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體工作時,我的工作角色通常是乙方,協助有預算的客戶企劃廣編主題、撰稿、訪談、錄製Podcast等內容製作。遇到溝通不順時,總會為之氣結,並暗暗發誓:「以後有機會,我一定要當個天使甲方!」
轉職當公關後,倒是對於「如何當好甲方」這件事,有了不一樣的理解。
近日和一個知名製作團隊合作拍攝影片。這支影片因為種種緣故,在我接手之前,開拍時程就已延遲。對乙方而言,影片早點拍完,才能儘早釋出人力去做其他專案;甲方(也就是我)自然也不希望工作列表上總有一件刪不掉的待辦。雙方都有共識,希望想早點結案。
影片正式開始製作,問題就來了。乙方對於影片拍攝的「形式」,包括燈光、構圖、收音、腳本撰寫等,確實很專業。但對於影片的「內容」——主軸、架構、如何掐Bite,甚至是影片的長度,我們的想法並不一致。
經過數次信件、開會溝通後,我明顯感受到對方對於修改意見的遲疑與情緒。諮詢前同業後,我決定 採取直接而粗暴的方式——訪綱我來擬、我決定剪接要放哪些訪談片段。「建議你直接把他們當工具人,以免雙方來來回回修改,他們痛苦你也痛苦。」
把乙方當工具人,聽起來很糟糕對吧?如果是以前的我,一定會生氣,認為甲方機車又不尊重專業。現在的我,倒是很坦然地跟同事說,「嗯⋯⋯我正在當邪惡甲方。」
這些衝突反應的是,乙方專業所能達成的最佳成果,和甲方的需求並不一致。舉個例子,以前在媒體的時候,有時會遇到客戶反應:「照片可不可以換?這張不好看。」
有堅持的攝影師會認為,照片中人物的表情很自然生動,而且正常人本來就會有肌膚的正常紋理,為什麼要修?
站在客戶窗口的角度,內心OS則是,「我老闆覺得這張她臉很大、眼睛很小,魚尾紋跟法令紋都很明顯都沒有修掉,我沒有辦法對她交差。」但這些話又不能明講,以至於雙方的認知落差無法消弭,彼此都有情緒。(題外話,這也是為什麼合作案除了執行者,乙方的團隊會有業務,負責與客戶溝通、管理甲方的期待——不過很多乙方的業務會在案子到手、錢入帳之後神隱就是了。)
我心中理想的「甲乙關係」,是這樣的:
乙方需要在合作之初就釐清甲方的需求,評估力能所及後,以自身專業交出甲方所期待的結果。
甲方則要整合內部的利害關係人意見,明白讓乙方知道評估工作成果的標準,並且根據
乙方需要付出的effort,支付合理報酬。
比起當天使甲方,有時似乎勇敢當壞人,才能讓彼此的日子好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