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過這樣的感受:明明每天都很努力,卻不斷被主管當眾糾錯羞辱;好不容易想請假喘口氣,偏偏每次都被刁難;開會時同事集體無視你,聊天群組裡也從來不加你⋯⋯。
你懷疑自己是不是「想太多」,但每天上班前都胃痛,下班後睡不著。這不是你太脆弱。這,可能就是職場不法侵害。
什麼情況算「職場不法侵害」?
根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侵害你的人可以是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任何第三方,手段包括語言、文字、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路訊息等,只要對你的身體或精神造成傷害,就屬於職場不法侵害。目前分為四大類,每一種都比你想像的更常見。
一、職場暴力
最直觀的一種。包括肢體上的攻擊(毆打、抓傷、丟擲物品),以及言語上的惡意攻擊(恐嚇、罵髒話、威脅)。很多人以為「又沒打我」就不算,但攻擊性的言語與恐嚇,同樣構成職場暴力。如果你曾被客戶破口大罵、被同事拍桌威脅,都屬於這個範圍。
二、職場霸凌
這是最容易被忽略、也最難被認定的一種,因為它不一定有肢體接觸,而是透過持續的、有意的不公平對待慢慢磨損你。
對照看看,以下行為你遇過幾條?
- 主管在眾人面前咆哮、羞辱你,讓你無地自容
- 對你吹毛求疵,小錯無限放大,功勞卻從不承認
- 刻意排除你,讓你參加不了重要會議或團隊活動
- 給你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或故意讓你閒置、邊緣化
- 不讓你請假或接受訓練,導致你的工作績效看起來很差
- 當你努力達成目標時,臨時更改要求,不斷阻礙你
這些都是霸凌。 更重要的是,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霸凌不一定要「持續發生」才算——情節重大者,一次就成立!
三、性騷擾
凡是在工作場合中,任何帶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詞與行為,讓你感到敵意、脅迫或冒犯,就構成性騷擾。
這包括以工作機會、薪資升遷等作為要脅換取性要求,也包括言語上對外貌、身材的評論,以及肢體上的不當接觸。受害者不分性別,加害者也不限於主管。
四、就業歧視
你有沒有因為年齡、性別、婚姻狀況、外貌、身心障礙、性傾向或宗教信仰,而被給予不同的薪資待遇、被排除在升遷機會之外,甚至在面試時就被不合理地刷掉?這些與你工作能力無關的特質,若影響了雇主對你的勞動條件決定,就是就業歧視,受《就業服務法》保障。
遇到了,可以這樣做
首先,你不必一個人扛。
遇到職場不法侵害,請盡可能保留證據(截圖、錄音、書面紀錄),並在事發後24小時內向公司人資部門通報。如果公司沒有安全的申訴管道,可以尋求外部協助:
心理支持:衛福部安心專線 1925(24小時)
法律諮詢:法律扶助基金會,市話直撥 412-8518
勞工諮詢: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免費電話 0800-068-580
職場不法侵害最大的共謀,往往是受害者的沉默,和旁觀者的冷漠。
如果你正在經歷,請記得:這不是你的錯,你有被保護的權利。
如果你是旁觀者,請記得:你的一個行動,可能就是改變的開始。
轉發這篇文章,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權益。
💁🏻♂️ 本文作者:吳學治。勞動部勞工健康服務顧問、114年職場霸凌防治調查專業人才培訓課程訓練合格、諮商心理師
📎 資料來源: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中華民國114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