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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自己認為我的上一篇文章【被害人化的劇場:壞人們與他們的被害劇證】
寫得不夠清楚,
所以重新論述一次。
這篇文章是一個幫助表達的工具,它沒有管道來驗證正確性,純粹是經驗談,
希望給一個交代,幫助讀者度過煩惱階段。
備註:
- 統一用字,將「被害人」改為「受害者」。
- 【被害劇證】更改為【受害劇證】。
- 【受害劇證】是AI生成的詞,其他內容並未使用AI生成。
網路關鍵字:
- 情緒價值。
- 受害者情結(受害者心態)。
- 偷換概念(稻草人謬誤)。
參考:
https://vocus.cc/article/67e55a50fd897800016092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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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情緒價值是指一個人透過同理他人來累積經驗而構成的創意;同理心所產生的信仰。
學習累積情緒價值可作為對自己負責任的一種方式。
然而,
當一個人習慣抱怨環境,
在遭到責任的約束而自己決定有所謂遭到約束之下的受害立場時,
這個人將始終是發揮情緒價值的環境之下的受害者,
若被他人給了機會來負責任便足以構成一種受害者情結,
更是要用受害者的語言來抵抗情緒價值,說服自己是受害者,
也許對得起自己,但無法對自己負責任。
以下稱「以抱怨環境為目標的人」為A。
以下稱「以給機會為目標的人」為B。
A反對活在需要情緒價值的社會裡,
所以,無論B給A多少機會來負責任,最後都會被A解讀成騷擾、破壞倫理的行為,
並且,A會將B象徵性地視為情緒價值的代表人物來排擠、造謠、嫌棄,
這不是出於嫉妒,而是希望自己擁有受害者情結,
因為,一旦成為受害者就不需要努力了,
於是,將自身努力的誘因連同B象徵性地排除於自己的人生,
也如此成全自己的面子。
當A決定要攻擊B,就算占盡便宜或建立永遠的雙重標準也不覺得自己理虧,
因為,A就是想利用團體活動,
將一生中「人人需要對自己負責任」的「不幸」都推卸給「與B的邂逅」。
當A觀察到B樂於給予人情緒價值而相信每個人都有力量對自己負責,
就是A將B鎖定為目標的時候了,
此時,B的命運就是:
B即使妥協到底,依然看不到A的前途,於是,B就對這個世界心灰意冷了。
對A來說,友情是人人互相扶持製造錯誤(例如:遲到、拖延、偷換概念),
並且,意圖選擇還不夠親近的人B,安排自己或友人被B給機會負責任,
無法被B無條件地原諒而被B持續地給機會而有效地成為了情緒價值的受害者,
最後,不只是不認帳,更要控告「與B的邂逅」,如此得以完成抱怨的儀式,
自立為一種人生必經的成長過程。
A利用B的禮讓來順利地成為了情緒價值的受害者,
更是默認B是A的同類,
所以,A也將自己的錯誤投射在B身上,
於是,有別於「B的暫時禮讓與叮嚀行為」作為情緒價值來讓A排除情緒價值,
A更是以過來人的姿態將「B的事後追究之分析行為」強制解讀為一種抱怨,
默認B也希望擁有受害者情節,
如此一來,若是爭吵,就像彼此互打空氣,
儘管前後不講邏輯又不打算負責任,
也能用字得體、不罵髒話,釋懷得快,自立為一種成熟,
立志不配合、沒禮貌,
希望B能找到自己的受害者情節。
一旦A成功透過語言表達自己受害者的立場:「你這樣很不尊重我」,
A就因隨機下手而成為了汙點證人,證明B的不良紀錄,而這一切都是A默認好的劇本;
A選擇了B當加害人而自己成為自導自演的受害者,
即是一種莫須有;
A建立了稻草人謬誤,
利用一個人來演出默認的情境而成為稻草人的受害者,
稱為【受害劇證】:
這足以使A認為B的主動究責就是B犯了A的錯誤,更是要以身作證,
也要被社會風氣承認是一種自由。
A也會給B有機會當同夥,
