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言:以慈悲謙卑感恩的心,叩問此一時代之痛
當我們在繁華都市的轉角、地下道、河堤、公園、麥當勞角落,看見一位以紙箱為床、以塑膠袋為枕的人時,那一張臉,是 Levinas 所說「呼喚我以無限責任」的他者之臉;是耶穌所說「你們對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所做的,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那位最小的弟兄;是釋迦牟尼佛眼中「眾生皆苦」的具象示現;是先知以賽亞所說「飢者得食、無家可歸者得入屋宇」(《以賽亞書》58:7)那一位等待我們的人。
聯合國人居署(UN-Habitat)於2024年指出,全球約有 16億至30億人 缺乏適足住房(adequate housing),其中 3億1,800萬人 處於無家可歸的絕對貧窮狀態,超過11.2億人居住於貧民窟與非正式聚居地;2022年至2024年間此數字仍持續上升。在臺灣、香港、東京、首爾、紐約、洛杉磯、倫敦、巴黎、孟買、聖保羅,「家」愈來愈成為一種奢侈品。氣候變遷、戰爭、瘟疫、產業轉型、家庭解體、心理創傷、毒癮酒癮、都市化與住宅金融化共同織就了這張無形之網。
本文嘗試以慈悲、謙卑、感恩之心,自佛教、印度教、基督宗教、伊斯蘭教、猶太教等宗教智慧,自東西哲學、自然科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等學術思惟,自全球各國具體政策案例,整合一份「如何解決遊民問題」的長篇省思,並以 「人間淨土、大同世界、共同善(the Common Good)、彌賽亞時代」 為共通理想之終極指向。
筆者深知所知有限、所見偏頗,本文絕非完美,僅是一名小小修行者面對眾生苦難之自我反省。懇請讀者以經典聖言、善知識的指導,以及自身的生命實踐為最終依憑,互相切磋、共同精進。
第一部 全球統計與現況:苦難的地圖
一、全球層面
指標 | 數據 | 來源 |
缺乏適足住房人口 | 16億~30億人 | UN-Habitat 2024 |
絕對無家可歸者 | 約3億1,800萬人 | UN-Habitat 2024(全球無家可歸研究院估計330百萬) |
居於貧民窟、非正式聚居地者 | 超過11.2億人 | UN-Habitat 2022 |
每年被迫遷徙者 | 約200萬人 | UN-Habitat |
因氣候災害內部流離者(2014-2024十年累計) | 約2.18億人次 | IDMC |
預估2050年氣候流離人口 | 2億~12億 | UNHCR、世界銀行、和平經濟研究所 |
全球無家可歸者預期壽命 | 較一般人少 15-20年 | Lancet Public Health 2025 |
二、區域與國別
- 美國:2024年單夜統計約77萬人無家可歸,加州一州即占28%,僅洛杉磯、紐約二城便占全國五分之一。慢性無家可歸者預期壽命約48歲,較一般人短27歲以上。
- 英格蘭:2024年秋季單夜露宿者約4,667人,較2023年上升20%;倫敦CHAIN資料庫2023/24年度錄得11,993人露宿,創歷史新高;約11.2萬戶被迫居於暫時收容所。
- 日本:2025年1月官方統計露宿者僅2,591人,較2003年高峰25,296人下降近90%;惟「網咖難民」估計約4,000人(東京)至10萬至30萬人(全國)。
- 臺灣:依衛福部及鄭麗珍2013年研究,九成無家者非自願流浪;李淑容2016年「臺北市無家者生活狀況調查」報告中41.8%受訪者主因「賺的錢不夠付房租」。
- 香港:官方2018年登記約1,300人,學者估計實際數倍於此;約20-40萬人居於「籠屋」、「劏房」、「棺材房」,催生「麥難民」現象。
- 新加坡:2019年首次全國調查顯示街頭露宿者約1,115人,相較其80%人口居於組屋已屬極低比例。
- 芬蘭:自2008年「Housing First」政策推行以來,長期無家可歸者下降逾35%,赫爾辛基露宿幾近絕跡,2008-2017年間原住於收容所者下降76%。
- 奧地利維也納:60%人口居於社會住宅,其中220,000戶為市府直營,平均房租僅占家庭收入21%。
三、人口結構
全球無家者中,男性約占60%,女性約占30%;歐洲無家者中羅姆人占20%、加拿大原住民無家機率為非原住民5倍、LGB群體機率為異性戀者2倍。約75%全球無家者至少患一種急性疾病,30%患重度精神疾病。89.8% 的無家者一生中遭遇過一項以上童年逆境(ACE),53.9%遭遇過四項以上(《Lancet Public Health》2021系統性回顧)。
第二部 宗教智慧:諸佛諸聖無不悲憫眾生
第一章 佛教觀點:慈悲、緣起、菩薩道與人間淨土
一、苦諦與慈悲:佛陀本懷
釋迦牟尼佛初轉法輪即說「四聖諦」:苦、集、滅、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五陰熾盛苦」——無家者所承受者,乃此八苦之具體呈現。當我們見一位流浪長者於寒夜瑟縮街頭,正是「老苦」、「病苦」、「求不得苦」之活生生顯現。佛陀所說「眾生皆苦」絕非抽象,遊民問題即是現代社會的「集苦」結晶。
「四無量心」——慈、悲、喜、捨——乃菩薩道之根本。慈能與樂、悲能拔苦、喜為他人之樂而樂、捨則平等無分別。星雲大師於佛光山開山以來,以「慈悲喜捨遍法界,惜福結緣利人天,禪淨戒行平等忍,慚愧感恩大願心」為佛光人四句偈,並自1970年起相繼成立育幼院、佛光精舍、慈悲基金會、仁愛之家、雲水醫院、佛光診所、雲水護智車,於全球捐贈輪椅、組合屋,從事急難救助、育幼養老、扶弱濟貧,正是此四無量心之具體實踐。
二、相關經典之啟示
經典 | 與遊民問題相關之核心教義 |
《金剛經》 |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勸我們不執著於施與受的分別,廣行無相布施 |
《法華經》 | 〈方便品〉:「諸佛出於五濁惡世」,以方便力度眾「令入於佛道」;〈譬喻品〉中「火宅喻」——眾生受八苦煎迫如火宅,菩薩當救拔之 |
