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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行為,或許確實是引發情緒的事件;但事件本身,並不一定就是憤怒的全部來源。
「因為孩子動作太慢」、「因為孩子又把事情搞砸了」等等這些幾乎都是惹怒大人的事,說給任何人聽,很少人會反對。
但我想說的是,大人不論如何都有情緒的出口,比如說:大人可以找朋友傾訴,可以在網路上書寫,可以把自己的崩潰說成一種需要被看見的痛苦。
可是,孩子呢?
孩子完全沒有任何類似的出口和情緒安放處,就算孩子釋放了一點點,也會被禁止,甚至被打罵得更慘。
無論如何,孩子似乎只有閉嘴和檢討的份。因為他們惹大人們生氣了,他們就是不乖、他們就是很壞,他們就是故意的。
可是,大人有情緒需要被理解,那孩子沒有情緒嗎?
孩子當然也會生氣,也會難過,也會害怕,也會覺得不公平。只是他們的情緒常常不被允許存在。
他們哭,會被說愛哭;他們解釋,會被說頂嘴;他們沉默,會被說態度差不受教。到最後,無論孩子怎麼反應,好像都可以被解讀成錯誤。
這就是孩子最無力的地方。
大人的憤怒可以被理解為壓力太大、太累、太辛苦;可是孩子的反應,卻常常被簡化成不乖、不懂事、不知感恩。
大人可以說自己情緒失控是因為生活不容易,但孩子卻很少被允許說:「我也很害怕」、「我也很委屈」、「我只是還不知道怎麼做好」。
和孩子的關係裡最不公平的地方就在這裡。孩子通常不被允許,也不被認為有資格說辛苦。
孩子生活在大人建立的規則裡,也承受大人對事件的解釋。當大人說「你就是故意的」、「你就是不聽話」、「你就是欠教訓」,孩子即使覺得不是這樣,也很難替自己說明。
孩子當然需要被管教,但重點是,大人們有尊重孩子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尊重孩子嗎?
孩子犯錯需要被糾正時,大人們通常會連孩子的人格一定否定。很多大人以為,話說重一點,孩子才會記得;罵狠一點,孩子才會改。
但孩子真正記住的,永遠是自己在大人眼裡有多差。你可以回想一下你的成長經歷,那樣的羞辱教養,對你來說是成長的禮物嗎?
羞辱教養法,只會讓孩子更害怕犯錯、更不敢嘗試,或乾脆相信自己反正怎麼做都不會被肯定。放棄比較安全。
所以,大人們真正需要練習的不是完全順從孩子或是完全否定孩子,而是把孩子的「行為」和孩子的「人格」分開。
行為可以被糾正,人格不該被羞辱。就像你在工作上失誤,你不會希望上司以羞辱的方式來告訴你是一樣的。
孩子需要知道,自己做錯事時,仍然是一個值得被尊重的人。
這份尊重不是要大人溺愛或放任孩子到無法管教,而是讓孩子在安全感裡學會負責。
因為只有當孩子知道自己不會因為犯錯就被整個否定,他才有勇氣承認錯誤,也才有能力真正改變。
大人也許不是故意的。
大人也許只是太累、太急、太焦慮,甚至只是沿用了自己曾經被對待的方式。
但孩子承受下來的感覺,仍然是真實的、受傷的,以及恐懼不安的。
所以,比起否認到底,或是擺爛說「反正,我就是很糟糕的大人」,更重要的是自我覺察:
我是否把自己的壓力,放到了孩子身上?
我是否把自己的失控,合理化了管教?
我是否把孩子的犯錯,解讀成對我的挑戰?
我是否在糾正孩子行為時,也否定了孩子這個人?
孩子需要被教導,也需要被建立界線。可是界線不該建立在羞辱裡,愛不應該讓孩子感到恐懼。
孩子犯錯了會生氣很正常,大人不可能永遠不生氣,但請記得健康有界線的管教並不是視孩子為物品,任意對待孩子。
孩子和所有大人一樣,都不是他人的情緒出口,也不是用來證明自己權威的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