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創業時,我把所有曾經遺棄的東西全部撿回來。
還好,我沒有把自己徹底丟掉。
有些客人竟然回來了,原來世界上還是有人記得我。
我重新檢討第一次失敗的原因:
我太急、太想看到結果,結果把錢全燒掉。
所以第二次,我逼自己學一件極難的事:
「用幾乎不花錢的方式創業。」
這比第一次還難太多。
我開始:
自己做商品、自己拍照、自己剪影片、自己行銷、自己客服、自己報帳——
從頭到尾,全都自己來。
雖然沒人理我,我還是拍影片、錄冥想。
沒人按讚、沒人留言也沒關係,
我不是在創業,我是在求生。
音樂的部分,
第三年,我終於踏進真正的創作。
但我唱不出來。
與其說「不會唱」,不如說——我不敢唱。
我無法放開唱,加上音準不好。
我甚至想過找別人唱,但我對聲音太挑剔,
任何人都不行取代。
最後我才承認:
我想唱的是我自己的歌。
即使我不知道下一步要怎麼走,
我還是練琴、打譜、玩 AI、嘗試新的東西。
我沒有停下來。
我以為日子總算要穩了。
上班、做品牌、做音樂、還債……
一切都像在慢慢被拉回正軌。
但命運又敲門了。
這次不是負債、不是家庭、不是事業。
是——K。
命運繞了十三年,
把那個我以為早就埋掉的人,
一回又一回,推回我面前。
準確來說是這個世界存在的某一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