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不是發生在新聞裡。
它會發生在一個家庭裡,發生在某一天,發生在你原本以為可以信任的制度裡。
我們把家人交給長照機構,不是因為不愛他,而是因為相信專業。我們相信有照服員、有護理紀錄、有生命徵象、有評鑑、有主管機關、有一套看起來完整的制度,能在家人失智、老去、脆弱的時候,替家庭接住那些已經無法獨自承擔的重量。
我的姨丈,82 歲,失智,無自主防護與行動能力,完全仰賴機構照護。
後來,我們接到通知。
長輩被送往急診。
原因是他在機構內發生事故,臉部著地受傷。
急診病歷上記載,長輩左側額頭撕裂傷、左臉擦傷、左小腿與膝蓋挫傷。病歷內容亦記載:「照服員抱病人上輪椅時跌倒」。這不是一個家屬憑空想像的說法,而是醫療文件中留下的事故描述
竟然還驗出了高齡長者極高風險的肺炎。
那一刻開始,我們只想知道一件事:
到底發生了什麼?

我們的起點

長輩受傷後,簽約家屬分別在日本與台北工作,無法立刻抽身。家屬這邊沒有第一時間衝到機構門口吵鬧,也沒有在網路上公審。
我們選擇克制。
我們選擇先詢問。
我們選擇照程序走。
1 月 14 日,我方正式發信給機構,希望提供線上會議說明,並且主動提出兩個會議時段。
我們要的不是錢。
我們要的是事故說明。
長輩為什麼會臉部著地?
當下誰在場?
轉位流程是什麼?
照護紀錄怎麼寫?
後續如何處理?
但一開始得到的,不是清楚說明,而是沉默、延遲,以及各種形式上的門檻。
機構後續以個資、授權、書面委任等理由要求補正。家屬這邊也配合補正,備妥委任授權,親自安排時間北上。
我們沒有跳過制度。而且這是對方的主場制度
我們一步一步走進制度。
1 月 22 日,我們終於坐到會議桌前
那天,我們不是去談判賠償。
我們是去問真相。
可是到現場後,我們面對的不是一場單純的家屬說明會,而是一個已經高度防禦化的場面。機構派出特助、護理人員與法律顧問列席。
我不否認機構有權利找律師。
法律本來就是他們的武器。
但也正因如此,我更確定一件事:
如果家屬不保留紀錄,這件事情很可能會被壓成一場各說各話的照護糾紛。
所以我們錄音、整理逐字稿、保留文件、比對紀錄。
我們沒有憑感覺指控。
我們用文件問問題。
後來我們看到生命徵象紀錄,事情變得更荒謬。
1 月 22 日協調會上,機構人員說每天早上都會量測長輩的血壓、體溫與血氧。但家屬取得的 12 月生命徵象紀錄表,血氧欄位卻大量出現 0 或空白。
所以我想問:
如果每天都有量血氧,為什麼紀錄上看不到?
如果沒有量,為什麼會議上說有?
如果量了但寫成 0 或空白,那這份紀錄到底是什麼?
更刺眼的是,長輩後來驗出肺炎。對高齡長者來說,血氧不是裝飾欄位,它可能是發現呼吸異常的重要線索。
可是整個 12 月,血氧紀錄像不存在一樣。
直到長輩臉部著地送急診後,紀錄上才突然出現血氧異常數值。我不在這裡直接說誰造假。
但我一定會問:
這種紀錄,主管機關憑什麼採信?
這種填載方式,算不算日常監測?
一間獲獎長照機構,如果連生命徵象紀錄都讓家屬看不懂,那我們到底是在相信照護,還是在相信一張表格?
諷刺的是,這張表是他們院方自己親手給的。

