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已經逾期,我在圖書館一邊翻閱這本書一邊考慮要不要自己買一本。有點精彩的感覺。
因為只是快速翻閱,我並沒有每個字認真細讀,但是竟然也讓我在三十分鐘內吸收完重點並且順利歸還給圖書館。書中說「你必須擁有為寫作付出一切的決心!」。我今天早上凌晨四點起床,坐起來第一件事情是滑手機。想起作家Jemmy K常常耳提面命的寫作吩咐:如果沒有時間寫作,那就早起兩個小時起來寫!起床馬上開始寫作,不拿手機,不開電郵!
真的耶,等我從手機移開視線,已經過了一個小時了,一個小時,我可以寫幾個字啊?
我好像沒有為寫作付出一切的決心,但是我有不想放棄寫作的願望。於是我現在在寫。
讀這一本《寫作課:一隻鳥接著一隻鳥寫就對了》,最大的收穫就是,我找到了更新更貼近我內心的,想出書的理由。想出那一本我五年前念著要寫出來的書,的理由。
我以為是名利 (因為我以為名利才是有用的),但作者安‧拉莫特在這本書中告訴我,如果出書是為了名利,那出書會「讓你抓狂」,甚至出了書之後還要服用鎮靜劑。世界不會因為你出了一本書而發生驚天動地的變化,只有你自己的內心會,然後內外失調。
第二十五章:為你的摯愛寫一份獻禮。「我想為心愛的人留下一份紀錄,並幫助正在經歷困境的人——這是我出書的理由,就這麼簡單」。安‧拉莫特在書中這麼寫道。
我沒有那麼偉大,幫助別人只是順便,我想要出書終究還是為了我自己。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動機不夠崇高,所以到現在還沒完成出書的願望。
我想為自己留下一份紀錄,並且不想要忘記那樣的人生。即使那樣的人生經歷非常痛苦悲慘,但是我不想要忘記它,我曾經有過的那些經歷,使我不凡。不同於凡人。我曾經那樣驚天動地的幹了毀滅自己的事情,最終狠狠學到了絕對的教訓:我只能活下去。在這個「只能」底下,才衍生出「希望活得好」「希望得以善終」諸如此類的願望及後續試圖養生的行動。
為我自己寫一份獻禮。如果也能幫助到別人,那樣是再好不過了。
在速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好像又本能的發揮了批判性思考的精神,找出書中疑似矛盾之處。最大的發現就是,第一章說到「若你在書桌前坐得夠久,你就會有收穫」,但是在第二十四章中,卻說到「等待靈感甦醒時,別死盯著電腦螢幕,去戶外走走!」
呃,所以我是要在書桌前坐多久才會收穫到原來自己該去戶外走走?
書中另外讓我反思的一個重點是,第十五章「找出你衷心擁護的信念」。
我有這種東西嗎?
我的寫作信念是甚麼?
之前我想出來的,只是因為寫作讓我覺得有「活著」的感覺,有「我存在」的感覺。這好像不是一個可以推動故事前進的,寫作者衷心相信的道德觀。
難道是因為這樣所以我不擅長寫長篇虛構故事?例如小說?雖然我投稿作品登上報章雜誌幾乎都是在講故事,但其實我在網路上寫出的文字最多的不是故事,而是像日記一般自言自語的東西,被評論為「不能給讀者價值,應該刪掉」的東西。可能是這樣,我在方格子寫了快五年,追蹤數會員數和部落格本站瀏覽數,都沒有長足的進步吧?
遑論我夢想的文字變現。
許多寫作的教學包括本書都說,「改寫」,是寫出好作品的關鍵,初稿隨便亂寫沒關係,越改越好就可以了。連Jemmy也這麼表示過。
不過,我寫部落格通常是寫完後檢查一遍,修正錯字和看看讀起來順不順,或者臨時有甚麼靈感要修改語句,才做修改,之後就馬上發布。並不想要「放一放」,再發布。
我會先藏起來的稿件只有想要投稿的作品吧?那些不能夠事先見光的作品,倘若被退稿了,因為沒有發表過,還能夠再投別家。只是我好久好久好久沒有這樣的作品了。好久。
上一次作品被刊登是第二次上了皇冠雜誌,還是作家兼寫作教師貓印子免費小說講座課的作業,正是個虛構故事。那篇故事的主旨是:一個喪女的媽媽靠著基督信仰度過悲傷。以那個女兒的視角寫出來的。
所以,我的信念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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