《華嚴經》 | 「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普賢行願品〉以恆順眾生為菩薩大行 |
《地藏經》 | 「地獄不空,誓不成佛」;地藏菩薩之大願為救拔六道眾生苦難 |
《阿彌陀經》、《無量壽經》 | 阿彌陀佛因地為法藏比丘時所發四十八大願——尤其第十八「念佛往生願」、第一「國無惡道願」、第二「不更惡道願」——彰顯彌陀無條件、徹底平等的慈悲救度 |
《維摩詰經》 | 「若菩薩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人間淨土的根本即在淨心;維摩居士以居士身行菩薩道,示現「心淨則國土淨」 |
三、布施(dāna)與福田(puṇyakṣetra)
「布施」是六度之首、十波羅蜜之根本。《大智度論》言:「諸功德中,布施為首。」布施分財施、法施、無畏施。對遊民而言,財施即提供食物、衣物、住處;法施即傳遞智慧、技能、希望;無畏施即解除其恐懼,給予尊嚴與安全感。
「福田」者,廣植福德之田也。佛經中區分「敬田」(佛法僧三寶)、「恩田」(父母師長)、「悲田」(貧病困苦者)。對遊民、貧者、病者所行之施,即「悲田」最殊勝。隋唐之際,中國寺院普設「悲田院」、「養病坊」、「無盡藏」收容老病無依者,可謂東亞最早的社會救助制度,而此制度純由佛教悲心驅動。
四、緣起與共業:無家可歸非僅個人問題
佛教「緣起」(pratītyasamutpāda)思想——「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告訴我們:每一個人在街頭蜷縮,背後是無數因緣的交織:家庭破碎、童年創傷、產業外移、房價飆漲、社會福利不足、教育缺失、醫療斷裂、毒品氾濫、戰亂、氣候災害……這些因緣,部分是個人業,更大部分是整個社會的「共業」。
因此,解決遊民問題不能僅停留在個人責備(personal blame),而必須認清:當社會繁榮卻有人露宿街頭,那是「我們」的共業,需「我們」共同懺悔、共同轉化。
五、人間佛教三大師之啟發
大師 | 核心理念 | 對遊民問題之具體實踐 |
星雲大師(佛光山) | 「人間佛教」、「三好」(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四給」(給人信心、希望、歡喜、方便) | 全球設立300多所道場、5所大學、養老院、雲水醫療車、急難救助 |
證嚴法師(慈濟) | 「慈悲喜捨」、「為佛教,為眾生」 | 慈濟基金會自1966年成立以來,於136個國家地區提供賑災、醫療、教育、環保。慈濟美國於奧克蘭等地長年為街友提供熱餐、生活物資;於敘利亞、烏克蘭支援戰爭流離者;以「竹筒歲月」精神聚沙成塔 |
聖嚴法師(法鼓山) | 「提昇人的品質,建設人間淨土」、「心靈環保」 | 將《維摩經》「心淨則佛土淨」轉化為現代社會運動:心五四、心六倫;強調由內心淨化推及社會、自然環境之淨化 |
聖嚴法師明確指出:「人間淨土並非空中樓閣……是用佛法的觀念來淨化人心,用佛教徒的生活芳範淨化社會……以聚沙成塔、滴水穿石的逐步努力,來完成社會環境的淨化。」此一理念與基督宗教的「神國降臨人間」、猶太教的「修補世界(Tikkun Olam)」、儒家的「大同世界」異曲同工。
六、阿彌陀佛四十八大願與普世救度
法藏比丘於世自在王佛前發四十八大願,其核心為第十八「念佛往生願」:「設我得佛,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覺。」此願揭示「無條件、徹底平等的慈悲」——縱然是社會邊緣人、無家可歸者、罪業深重者,只要至心信樂念佛,皆得救度。極樂世界乃第一「國無惡道願」——沒有地獄、餓鬼、畜生道,眾生皆得安樂。這是佛教對「終極居所」的終極承諾,也是「人間淨土」的根本動力。
第二章 印度教觀點:Dharma、Seva 與 Antyodaya
一、《吠陀》、《奧義書》、《薄伽梵歌》之根本教導
印度教之精神奠基於 「Sarve bhavantu sukhinaḥ, sarve santu nirāmayāḥ」(願眾生皆得安樂、皆得無病)的 Brihadaranyaka Upanishad 祈禱文,以及「Lokasangraha」(為世界福祉而行)的核心理念。《薄伽梵歌》第三章中,克里希那教導 Arjuna:智者行動非為己利,而為「lokasangraha」——維持世界的秩序與福祉。
「Atithi Devo Bhava」(賓客即神)——奧義書傳統教導,每一位來敲門的陌生人皆是神的化身,須以最高敬意接待。此理念與《希伯來書》13:2「不要忘記款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遙相呼應。
二、Dharma、Karma、Seva、Daan
- Dharma(法、義務):照顧弱者、貧者、無家者乃在家者(gṛhastha)人生階段必盡之 dharma。
- Karma(業):今日之施捨非交易,而是參與宇宙因果之循環。
- Seva(無私服務):不求回報的服務,是接近神的最直接道路。
- Daan(布施):與佛教 dāna 同源,包括食物、衣物、住所、教育、醫療等。
三、聖雄甘地的 Sarvodaya 與 Antyodaya
甘地受 John Ruskin《Unto This Last》啟發,提出 Sarvodaya(眾人皆福,welfare of all),並進一步以 Antyodaya(最末一人之提升,rise of the last person)為實踐核心。甘地提出「Talisman(護身符)」:
「當你陷入懷疑時,回想你所見過最貧窮、最弱小者的臉,問你自己:你所考慮的這一步,對他/她有任何幫助嗎?」
甘地之徒 Vinoba Bhave 發起 Bhoodan Movement(土地奉獻運動),勸請地主自願捐出土地分予無地者,是現代非暴力土地改革的典範,與遊民問題的根本——居住權——直接相關。
第三章 基督宗教觀點:道成肉身與貧者優先
一、希伯來聖經(舊約)的根本教導
