有責任學會覺察自己的狀態,而不是把失控變成管教,把遷怒說成教育,把羞辱包裝成磨練。
孩子需要的不是完美的大人,而是願意自我覺察、願意承認失控、願意修復關係的大人。
微微的小提醒:
這裡所說的大人,並不只限於父母,也不只限於家庭裡的照顧者。這裡指的是所有在孩子生命中擁有權力、照顧責任、教育責任與評價位置的人。
包括父母、主要照顧者、祖父母、親戚、保母、老師、教練、安親班與補習班老師,以及任何能影響孩子安全感、自我價值與生活處境的人。
本文並非在討論有毒關係或刻意的虐待行為。我想說的是,即使是友善的成年人,也可能因生活壓力、失控或長期累積的情緒,而在不自覺的情況下,將孩子置於承接情緒的角色。
孩子的弱小與無能為力,使他們成為權力不對等關係中最容易被影響和傷害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