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養兒方知父母恩」,我自己也努力學習做母親,做了將近10年。可是,我卻依然無法學會面對自己的母親。
我有兩位母親,一位生我,一位養我。我小時候,就從村里的大人小孩嘴裡知道自己「不是親生的,是要來的。」
我小學時就知道生母的存在,因為她所在的地方和我生活的地方,也不過是三四十分鐘的車程而已,生母和養母之間有很多相熟的人。
生母好像是為了借人之口,向我解釋他們的難處,說:「當時不要你是因為如果不把你送人,你爸爸就沒有工作了。」
我知道自己是她的第三個女兒,可是他們後來又生了一個才比我小一個年級的男孩。我們倆在高中時,竟然讀同一所高中。其實,我對這些根本不在意,那時,我只希望她不要出現在我熟悉的範圍內,讓大家看到。
高中時,父親(養父)一個人靠勞力養三個孩子,家境拮据,我連學費也繳不起。我想上學又不想為難父親,於是給生母寫了一封信,交給那個低一年級的弟弟,讓他帶回家交給他的父母。感謝他沒有扔掉那封信。後來,他們把學費和生活費給我送到了學校,說:「以後有什麼你就說,我們都不知道,放假了來家裡玩。」
我很「乖」,每次寒暑假都去他們家一次,基本就是為了拿幾百塊錢。雖然我沒開口,但是我知道我離開時,他們會給我。但是,我從未開口叫過她「媽媽」。
一次意外,我竟然在小學同學的家裡聽到別的大人在說:「這孩子知道爸爸辛苦,還給親的那邊寫信要錢」。我覺得很難堪,好像一顆心被擰乾了,他們竟然把這件事情講出去。我知道大人之間或許沒有惡意,但是對我來說好像把一張前面寫著「乖孩子」後面寫著「恥辱」的紙條傳來傳去⋯⋯
但是,我沒出息,他們給我塞錢,我還是收了。人窮志短,大概說的就是我這樣的沒骨氣的人吧。多年以後我從別人嘴裡意外聽到她的抱怨:「連媽媽也不喊」。
我真的想告訴她:「雖然養母也很長時間沒有照顧過我,但是『媽媽』二字只能對養母自然地喊出,對沒有朝夕相處過的生母真的無法喊出口。」在她面前,我的嘴唇和舌頭都是生硬的,喊不出那個稱呼。
我知道自己是「見利忘義」之徒,但是我也對她喊不出「媽媽」。
據說,養母收養我是因為第二個兒子在意外中離世,正好有認識的人家送孩子,才收養了我。我小時候並沒有覺得養母對我不好,雖然不富裕,但是總覺得自己是這個家的孩子,想做什麼做什麼。雖然也會因為「玩得太晚不回家」被打的滿院子跑,但是那時的教育方式就是這樣的,每個孩子都挨打。而且我相對乖巧懂事,能做很多家務事,腦子還不算太笨,看上去是快唸書的料,算是別人眼中的「好孩子」,母親(養母,我心中認定她是我的母親、媽媽)對我很好。
可是,小學三四年級的時候,母親經常出門不在家,有時候是一個星期,有時候是幾個月。小學五年級的某一天,她消失了。沒有人知道她去哪裡了。
有人說:「她在外地發了財了!」
有人說:「見過她,很可憐!」
也有人說:「早就死了!」
杳無音訊。
那時最討厭別人關心地問:「你媽媽回來了嗎?」慢慢的,我覺得得她不會再回來了。
可是等到高三那年寒假快春節了,有人拍打著大鐵門喊著父親的名字,父親還沒走出屋子就說:「你媽回來了。」
我媽真的回來了,她沒有發財,也沒有死,但是很明顯地老了。我對她依然能自然而然地喊出「媽媽」,可是我卻再也找不到「她是我媽媽」的感覺了。
因為我長大了,用他們的話說「書都唸到狗肚子裡去了」,和她相處也多次發生齟齬。臨近大學開學的時候,父親(養父)為我準備了學費。不知道她是說氣話,還是真心話,她竟然說出:「上什麼大學啊!」我噤若寒蟬,不敢多問。
大一那年寒假,我的銀行卡裡剩下了一些錢,我很高興自己有省下錢,下一學期,父親不再給我零花也可以,可是母親竟然給我打電話讓我把剩下的錢都退給她。我把錢退給她,從那以後寒暑假我很少回家,盡量在外面打零工賺錢。
再後來,我的手機一旦顯示她的號碼,我除了緊張、害怕、厭惡,似乎再無其他。我才覺得她不是我小時候的那個媽媽,我寧願她在外面發大財,不要回來。
直到我結婚後,她還經常要我幫她,這個結婚讓我給我點錢,那個有事讓我給點錢。我真的沒有能力總是答應她,我也有我的家庭需要維護。
一直以來,她都對我結婚時,沒有給過豐厚而體面的彩禮錢而生怨言。有一次,不知道是無心還是真心,在電話那頭說了一句:「就這樣白白跟了人家了。」
這一刻,好像我真的是個「物件」,本來以為可以奇貨可居、待價而沽,結果最後只是心不甘、情不願地拱手相讓。
不是說過「天下沒有不愛孩子的父母」的嗎?