經文 | 教導 |
《利未記》25章 | 禧年(Jubilee):每50年釋放奴隸、歸還土地、免除債務——對結構性貧困的根本性重置 |
《申命記》15章 | Shmita(第七年安息):免除債務、釋放奴隸;並言「在你弟兄中若有貧窮人……你不可硬著心、攥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 |
《申命記》15:11 | 「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 |
《利未記》19:9-10、《路得記》 | Pe'ah(田角)、Leket(拾穗):禁止將田角穀物收盡、禁止拾撿掉落穀物——保留給「貧窮人和寄居的」 |
《以賽亞書》58:6-7 | 「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將漂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嗎?」這是對虛偽宗教最有力的指控 |
《詩篇》146:9 | 「耶和華保護寄居的,扶持孤兒和寡婦」 |
二、耶穌的教導與身教
耶穌自身即無家者:「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路加福音》9:58)。祂生於馬槽(《路加福音》2:7「客店裡沒有地方」)、死於十字架——道成肉身、與最貧者同在。
《馬太福音》25:31-46「綿羊與山羊」之比喻乃整部聖經對社會關懷最深刻的教導:
「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作客旅,你們留我住」——希臘文 ξένος 即 stranger、homeless——直接呼喚信徒對遊民的接待。
三、天主教社會訓導(Catholic Social Teaching, CST)
通諭/文件 | 教宗 | 年代 | 核心理念 |
Rerum Novarum《新事》 | 良十三世 | 1891 | 工人權利、私有財產、共同善之始 |
Quadragesimo Anno | 庇護十一世 | 1931 | 輔助原則(subsidiarity) |
Pacem in Terris | 若望廿三世 | 1963 | 人權、和平 |
Populorum Progressio | 保祿六世 | 1967 | 整全發展、貧窮國家 |
Laborem Exercens | 若望保祿二世 | 1981 | 勞動之尊嚴、私產服從共同需要為「整個倫理社會秩序之首要原則」 |
Caritas in Veritate | 本篤十六世 | 2009 | 真理中的愛德 |
Evangelii Gaudium | 方濟各 | 2013 | 「貧者優先」、批判「拋棄文化」 |
Laudato Si' | 方濟各 | 2015 | 整全生態學、聆聽「窮人的呼聲與大地的呼聲」;§152 直言「住房短缺是世界各地嚴重問題」 |
Fratelli Tutti | 方濟各 | 2020 | 普世手足情誼、好撒馬利亞人比喻、土地-工作-居所(tierra, techo, trabajo)三權 |
教宗方濟各於2019年將梵蒂岡 Palazzo Migliori 改為遊民收容所「Palazzo dei Poveri」——本可作為高級飯店的19世紀宮殿,被改造成50床位的尊貴收容所。方濟各說:「美能治癒」——遊民不僅需要床,更需要尊嚴與美。文森會家族 FamVin Homeless Alliance 因應而起 「13 Houses Campaign」,於全球建立小型住房單位。新任教宗良十四世(前 Robert Prevost,2025年5月就任)延續此一傳統。
四、解放神學與「貧者優先選擇」
秘魯神學家 Gustavo Gutiérrez O.P.(1928-2024)於1971年《解放神學》一書提出 「Preferential Option for the Poor」(貧者優先選擇):教會不應中立,而當站在受壓迫者一邊。此理念與《路加福音》4:18 耶穌引《以賽亞書》宣告其使命「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直接呼應。
五、聖人楷模與當代運動
- 聖方濟各(Francis of Assisi, 1181-1226):脫去富商之子的華服,擁抱痲瘋病人,與「妹妹貧窮」結婚。
- 德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 1910-1997):於加爾各答 Kalighat 為垂死街友提供 dignity in dying;「窮人在你家中,找到他們、愛他們」。
- 桃樂西‧戴依(Dorothy Day, 1897-1980):與 Peter Maurin 於1933年大蕭條中創立 Catholic Worker Movement,創辦 The Catholic Worker 報(一分錢一份)、開設「款待之家」(Houses of Hospitality)為失業者、無家者提供食宿;自身選擇自願貧窮,與貧者同住共食。今日全球仍有140餘個 Catholic Worker 社區延續其志業。
- 救世軍(Salvation Army)、世界宣明會(World Vision)、仁人家園(Habitat for Humanity)——全球性基督教住房與救助組織。
- 新教社會福音運動(Social Gospel):Walter Rauschenbusch等將基督教倫理應用於工業時代的社會結構問題。
六、Agape 之愛與 Koinonia 之團契
希臘文 ἀγάπη(agape)——無條件、不求回報之愛——是基督教愛觀的核心。κοινωνία(koinonia)——團契、共有——是初代教會生活的特徵:「凡物公用……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使徒行傳》2:44-45, 4:32-35)。這兩個詞共同指向一個解答:無家可歸的根本對治,是「有家可歸」的團契社群。
