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事是做了的同時,才知道為什麼做的。做的動機,是內涵在行動之中的,不見得要把動機白紙黑字寫下來,只要自己心裡清楚自己是為何而做就好。
我也曾經想過,是不是要等到我成功了之後,再來分享這段歷程,誰會想要看一個,可能是未來失敗者的故事。但轉念一想,我就會想看。每每我看一些讓人佩服的企業家、作者寫的企業創業故事,通常都只會寫重大轉折或是與主題相關的少數幾個關鍵選擇。當然,是因為篇幅與一致性的關係,如果每個選擇都寫下來的話,那本書到底會有多大一本,而且會失焦吧?
每個歷程不都是有許許多多看似微小的選擇所累積出來的嗎?我發現我其實並不是想要「成功」,我想要的是「時時都成功」,我想要的是,時時都忠於初衷,每次忠於初衷的選擇,就是一次成功。這大概是孫文先生說做大事的:「什麼事叫做大事呢?大概地說,無論那一件事,只要從頭至尾徹底做成功,便是大事。」;或者是林肯說的:「無論你做什麼,都盡力做好」。小時候讀過國父關於做大事的課文,長大後看到林肯也這樣說,覺得很有趣。為什麼被公認為是兩個國家的開創者,都說類似的話呢?
但我不是聖人,也不是偉人,我其實做不到從頭至尾、時時刻刻、用盡全力都忠於初衷,但我希望我偏掉的時候,可以再重新選擇對焦正軌、跌倒了,可以再站起來。那麼,我的初衷是什麼呢?我想創造一些事物,對人對己都有長久且健全的利益,且可以讓我跟他人,都可以活得更充實。我只要確定,我每一步都是這樣走就行了。
至於能夠走多遠,路能有多廣,產生多少迴響?我也很好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