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形的存在:基改原物料如何滲透你的餐盤?
根據統計,約有75%大豆被加工製作成大豆油,廣受餐飲店炒菜料理選用;玉米加工製成的果糖糖漿、玉米粉,則是許多飲料與糕點店不可或缺的要角。民以食為天「基因改造」食品經過「二次加工」變化出各種形態,滲透我們的飲食。
雖然台灣政府與許多先進國家一樣,堅持不開放「基因改造食品」的進口,不過諷刺的是,世界各國(包含台灣)對於基因改造生物的研究,就在偶爾研究失敗被媒體曝光,受到消費者的抗議聲浪中,悄悄地進行了超過數十載。
全球民意大調查:接受度竟有「東西方」之別?
台灣曾經於2013、2015年對消費者進行過「基因改食品」與「基因改造生物」的市場調查,結果如下:
l 2015年Pollster線上發起問卷「請問您會因食物為『基因改造』而拒吃嗎?」結果顯示:
75%拒吃「基因改造食物」
22%「絕對會」拒吃
據此推論,台灣人不接受「基因改造食物」。
l 2012年〈台灣經濟研究院〉食物科技產業研究中心對消費者調查結果顯示:
54.5%不能接受「基因改造科技」應用於「食用動物」
36.0%不能接受應用於「食用植物」
58.1%願意支付較高的金錢去購買標示「無GMO成份」的食物。
不同時間、不同調查單位對「基因改造」議題的調查結果均顯示,多數台灣人對食用「基因改造食物」存有食品安全的疑慮。
反觀全球觀點,各國對基改食品的接受度反映了文化的差異:
l 美國:60%成以上接受基因改造食品!
報導指出,消費者普遍對於基因改造食物沒那麼排斥,食藥局FDA認為食物不需特別標示「基因改造」,因此受調者願意購買可維持新鮮度的食物、含有基改小麥麵包、餅乾、穀片等食物。
l 歐洲:不支持基改食物者占61%!
2010年Eurobarometer市調結果,消費者普遍喜歡天然食物,這一點與美國的消費者態度大異其趣。
l 澳洲:態度分歧。消費者在2010年對於「改造植物基因以生產食物」的態度,相較於2007年的市調態度,認為有風險者提高到48%,支持度下降到63%。畢竟是農牧業出口大國,雖然擔憂風險,但對於能「提高農作物耐旱性、抗蟲害、可生長在鹽漬土能耐」的支持度高達八成以上。
l 日本:接受基改食物者達50%。
2009年〈日本經濟新聞〉調查消費者對基因改造食物購買意願的調查結果。
綜合各國調查結果,消費者對於「基因改造」生物、「基因改造」作物的接受態度普遍都是偏低的,這除了顯示消費者對「基因改造」食物抱持觀望與保留的態度之外,也反應消費者對「基因改造食物」的安全性需要更多的證明,才能扭轉消費者負面的觀感。
分歧的專家看法:
2009年4月UCS食物學家謝爾曼以事實表達對「基因改造」作物的負面看法:
1. 生技產業在研究與宣傳方面已花費數十億美元之多,得到的基因改造食物與飼料,沒有辦法讓美國農民在土地上收割出如同宣傳那般的高報酬率。
2.非洲的南薩哈拉地區,使用有機與類似耕作方式,不僅減少對農藥與合成肥料的依賴,還能讓作物產量增加,其結果是縮短成本卻增加收入。
美國普渡大學農業推廣計劃的昆蟲學家歐伯麥爾則表示支持,他認為生技作物在對抗玉米最大害蟲上所表現出的成果,讓害蟲無法克服這些具抗蟲性的基改玉米。其中,基因改造作物的大豆、玉米,克服了逆境與抵抗害蟲的能力,幫我們餵飽了許多牲畜,解決了許多的糧食危機。
消失的 DNA?為什麼成品有時檢測不出來?
食藥局表示,產品在製造過程中,經過發酵、萃取、純化等程序,導致原有的遺傳訊息(DNA 片段)與蛋白質結構被破壞。即便使用最先進的儀器,也難以辨識該原料是否來自基改作物。
除此之外,基因改造作物如果要作為食品原料,必須經過嚴謹之安全評估、以及動物餵食試驗和致敏性評估,證實食用安全無虞才可放行。
不過看到這裡的部分食物過敏者或許心裡會納悶:「那為何許多食品無法事先檢測出來?為何要吃下肚產生過敏反應、甚至是做過敏檢測後才知道身體對那些食物過敏?」雖然大家知道,會造成過敏反應的不僅只是食物,但是過敏檢測裡的項目多數是食物。
旅遊與移民必看:各國基改標示門檻大不同
台灣目前尚未開放種植基改農產品,不過全球五大基因改造作物國家:美國、巴西、阿根廷、加拿大以及印度,他們所栽種的基因改造作物就佔了全球91%。因此,注重飲食健康的你,如果有出國旅遊或移民的需求,有必要了解當地對「含基改成分」標示寬容值:
國家 | 基改成份標示門檻 |
大陸 | 0%就必須標示(管制從嚴) |
紐西蘭、澳洲 | 1%以上 |
美國、日本 加拿大 | 5%以上 5%,自由選擇是否標示 |
歐洲 | 0.9%以上(管制從嚴) |
台灣、歐盟 | 即使成品已無DNA片段,仍須標示「本產品為基改加工製成」 |
「二次加工食物」是否有「含基因改造」成分與當地對基因改造食物的法令規定有關。不論出口到哪個國家,都得遵守當地對基改成份的規定。
你的食物來自哪裡?學會看標示是關鍵
例一:今有一泰國進口甜玉米脆餅,含有緬甸進口的基因改造玉米不超過3%,要出口到美國、日本、加拿大、等國不須標示「含基因改造」成分;不過如果出口到歐盟、紐澳、大陸、台灣等地,就必須標示「含基因改造」成分。
例二:日本自自阿拉斯進口紅鮭、只進行簡單「分切」、「包裝」過程,然後再出口給台灣的話,那麼應該標示原產地「美國」;不過如果鮭魚經過「加工調理(調味)」或「加熱(煎.煮.炒.炸)」,在貿易領域就被認定為實質轉型,就可以標示為「日本紅鮭」。因此,消費者在購買「加工食品」時,如果是調味過的,那麼就不一定使用的是日本產地的鮭魚。
我們正處於觀望的十字路口
基因改造食物(含農作物與畜牧水產)是許多國家目前都在積極進行研究的項目之一,各國對於基因編輯產品的法規都不同,有的國家採取較寬認定,也就是認定為自然界的基因突變,不歸納為基因改造食物GMO範圍的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巴西、阿根廷、日本等國,歐盟近年甚至對基因改造食物的認定有鬆綁的趨勢。
台灣政府目前對基改技術仍採觀望態度,但國內其實也持續進行相關研究。未來,隨著技術成熟與市場接受度改變,基改食物是否會全面「合法化」走進大眾生活?這不僅是科學議題,更是每一位消費者手中的選擇權。
附註「全球核准的基因改造作物種類」:
水稻、玉米、黃豆、蘋果、木瓜、鳳梨、馬鈴薯、南瓜、菜豆、豇豆、甜瓜、西洋李、美國南瓜、甜椒、棉花、油菜、甜菜、茄子、亞麻、苜蓿、甘蔗及小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