第四章 伊斯蘭教觀點:Zakat、Sadaqah 與 Ummah
一、五功之一的天課(Zakat)
天課(zakat,意「淨化」)是伊斯蘭五功之一,每位達到 nisab(最低財產標準)的穆斯林須每年繳納財產的 2.5%(黃金、銀、現金)至 20%(農產、礦產),用於八類受益人。《古蘭經》9:60明文規定:
「賑款只歸於貧窮者、赤貧者、管理賑務者、心被團結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為主道工作者、途中窮困者;這是真主的定制。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
其中「貧窮者(fuqarā')」、「赤貧者(masākīn)」、「途中窮困者(ibn al-sabīl,字面為『道途之子』,即旅人/無家者)」三類,直接對應今日的無家者群體。
《古蘭經》2:177定義義行:「正義是……將自己心愛的財產施濟親戚、孤兒、貧民、旅客、乞丐、和贖取奴隸……」;90:11-16「他怎麼不超越山徑呢?……是釋放奴隸……或是飢餓日賑濟孤兒、親戚或困窮的貧民」;76:8-9「他們為喜愛真主而賑濟貧民、孤兒、俘虜,他們只為愛戴真主而賑濟」。
二、Sadaqah 之自願施捨
Sadaqah 為自願性施捨,無數量、時間、對象之限,可包括金錢、食物、笑容、善言、移開路上之障礙。先知穆罕默德有言:「對人微笑也是一種 sadaqah」(Tirmidhi)。Sadaqah Jariyah(持續性 sadaqah)尤為強調——如建井、植樹、辦學、興建住所等惠及世代的善行。
三、Waqf 制度
Waqf(伊斯蘭瓦合甫)是穆斯林世界自7世紀以來的宗教捐贈基金制度——將財產或土地永久奉獻於慈善目的,不得買賣、繼承、轉讓。歷史上 waqf 廣泛資助清真寺、學校、醫院、商旅館(caravanserai,提供旅人免費住宿三日)、孤兒院、貧民食堂(imaret)等。
奧斯曼帝國時期,伊斯坦堡、開羅、大馬士革等城的 waqf 系統實際上承擔了今日「社會住宅」的功能。當代 waqf 制度在馬來西亞、印尼、土耳其、海灣國家正復興,作為解決住房短缺的伊斯蘭金融工具。
四、先知聖訓與 Ummah 觀念
先知穆罕默德言:「信徒之間相愛、相憐、相助,如同一個身體;當一肢患疾,全身發熱失眠」(Bukhari, Muslim)。Ummah(信仰共同體)此一理念,超越血緣與國界,把全球穆斯林——以及廣義言之,全人類——視為同一身體。一肢的痛苦,是全身的痛苦;一人的無家,是全體的責任。
五、Fitrah 與人之尊嚴
伊斯蘭教義認為每一個人皆生於 fitrah(天性、本然純善)的狀態,每個人本具「真主的氣息」(《古蘭經》15:29)。因此,無論貧富、無家或有家,每個人皆具不可剝奪的尊嚴(karāma)。
六、當代組織
- Islamic Relief Worldwide(1984年成立):在40餘國從事救災、難民救助、住房重建。
- Muslim Aid(1985年成立):於阿富汗、孟加拉、巴勒斯坦等地提供住房援助。
- Penny Appeal:英國穆斯林發起,於全球興建孤兒村、井、住宅。
第五章 猶太教觀點:Tzedakah 與 Tikkun Olam
一、Tzedakah:正義即慈善
希伯來文 צְדָקָה(tzedakah)詞根為 tzedek(正義)——並非單純「慈善」,而是「履行正義」。在猶太傳統中,給予貧者並非施捨,而是貧者有權獲得、富者有義務給予。這與佛教「布施」、基督教「愛德」、伊斯蘭「天課」異曲同工。
《申命記》15:7-11、《利未記》19:9-10、25:35確立了 tzedakah 的律法基礎。Talmud 中 Bava Batra 9b 說:「Tzedakah 等同於所有其他誡命之總和」。
二、Maimonides 的八等慈善
Rambam(邁蒙尼德,1135-1204)於《Mishneh Torah》〈Hilchot Matnot Aniyim〉10章列出八等慈善(自最低至最高):
等級 | 內容 |
第八(最低) | 不情願給予,臉色難看 |
第七 | 心情愉悅,但少於應給之量 |
第六 | 經請求後給予 |
第五 | 未經請求即主動給予 |
第四 | 受者知施者,施者不知受者 |
第三 | 施者知受者,受者不知施者 |
第二 | 雙方互不相識(如透過可信機構) |
第一(最高) | 與貧者建立合夥關係、提供貸款、找到工作,使其不再依賴他人——亦即助其自立 |
這第一等的觀念,與現代「Housing First」之核心理念——提供住房後再協助就業、心理治療——完全契合。Maimonides 早於800年前即洞見:真正的慈善是恢復受者的尊嚴與自主。
三、Tikkun Olam:修補世界
「Tikkun Olam」(תיקון עולם,意為「修補世界」)一詞源自《Mishnah》與2-3世紀的 Aleinu 禱文,後由16世紀 Tzfat 的卡巴拉大師 Isaac Luria(1534-1572) 發揚——上帝創世時,神聖之光的容器破碎,光芒散落於世界各處;人類透過遵守誡命、行善、修補社會,可將神聖之光重新聚合,迎來彌賽亞時代(Yemot ha-Mashiach)。
當代猶太教(特別是改革派、保守派)將 Tikkun Olam 重新詮釋為「社會正義行動」——包括反貧、反種族歧視、難民援助、環境保護等。對遊民的關懷,正是當代 Tikkun Olam 的具體實踐。
四、Hachnasat Orchim:款待客旅
《創世記》18章亞伯拉罕款待三位陌生人(後得知為天使)的故事,奠定了猶太教 Hachnasat Orchim(款待客旅)的傳統。Talmud 《Shabbat 127a》:「款待客旅大過接待 Shekhinah(神之臨在)」。猶太家庭至今在安息日邀請流離者共餐,正是此傳統之延續。
五、現代猶太組織
- HIAS(Hebrew Immigrant Aid Society):1881年成立,協助移民與難民。
- American Jewish World Service:全球發展與人權組織。