從此,我的心不再掙扎了,徹底死了,像電視劇裡心電圖「嘟」得一聲,最後一道水平線,徹底平靜下來了。我拉黑了她,從那以後再沒有和媽媽直接說過話。
從小到大,都有人勸我:「生你、養你就是恩情。」所以呢?如果我現在過得不好,就是因為我忘恩負義,自私的「報應」嗎?
說實話,我經常這樣懷疑自己的處境。我曾經渴望可以用金錢買斷這段關係,一勞永逸,老死不相往來。可悲的是,我沒有那個財力。
直到自己做了母親,生了孩子我才后知后觉:
我扯着嗓子来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就像一个包袱,从一个人手上倒到另一个人手上。
更讓人感覺尷尬的是,生母和養母曾經分別跟我提過的我的生日不是同一天。或許「包袱」被倒手的時候誰都沒在意這個「包袱」到底哪一天生的。
我現在對外公開的生日是戶口本上登記的生日,和她們說的也不是同一天。但是年份應該是沒問題吧!只是具體日期有出入。我該慶幸的是,自己不是個上不了戶口的「黑戶」。
小的时候,像羊群里的一只羊,和村里的孩子们一起长大,我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同。长大了,开始独自挣命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像浮萍一樣隨波逐流。
有了自己的小家之後,才覺得流浪的人也有了落腳之處。做了媽媽以後,才發現無條件爱我的人,拉着我不放手的人是我的兩個孩子。
有時候我也從自己的言行舉止中看到自己厭惡的樣子,好像和自己的母親如出一轍。可是,無論我多麼糟糕,他們都選擇靠近我。孩子讓我看到渴望被愛卻注定孤獨的自己,也讓我反省、學習如何好好愛她們(儘管很多時候也做不好)。
我在努力學習做一位母親。可是,我卻怎麼也做不到愛自己的母親。我能理解她們的辛苦,能去理解和同情時代和命運以及環境給她們帶去的苦難和不公,可是我真的沒有能力滿足她們的期待,以至於我現在不敢接近她們,因為我不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不要再逼我去愛媽媽,可以嗎?
請允許我自私冷漠地活著,可以嗎?說實話,我覺得自己不是十惡不赦之人,對她們沒有惡意。我也願她們平安健康,也算是安慰我始終背負在身上揮之不去的愧疚。
但是不要靠近我,可以嗎?
對生母,沒有好好相處過,真的談不到「愛」;對養父母,除了能給他們基本的養老錢和卸不下來的愧疚,我什麼也給不了。
所以,我接受我的孩子長大以後不愛我。我會努力學習用更合適的方式愛她們。
但我希望她們過好自己的一生。
也不必同情我,我認識的可憐的孩子多得去了。我已經是一個身心相對健康、能夠自立、很幸運的、有能力選擇自己人生的孩子了。
可是,我有時候也會懷疑「生下我」和「没生下我」到底哪個更好呢?
母親節,我只願全天下每個孩子都平安健康長大,有能力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更重要的是在陪伴她們的時候,不要把連自己都厭惡的行為也傳遞下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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