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肉體鍊魂】第341回 水之惡-智-(162)政治哲學的智慧(116)十八世紀收場的激情理性與暴力.中
(續上回)
他們甚至發明了「徵兵制」(Levée en masse)。
1793年法國大革命期間,為應對反法同盟,頒布了全民動員令(Levée en masse),要求所有公民投入戰爭準備。
雖非現代意義上的固定徵兵制,但卻是在西方世界首創了國家動員全民力量的理念。
之後在拿破崙戰爭時期,法國建立了更為正規的徵兵制度,將公民按年齡和籤號分配入伍,確立了「全民皆兵」的原則。
普魯士在拿破崙戰爭後,借鑑法國經驗,於十九世紀初建立了更為嚴密和高效的徵兵制,強調公民義務、普遍服役,並配合常備軍與後備軍的訓練,成為現代徵兵制的典範。
普魯士的模式成功地在短期內建立起一支龐大且訓練有素的軍隊,對歐洲其他國家產生巨大吸引力。
於是隨著普魯士的成功,十九世紀中後期,歐洲各國(如德國、義大利等)紛紛效仿,建立自己的全民徵兵制,將服兵役視為公民的義務,用於維持大規模常備軍和快速動員能力。
接著,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於戰爭規模空前,各國兵源需求巨大,徵兵制遂在歐洲全面實施,成為維持龐大戰爭機器的主力。
因此,法國大革命奠定了理念,而普魯士系統化並推廣,最終使得強制徵兵制在歐洲(尤其大陸國家)成為主流。
以這樣的源流來看,追求自由、平等、民主等人類普世價值的法國大革命,也間接產生了讓世界戰爭規模可無止盡擴大的可能性之種。
這也是西方國家中,第一次擁有,並被賦予具有將境內所有「原子個人」轉化為戰爭機器的能力(權力)。
這是關於人類生命與行為自主權被結構化枷鎖套住的時刻。
這也證明了當「理性」與「權利」被極端意識形態化後,會演變成一種「體制化的強制集團暴力」。
在王權時代,戰爭是君主的私事,人民是臣民而非公民。
但法國大革命提出了「主權在民」,當國家不再屬於國王而是屬於「全體國民」時,保衛國家就從一種職業傭兵的勞務,轉化為一種神聖的道德義務。
既然你擁有了統治國家的權利,你就有義務為國捐軀。
這種權利與義務的交換,為國家提供了徵收全體國民生命的合法性。
當普魯士將這種理念官僚化、系統化後,國家能像管理工廠零件一樣,精確地統計、動員並消耗這些原子。
「平等」在此處弔詭地變成了「可替代性」。
當戰爭不再是為了領土爭奪,而是為了「自由、平等、博愛」或「民族生存」時,敵方就不再只是對手,而是「進步的敵人」或「文明的威脅」。
這種極端的意識形態化,使得國家能要求個人放棄對生命與行為的自主權,投入集體的暴力洪流中,因為這種暴力被賦予了道德上的絕對正當性。
此即「理性」演變為「工具理性」的異化過程,也是法蘭克福學派(如阿多諾)所警惕的:啟蒙的理性如果失去反思,本身就會變成一種新的神話與奴役。
(待下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