- Mazon: A Jewish Response to Hunger:致力消除飢餓。
- JOIN for Justice、Bend the Arc:本土社會正義組織,倡導住房政策。
六、Pirkei Avot 之教誨
《Pirkei Avot》〈先賢箴言〉1:14:「Hillel說:『若我不為己,誰將為我?若我只為己,我又是誰?若非此時,何時?』」此句精妙平衡了個人責任與社會責任,正可作為解決遊民問題的個人召喚。
第三部 哲學的省思:從正義到他者之臉
第一章 西方哲學
一、John Rawls 與正義論
Rawls 於《A Theory of Justice》(1971)提出兩大原則:
- 平等基本自由原則
- 差異原則(Difference Principle):社會經濟不平等只有在「使最少受惠者獲得最大利益」時,方可被接受。
在 「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 之下,理性個體不知自己將處於社會何種地位,他/她會選擇何種社會制度?Rawls 認為理性個體將選擇最大化最壞情境下的福祉(maximin),即確保即使是最弱勢者也有合宜生活。遊民正是「最少受惠者」的典範——任何社會制度若不能改善遊民處境,即違背正義。
Cardiff University 一篇博士論文(2017)即以 Rawls 「合理性(reasonableness)」概念測試英國遊民政策是否符合社會正義。
二、Amartya Sen 與 Martha Nussbaum 的能力途徑
Sen 認為貧窮不僅是收入不足,更是「能力的剝奪」(capability deprivation)——個人無法成就其有理由珍視的生活。對遊民而言,缺乏住房剝奪了健康、教育、尊嚴、政治參與、社會聯繫等多項能力。
Nussbaum 在 Sen 基礎上提出「十項核心人類能力」清單(生命、身體健康、身體完整、感官與想像、情感、實踐理性、聯結、與其他物種共生、遊戲、對環境的控制),主張任何低於此清單之底線者,國家有義務介入。充足住房(adequate shelter)是「身體健康」項下的明確要求。
三、Immanuel Kant:人之尊嚴
康德的「人是目的,不是手段」絕對律令,奠定了現代人權觀念。每一位露宿街頭者皆是「目的本身」,具有「無價」(Würde)的尊嚴,不可被工具化、不可被簡化為治安問題或都市美觀問題。
四、Aristotle:友愛、共同善與 eudaimonia
亞氏《尼各馬可倫理學》以 eudaimonia(人類繁榮、好的生活)為人生目的,而 philia(友愛)為政治社群的基礎。一個容許部分公民無家可歸的城邦(polis),不可能成為真正繁榮的城邦。亞氏之「共同善(the Common Good,τὸ κοινῇ ἀγαθόν)」概念,後由阿奎那、天主教社會訓導承繼,成為今日討論住房政策的關鍵概念。
五、Peter Singer 的功效主義論證
Singer 於〈Famine, Affluence, and Morality〉(1972)提出:若我們可以阻止某種極壞之事發生,而不需犧牲任何同等道德價值之物,我們就有道德義務這樣做。一個富裕社會不採行已被證明有效的解決遊民方法(如 Housing First),即違背此一義務。
六、Hannah Arendt 與「擁有權利的權利」
阿倫特於《極權主義的起源》中指出:失去國家保護的難民、無國籍者、流離者,失去的不僅是某項權利,而是「擁有權利的權利」(the right to have rights)——失去發言之地、行動之地、被視為「人」的可能。今日的遊民,雖未必失去國籍,卻在實質意義上失去了「政治之家」。
七、Emmanuel Levinas:他者之臉
猶太裔哲學家 Levinas(1906-1995)以「他者之臉(the face of the Other)」為其倫理學核心。當我們與他者面對面相遇,他者之臉裸露、脆弱、無防備,向我發出無聲的命令:「勿殺我」。Levinas 直接以遊民為例:
「他者沒有別處可去,他不是原住民,他被連根拔起,無國,非居住者,暴露於季節之冷暑。將自己降為依賴於我,這即是鄰人之無家可歸或陌生性。」(《Otherwise than Being》91頁)
Levinas 顛覆了西方哲學「自我中心」的傳統——倫理先於本體論,他者之呼召先於我之自由。每一個無家者的臉,皆是對我之無限召喚。
八、社群主義(Communitarianism)
Charles Taylor、Michael Sandel、Alasdair MacIntyre 等社群主義者批評自由主義過度個人化,強調人是 「處境性自我」(situated self)——人之認同與意義來自社群、傳統、實踐。社群主義對遊民問題的洞見:解決遊民並非僅是發放住房補貼,而是 重建社群歸屬。Austin 的 Community First! Village 即是此理念的具體實踐——不只給房,更給社群。
九、存在主義:意義、苦難、與人之處境
- Sartre:「人被判處自由」——遊民並非「本質為遊民」,而是面臨選擇與處境之自由存有者。
- Camus:以薛西弗斯神話勸導我們在荒謬中堅持。
- Viktor Frankl:《活出意義來》——即使在最極端的奧斯威辛集中營,人仍可選擇對苦難的態度,從而保有意義。對待遊民的關懷工作,需要這種「即使艱難仍堅持」的意義感。
第二章 東方哲學
一、儒家:仁、禮運大同篇與孟子仁政
孔子「仁」之核心可一言以蔽之——「愛人」(《論語‧顏淵》);「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論語‧衛靈公》)。
《禮記‧禮運‧大同篇》——孔子(一說後學)所描繪的大同世界——可謂東方對「人間淨土」最古老最完整的表述: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鰥(無妻老人)、寡(無夫老人)、孤(無父之兒)、獨(無子之老)、廢疾(殘疾者)——這五類正是今日遊民的歷史前身。「皆有所養」乃大同世界的最低也是最高標準。
