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有所聞,學生不想上課、遲到曠課,或在該考試時出國。他們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
「沒關係,被當掉我認了,我會自我負責。」在現在的教育現場,教師們似乎也習以為常、見怪不怪。
那到底什麼是責任?
我個人覺得,責任的本質是「履行義務」,而非「支付代價」,負責任的核心在於完成你對這個角色的承諾。
當你選擇學生這個角色,或是你選擇這門課,那隨之產生的義務就是「學習」。當學生說「我接受被當」時,他其實是拒絕履行學習義務,並選擇支付「被當」這個代價來逃避努力責任。
義務不能抵銷
社會對於特定角色有最低限度的行為期待,如果「受罰」就能抵消義務,那所有的規範都將失去意義。
例如:教師不願履行工作的責任,然後被懲處,結果說我對懲處負責;或是我願意接受處分,所以我可以不備課/不巡堂;或是像一個駕駛闖紅燈撞到人,然後說我願意被罰款、被吊銷駕照,所以我是一個負責任的駕駛。
但事實上真正的負責任是:
教師做好工作該做的事情,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不撞到人,事後的受罰叫「認賠」,那不叫「負責」。
你以為的自我負責,其實是體系的負擔
因此,學生認為「被當」只是他一個人的事,這其實是最大的錯誤。
因為並沒有承擔他人的損失,例如:老師必須花費額外的行政成本處理不及格名單、補考或重修,以及教育資源被沒有效率的佔用。
換言之,當他選擇「被當」時,他並沒有承擔這些他人的損失,只承擔自己的部分。
補償損害只是「止損」,並非「負責」
或許有人會問:「如果我連他人的損失也一併承擔(例如補貼行政費、多做社會服務),那我算負責了吧?」
白話點,如果你撞了人,賠錢是應該的,那叫填補損害,但這不代表你是一個負責任的駕駛。負責任的駕駛是打從一開始就遵守規則、不讓對方受傷。
但在教育裡,教師們不需要賠任何東西,而只希望你完成你的學習承諾,這就是教師。
結論:把自由留給自己,叫自保
切記,當你只關注自己承擔什麼,那叫自保,這叫把自由留給自己,把代價轉嫁給體系;但當你開始關注你該為這件事完成什麼,那才叫負責。
我想強調的是,代價的存在是為督促履行責任,而不是給人一個用錢或時間來換取不履行責任的選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