但話只聽A自己方便;
B不是被A直接當成稻草人賣掉,
就是基於妥協說了甚麼而當了A的心裡的蛔蟲,
之後,
若又回頭主張情緒價值,就會像是背叛A一樣地被A賣掉;
A建立了稻草人謬誤,
利用一個人的指定發言來順從自己的心聲而不採納此人的其他發言,
事後責任全部推卸給代替自己發過言的稻草人,主張都是聽從稻草人的指示,
就像是擲聖筊直到自己滿意為止的選擇歷程,主張都是聽從神明的指示,
稱為【順服劇證】:
這足以使A認為B的更新主張就是B無法對自己的發言負責,更是要以身作證,
也要被社會風氣承認是一種自由。
A始終在B身上看到自己的錯誤,
B越是主動幫忙,A在B身上看到越多自己積極做錯事的影子,
於是,有更多莫須有的罪名,好讓自己有面子;
B最初在A身上看到自己的遺憾,選擇了包容,最後付出了代價,燃盡了熱情。
兩種人各自發生各自的心事,彼此毫無交集。
B分析了老半天,幫了一堆忙,記了一堆仇,頭痛得要命;
A耍耍嘴皮子,草草說出「不尊重」,一切安好。
結論就是,若讀者發現團體活動(尤其是需要分工合作的活動)中,
出現疑似A的傾向的人,請務必遠離,千萬不要談感情,免得後悔。
也許有些人會希望獲得權力的時候不要仗著權力命令他人做事,
希望發揮軟實力來好言相勸,
但這個世界就是有人不願意平起平坐,欺善怕惡又毫無能力可言,
利用他人淘汰自己的競爭力,專程耽誤他人的前途。
A有解藥嗎?
依我的觀察,我只能說他們抗拒成為接收情緒價值的人,
要認識他們,可以從我定義的一個詞的角度來試著同理他們。
我自己定義了一個詞叫做【需求的受害者】,又稱為【匱乏者】,
打個簡單的比方來認識這個概念:
人需要食物,但若人出生在食物缺乏的環境中,被迫面臨飢餓,
也就是需求無法被滿足時,人就成為了「覓食需求」的受害者,
並且,得出結論:
「明明人們都知道人需要食物,
卻把我生在沒有食物的環境中,
我無緣無故要忍受飢餓。」
於是,可以定義【匱乏者】如下:
「如今被造物者設計成一個有需求的人,
卻無緣無故要忍受需求無法被滿足的痛苦,
於是,成為了指定需求機制的受害者。」
再舉一個例子:
有一個重視關係的人,得不到父母的關心,
於是,開始埋怨:
「明明知道小孩子就是會有需求,一開始就不打算愛我,為甚麼要生下我?」
這個人就成為了「被關心」這個需求的受害者。
【匱乏者】必須與現實妥協;出於無奈地認識自己忍受環境的極限,
接著失去了年輕人的熱血與盼望,因此,感官的靈感處於匱乏的狀態,因而如此命名。
回到A的狀況,
A是屬於【匱乏者】,但是A是以排斥情緒價值為一種需求的人;
不想透過學習來更新才能的人A,卻被社會風氣帶動要成為同理他人的人:
「明明就沒有人想要有情緒價值,為甚麼要把我生在需要向他人優點看齊的環境裡?」
從來不打算認識不同背景的人來讓自己更好,
想要「人人永遠不平等」當工作的需求就誕生了。
他們拒絕了情緒價值的同時,也拒絕了自我實現,成為了自我實現的自由之下的受害者,
寧可從小到大不讀書,也要總有一天仗著自己有血有肉,能夠喊著不被尊重,
於是,要人主動關懷,自己胸無點墨,
壓力大了,行為沒有能附著的同理心就隨機下手了。
A有解藥嗎?我覺得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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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也許還會有下一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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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筆:2025/11/03
更新:2026/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