孟子進一步發展為「仁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盡心下》);「鰥寡孤獨此四者,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孟子‧梁惠王下》)——文王行仁政,必先及於最弱勢者。此與甘地的 Antyodaya、Rawls 的差異原則、CST 的「貧者優先」完全契合。
二、墨家:兼愛與節用
墨子「兼愛」、「非攻」、「節用」、「節葬」之教導,在面對社會貧富懸殊時,主張「兼相愛、交相利」——超越親疏之愛,以平等之愛對待所有人。墨子說:「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墨子‧兼愛中》)此一觀念,正是解決遊民問題所需的普遍主義倫理基礎。
三、道家:簡樸、無為、與物化
老子《道德經》「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提示我們:真正的善行如水,潤萬物而不居功,居於人所厭棄之低處——正如為遊民服務之社工、義工,往往隱身於社會底層。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少私寡欲」之教導,亦對抗當今房地產過度商品化、奢侈品消費、過度消費主義——這些正是住房危機的結構性因素。
莊子〈齊物論〉「萬物與我為一」、〈逍遙遊〉「無己、無功、無名」之精神,可作為超越「我家/非我家」二元對立的智慧——把每一座城市視為自家的客廳,把每一位遊民視為自家的長輩、兄弟。
第四部 自然科學的觀點:身體、大腦、環境
第一章 神經科學:童年逆境與毒性壓力
1998年 CDC 與 Kaiser Permanente 合作的「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 (ACE) Study」開啟了童年逆境研究的新紀元。後續系統性回顧(Liu et al., Lancet Public Health 2021)顯示:
- 無家成人中 89.8% 至少經歷一項 ACE,53.9% 經歷四項以上(一般人口分別為約62%、16%)。
- 童年期的長期或反覆逆境經驗(虐待、忽視、家庭功能障礙、貧窮、流離)造成「毒性壓力」(toxic stress),導致大腦結構與功能改變、HPA 軸失調、表觀遺傳改變、免疫系統失衡。
- 這些改變終身影響心理健康、藥物濫用、身體健康、人際關係,使童年創傷者極易陷入並難以脫離無家可歸狀態。
啟示:解決遊民問題不能僅停留於「給床」,必須整合 「創傷知情照護」(trauma-informed care)——理解每一位無家者背後可能的童年創傷,以同理心而非評判來提供服務。
第二章 公共衛生:街頭即健康危機
- 美國無家者預期壽命約 48歲,比一般人短27年(Health Affairs 2024)。
- 丹麥17歲無家者預期壽命較同齡人短 15.9年(男)/15.3年(女)(Lancet Public Health 2025)——此損失甚至大於思覺失調或藥物使用障礙者。
- 倫敦/伯明罕橫斷面研究(BMJ Open 2019, n=1,336)顯示無家者罹患氣喘、COPD、癲癇、心臟病、中風、糖尿病等慢性病顯著高於一般人口。
- 至少 25% 無家者罹患重度精神疾病(思覺失調、雙相、PTSD、重鬱),且多伴成癮共病。
- 無家者「加速老化」——平均年齡較低卻有與更年長者相當的多重慢性病負擔(PMC 2017)。
第三章 體溫、營養、睡眠的生物學
- 失溫:每年冬季全球無家者因低體溫而死者數以千計;夏季熱浪則導致中暑與心血管事件激增。
- 長期營養不良:影響免疫系統、認知功能、骨密度。
- 慢性睡眠剝奪:街頭環境噪音、光線、危險使深度睡眠不可得,加速所有疾病進程。
第四章 馬斯洛需求層級之底層
馬斯洛(Maslow)金字塔最底層為「生理需求」(食物、水、住所、睡眠),其上為「安全需求」。遊民同時被剝奪此二層基本需求——任何更高層次的「歸屬」、「尊重」、「自我實現」根本無法達成。房屋是人格發展的物質前提——這不是文學比喻,而是發展心理學的鐵律。
第五章 依附理論與「家」的生物學
Bowlby 與 Ainsworth 的依附理論揭示:穩定、可預測、安全的居住環境是人類心理健康的根本。「家」不僅是空間,更是「安全基地」(secure base)。無家可歸不僅剝奪屋頂,更剝奪了形成安全依附的可能性,世代複製創傷。
第六章 氣候科學與氣候流離
依 IDMC 統計,過去十年(2014-2024)全球因災害內部流離者累計達 2.18億人次,每日約 6萬人;2023年單年因氣候災害流離者 2,640萬人。UNHCR 預估 2050年將有 2億人 因極端氣候流離;和平經濟研究所更估計可達 12億人——若全球人口屆時為99億,則約占12%。
氣候變遷與遊民問題的雙向交織:
- 氣候災害直接造成流離——颶風、洪水、海平面上升、乾旱使家園不再可居。
- 既有遊民最易受極端天氣傷害——失溫、中暑、傳染病。
- 教宗方濟各於 Laudato Si' 明確指出:「氣候變遷是窮人的危機」,氣候正義即住房正義。
第五部 人文科學的觀點:歷史、文學與「家」的意義
第一章 歷史視野:流浪是人類處境的常態
- 古希臘羅馬:城邦時代的「ξένος(xenos)」既是「陌生人」也是「客旅」;羅馬帝國末期經濟崩潰造成大量流亡者(vagabond)。
- 中世紀歐洲:黑死病、圈地運動造成大批流民;修道院、收容院(hospitium)承擔照護功能。
- 伊麗莎白時期:1601年《救貧法》(Poor Law)首次以國家力量規範救濟。
- 工業革命:狄更斯筆下的倫敦、恩格斯描述的曼徹斯特工人住房慘狀——當代住房危機的歷史源頭。
- 20世紀:兩次世界大戰、難民潮、戰後福利國家興起、1980年代「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使大量精神病患流入街頭、新自由主義房地產金融化。
