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詩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執柯以伐柯,睨而視之,猶以為遠。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不願,亦勿施於人。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有餘不敢盡。言僱行,行顧言,君子胡不慥慥爾?」譯文:
孔子說真正的道是不會遠離人,假如人為了道而遠離了人,這不是真正的道。詩經說:「砍木頭做斧頭,砍木頭做新斧頭,新斧頭和舊斧頭都是木頭做的啊。」拿著舊斧頭砍木頭,不看舊斧頭卻看別的地方找新斧頭的樣式,還認為找不到新樣式。故君子之道用人卻不合於人的方式,改過就可以了。忠恕之道就是自己不願意的是不要強加在他人身上,君子有四項準則要遵守,我沒有一項做得到:要求子女如何對待我,便要求自己如何侍奉父母,我沒有做到:要求臣子如何對待我,就如何侍奉君王,我沒有做到;要求弟弟如何對待我,我就如何侍奉兄長,我們有做到;要求朋友如何對待我,我就如何對待朋友,我沒有做到。平庸之行,必須努力實踐它,平常的言語,必須特別謹慎,做不到要多加努力,不敢不做,雖然有做好事也不敢說。說出來的話要跟做出來的事符合相應,君子豈能不好好努力奉行呢?
這一篇淺而易見了我們的毛病出來了。我們常常要求他人做到自己的要求,卻無視自己做得到做不到。過去寫的經典文章裡,我最常用的職場關係,在這裡更是精準的描繪出來我們所作所為的態度和自己心中的要求,真的是不符合。在不符合自己說的話去做的同時我們有什麼資格指責他人的不是。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大家都把檯面上高虹安的助理費拿來指指點點,甚至鬧上法院,其實我不是要說這是司法的錯,因為司法的錯都是我們大家造成的,也就是這個社會的共業生成。因為我們都知道助理費是公費,只要擔任民意或是公務機關首長的都可以申請助理,既然法案都同意首長或民意代表申請助理,那麼助理費任其所用是自然的事。就像我在一般公司裡,當我們出差外出時處理公務時都會向經理的助理申請費用,包括吃飯和車資等等。這些細瑣事項不違反公司的規則通常部門助理都會給我們申報。
舉發高虹安助理費的人,是不是也能同樣的將自己的助理費攤開來,昭告天下自己的助理費用在何處,條目清晰,當然不是說什麼國家機密的文件,只要首長與民代助理費的運用你認為不行做的,你一定不會去做,才會去告發高虹安公款私用?高虹安事件告一段落,卻不見任何一位民代與首長能夠公開自己的助理費清清白白,只是嘴上說說公款公用?是謂:「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你都沒有辦法把自己的助理費做到真正的不徇私的時候,有什麼資格去批評他人徇私?
故,有德見者說,法律是道德最低標。當制度與法在廣大社會實施起來的時候,你用最高標準去規範約束他人,然後用最低的標準寬鬆放縱自己。也就是說現在很多民代與首長都會說只要不違法就好,依法行事。是啊!只要不違反就好。其實高虹安也沒有違法。因為她的違法跟你一樣。你被司法饒恕,卻不能饒恕高虹安。是謂:「庸德之行,庸言之謹,有所不足,不敢不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