真正讓我無法接受的,不只是跌倒
高齡長者會跌倒。
失智長者有風險。
長照第一線也很辛苦。
這些我都知道。
但本案真正讓家屬無法接受的是:事故發生後,說法、紀錄與責任之間出現巨大落差。
急診病歷寫的是「照服員抱病人上輪椅時跌倒」。
但後續說明中,家屬聽到機構的說詞是長輩「自己往前傾」、「自己站起來」等說法。
長輩 82 歲,失智,無自主防護能力,完全仰賴照護。當一個失智長者在照護過程中臉部著地受傷,機構若將重點放在長輩自己的動作,而不是照護流程如何失守,這就不是單純溝通問題。
這是責任視角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我們詢問對於肺炎是否有前期生命體徵異常的跡象。我們後來看到生命徵象紀錄後,出現了更大的疑問。
機構人員曾表示每天早上會量測血壓、體溫與血氧。但家屬取得紀錄後,卻發現整個 12 月份血氧紀錄大量為 0 或空白。
直到事故後,才出現血氧異常數值。
我不是醫師。
我不在這裡替任何人定罪。
但作為家屬,我有權利問:
如果每天都有量血氧,為什麼紀錄會長期空白或為 0?
如果紀錄可信,主管機關如何判定它可信?
如果紀錄不可信,那照護品質又是如何被確認?
我曾經想用 88,000 元把傷痛掩蓋
這句話很難聽。
但我選擇誠實寫出來。
我曾經想過,用 88,000 元和對方把這件事結束。
互不追究。
不是因為我覺得 88,000 元足以衡量一個長輩的傷痛。
而是因為家屬已經很累了。
人已經受傷,家庭已經承受衝擊,長輩後續狀況也越來越複雜。我曾經想,如果對方願意承認責任、給一個基本交代,也許我們可以把傷痛蓋起來,讓事情停在那裡。
但對方拒絕了。
他們覺得我獅子大開口。
於是我明白,這件事不能再被包裝成金額問題。
因為我們真正要的,從來不是錢。
我們要的是:
長輩到底怎麼受傷?
事故後紀錄到底可不可信?
機構到底有沒有照流程?
主管機關到底查了什麼?

長輩離世後,我傳訊給機構特助:「我姨丈已於今日離世。」
訊息已讀。沒有回覆。今天5/15。
我不要求表演悲傷,也不需要廉價安慰。但一家照護機構,在照護對象離世後,連一句基本的人性回應都沒有。
這不是禮貌問題。這是照護關係結束時,機構如何面對一個家庭的問題。我知道,我們和機構之間也許仍有許多說不清的爭議。但他曾經是你們照護過的住民。當家屬告知他已經離世,回一句「節哀順變」,我的要求很奢侈嗎?
5 月 14 日,調處不成立
我們後來走進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爭議調處程序。
115 年 5 月 14 日,調處結束。
結果是不成立。
調處不成立,不代表問題不存在。
它只是代表,家屬和機構對這件事的理解,沒有交會。
對方可以認為這是一場已經願意支付部分醫療費、甚至願意給一點精神賠償的個案。
但對家屬而言,這件事從來不只是賠多少。
這是一個制度問題。
當長照機構發生事故,當家屬看到紀錄疑義,當機構擁有評鑑、獎章與公共形象,當主管機關介入後仍無法讓家屬理解「紀錄如何被採信」,那就不只是我們家的事。
我們已經很克制了
我們先寫信。
先要求說明。
先補授權。
先開協調會。
先走調處。
先讓制度有機會回答。
但現在,我們走完一圈後,仍然不知道完整答案。
這才是我最深的恐懼。
不是家人受傷。
而是家人受傷後,制度仍然給不出一個讓人信服的說法。
我把資料公開,是因為我不想讓這件事被消音成「家屬情緒」
所以我整理了公開資料與案件分析。
不是為了網路公審。
不是為了製造仇恨。
而是因為長照爭議不該永遠停留在家屬與機構之間的密室。
主管機關必須回答。
公共標章必須被檢視。
評鑑制度必須經得起事故後的追問。
如果一個長照機構平常能享有品牌、獎項與公共信任,那事故發生後,它也應該承受同等強度的公共檢驗。
完整資料與分析網站如下:
4force lab Public Trust Red Team|EP1 清福長照品牌承諾破產診斷https://case2.4force.com.tw/
我不是不相信長照
我是不知道現在該怎麼相信。
我知道第一線照服員很辛苦。
我知道長照人力不足。
我知道高齡照護本來就充滿風險。
但辛苦不能成為紀錄疑義的答案。
人力不足不能成為事故說不清楚的理由。
照護有風險,也不代表家屬只能接受模糊。
真正讓人失去信任的,不一定是事故本身。
而是事故發生後,沒有人能把事情說清楚。
我的家人已經不在了。
我們不可能把時間倒回去。
但至少,我要知道:
他是怎麼臉部著地受傷的。
他的狀況是怎麼被記錄的。
那些紀錄是如何被主管機關採信的。
以及,當下一個家庭相信長照時,這個制度到底值不值得被相信。
你信嗎?反正我是不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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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真事,沒有改編。
我叫阮定威。本文所有陳述,皆來自急診紀錄、機構提供文件、會議錄音、逐字稿、調處資料與家屬實際往來紀錄。
沒有臆測,沒有連連看,也不替任何人做刑事定罪。
我做的只有一件事:
把你們親手留下的文件、說法與證據,放回同一張桌上,讓社會檢驗。
有一天,我可能也會老無所依,我可能被消失。但在那一天來臨以前,我至少要在世界上留下一筆我存在過、追問過、沒有假裝沒看見的痕跡。
萬事皆宜,天作之合。Wesley|阮定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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