- 臺灣:1968年省政府訂定《臺灣省取締遊民辦法》,將遊民問題視為治安議題;1994年改為《臺灣省遊民收容所收容輔導辦法》,始轉為福利問題。
第二章 文學見證
作品 | 作者 | 啟示 |
《悲慘世界》 | Victor Hugo | Jean Valjean 於主教家中經歷救贖;Fantine 因失業淪為街頭——個人苦難與社會結構之交織 |
《艱難時世》、《奧立弗·崔斯特》 | Charles Dickens | 工業時代倫敦底層的活生生紀錄 |
《憤怒的葡萄》 | John Steinbeck | 大蕭條中Joad 一家流離;「凡有富人在的地方,就有窮人」 |
《深淵中的人們》 | Jack London | 1902年倫敦東區親身體驗式報導 |
《動物農莊》 | George Orwell | 提醒革命如何被背叛 |
《下流志向》、《蟹工船》 | 日本文學 | 「下流社會」、勞動者悲歌 |
〈賣火柴的小女孩〉 | Andersen | 寒冬中無家女童的死亡——童話對社會良心的最深叩問 |
第三章 人類學:「家」之文化人類學
人類學家如 Mary Douglas、Pierre Bourdieu、Daniel Miller、Tim Ingold 等揭示:
- 「家」不僅是物理空間,而是 「dwelling」(棲居)——主體與環境之間透過日常實踐而形成的關係。
- 不同文化對「家」有不同想像:游牧民族的帳篷、阿拉伯的庭院、中國的合院、北歐的小木屋——但所有文化皆承認安身立命的必要。
- 「有家可歸」是人類的普世需求,「有人等你回家」是更深層的文化結構。
第四章 現象學:Heidegger、Bachelard、Levinas 的棲居哲學
- Heidegger〈Building Dwelling Thinking〉(1954):「Wohnen」(dwelling、棲居)並非僅是住,而是「人作為人之存在方式」。「Bauen」(building)原意即「to dwell」。當人不能棲居時,便陷入「Heimatlosigkeit」(無家狀態)——這是現代性的根本病症。
- Gaston Bachelard《空間詩學》(1958):童年的家是「我們最初的宇宙」,地下室、閣樓、抽屜、櫃子——這些物理空間沉澱為心靈深處的記憶與想像。剝奪一個人的家,即剝奪其想像、夢想、記憶之能力。
- Levinas:他者的「無家性」(homelessness)是對我之絕對召喚——「他不是原住民,被連根拔起,無國,非居住者」。
第五章 藝術、攝影、口述歷史
- Jacob Riis《How the Other Half Lives》(1890)——19世紀末紐約貧民窟攝影。
- Dorothea Lange——大蕭條時期農工流離影像。
- Mary Ellen Mark——美國街頭無家者長期紀實攝影。
- 臺灣 林璟瑋、楊運生、雷日昇——港台無家者攝影展。
- 「街遊 Hidden Taipei」——芒草心慈善協會與萬華社區大學合作,由街友帶領的歷史巷弄導覽,讓遊民從「被觀看者」轉為「敘事主體」。
第六部 社會科學的觀點:結構、制度、介入
第一章 社會學
結構性原因綜論(Wright, 1989; O'Flaherty, 1996; Lee et al., 2010; Burt, 2017):
- 可負擔住房短缺——住房作為人權 vs. 商品的張力。
- 去工業化與低薪不穩定就業——日本所謂「失落的30年」、臺灣的派遣工、香港的「打工窮人」。
- 去機構化未配套——美國1960-80年代精神病院關閉後缺社區照護。
- 家庭破碎與社會網絡解體——核心家庭萎縮、單親增加、城鄉移民。
- 歧視與邊緣化——種族、性別、性傾向、原住民、移民身份。
- 創傷世代複製——童年逆境的代際傳遞。
- 刑事司法循環——監禁紀錄使租屋極難。
第二章 經濟學
- 住房可負擔性危機:OECD 國家平均房價收入比已超過警戒線;臺北、香港、雪梨、溫哥華、舊金山位居全球最不可負擔城市榜首。
- 薪資停滯與實質購買力下降:1979年以來美國底層 50% 實質薪資幾無增長,房價卻上漲數倍。
- 住房金融化(financialization of housing):住房從「居住空間」變為「資產類別」——對沖基金、私募基金大量收購單戶住宅出租。聯合國前居住權特別報告員 Leilani Farha 名之為 「The Financialization of Housing」。
- 不平等之代價:Eurofound 估計 2024 年歐盟因不適足住房每年付出 1,940 億歐元代價(健康、社福、刑事司法);改善住房 18 個月內可回收。
第三章 政治學:住房作為人權
- 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1條:人人有「適足生活水準權,包括足夠的食物、衣著、住房」。
- 臺灣 已簽署兩公約並訂《兩公約施行法》——理論上適足住房權具國內法效力。
- 比較福利國家分析(Esping-Andersen 三種模式):
- 社會民主模式(北歐):高稅收、高保障,遊民比例低。
- 自由主義模式(美、英):市場主導,遊民可見度高。
- 保守組合主義模式(德、奧):法團主義、社會住宅傳統。
- 維也納、赫爾辛基的成功,背後是政治意願的長期累積。
第四章 心理學
- Trauma & Attachment:依附障礙、PTSD、複雜性 PTSD。
- 學習無助感(learned helplessness):長期街頭使人習得「無論做什麼都無濟於事」。
- 去個體化與標籤化:被視為「遊民」而非「人」之心理傷害。
- 韌性(resilience):相對地,許多無家者展現驚人的生存智慧與韌性——Sam Tsemberis 觀察:「能在紐約街頭存活下來的人,是非常有韌性的人;他們是傑出的倖存者、富創造力的、足智多謀的——他們需要的只是一個機會」。
第五章 都市計畫與 NIMBY
- 分區管制(zoning):戰後美國單戶住宅分區法令大量限制密度,造成住房供應人為短缺。
- NIMBY(Not In My Back Yard):「中產階級反對在我的後院建社會住宅」——美國加州多年「鄰避」訴訟使住房供給遠遠落後需求。
- 仕紳化(gentrification):高收入族群湧入舊城區,房租飆漲擠出原住戶。臺北萬華、紐約 Lower East Side、倫敦 Tower Hamlets 皆為案例。
第六章 社會工作的介入理論
- Housing First(後詳述)。
- Trauma-Informed Care:以理解創傷影響為前提的服務設計。
- Strengths-Based Approach:聚焦個案優勢而非缺陷。
- Harm Reduction:減少傷害(如針具交換、安全注射室),不以戒癮為服務前提。
- Wraparound Services:個案管理員整合醫療、心理、法律、就業、教育等多重服務。
第七部 具體政策案例與實踐
第一章 住宅優先(Housing First):典範轉移
一、Sam Tsemberis 與 Pathways to Housing
希臘裔美籍臨床心理學家 Sam Tsemberis(哥倫比亞大學、現任UCLA退伍軍人無家研究中心執行長)於1992年在紐約創立 Pathways to Housing。當時主流模式為「樓梯式(staircase)/線性模式」——個案須先戒除毒癮、控制精神疾病、就業,方可獲得住房。Tsemberis 觀察到此模式之失敗:他在 Bellevue 精神病院出院的病人,不久又見於街頭。
Pathways 顛覆此邏輯:「住房是人權」——立即提供獨立公寓(scattered-site)給有重度精神疾病及成癮的長期無家者,不附先決條件(無須戒毒、戒酒、配合服藥),同時搭配 Assertive Community Treatment (ACT) 團隊(包含護士、精神科醫師、就業輔導員、同儕、成癮專家)提供持續支持。
研究結果(Tsemberis et al., 2004; Stergiopoulos et al., 2015 加拿大 At Home/Chez Soi 五城實驗)顯示:
- 住房保留率 80%以上(傳統模式 30-40%)。
- 急診、住院、監禁顯著減少,長期成本反而較低。
- 主觀生活品質、心理健康改善。
此模式已擴展至加拿大、歐洲、澳洲、紐西蘭。
二、芬蘭 Y-Foundation 與全國 Housing First
芬蘭是全球唯一將 Housing First 列為國家政策並系統性實施的國家。1985年成立的 Y-Säätiö(Y-Foundation)——由地方政府、教會、建築業、工會、健康組織聯合組成——為芬蘭第四大房東,擁有約 19,000 套出租公寓。
「Name on the Door」(門上有名) 原則:每位無家者都應有自己門上有名的家。
四階段政策(Paavo I 2008-11、Paavo II 2012-15、AUNE 2016-19、合作計畫 2020-22)成果:
- 2008-2017年間住於收容所、宿舍者下降 76%。
- 第一個七年期長期無家者下降 35%。
- 赫爾辛基露宿基本絕跡。
- 國家2008-2019共投資逾 2.7億歐元(約2.93億美元)。
- Juha Kaakinen(前 Y-Foundation CEO)估計每位脫離街頭者每年為社會、健康、司法、急救服務省下約 15,000歐元。
關鍵成功因素:(1) 跨黨派長期政治意願;(2) 充足的社會住宅供給;(3) 將舊收容所改建為獨立公寓而非新建;(4) 中央與地方合作;(5) 以證據為本的評估文化。
三、Salt Lake City 之興與挑戰
猶他州曾在 2015 年宣布慢性無家可歸下降 91%,被譽為奇蹟,吸引全球學習。然而 2017 年後因鴉片類藥物危機、住房成本上升、政治更迭,數字回升。啟示:Housing First 需持續政治意願與住房供應,否則奇蹟會逆轉。
第二章 維也納社會住宅模式
奧地利首都維也納人口 190萬,60% 居於社會住宅,其中:
- 220,000戶為市府直營(Gemeindewohnungen)——本身為歐洲最大公有房東。
- 200,000戶為政府補貼之有限利潤住房協會(合作社、嚴格管制之私房)。
關鍵特徵:
- 將住房視為人權,而非商品。
- 入住資格寬鬆(單身年所得約 €57,600 以下,75-80% 人口符合資格)——避免「只給窮人」造成的污名化。
- 混合收入社區——從一開始即避免種族/階級隔離區。
- 市府每年支出 4.7 億美元(人口 190萬);舊金山每年僅支出 1,300 萬美元(人口 140萬)。
- 房客平均房租僅占家庭收入 21%,77% 的私房亦受租金管制。
歷史溯源:1919-34 年「紅色維也納」時期,社會民主黨市政府以累進稅、奢侈稅、住房稅興建 60,000 戶 Gemeindebauten,包括著名的 Karl-Marx-Hof(容5,000工人,含洗衣間、托兒所、醫療所)。
第三章 新加坡 HDB:另一極端的成功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Housing Development Board, HDB)成立於 1960 年,現有逾 100 萬戶 HDB 公寓,住有 80% 國民,其中 9 成為自有產權(99年地上權)。
關鍵機制:
- 1964年「Home Ownership for the People Scheme」——以低於市價提供 99 年地上權。
- 1968年允許使用中央公積金(CPF)退休儲蓄付頭期款及月供。
- 1989年「種族融合政策(EIP)」——每棟、每社區設族裔配額,防止族裔聚居區。
- 1966年《土地徵收法》大量徵地(今政府擁有 90%+ 土地)。
- 1991年起單身者亦可購買;針對長者推「Lease Buyback」、「Community Care Apartments」。
新加坡並非無遊民(2019年首次全國調查約 1,115 人),但比例極低;其挑戰在於 HDB 房價近年急升(5房型可達 90 萬新幣),被部分批評為「公屋私房化」。
第四章 日本:低調的福利模式
日本2002年通過《ホームレス自立支援特別措置法》(《關於協助無家可歸者自立特別措置法》)開啟系統性回應。十年內:
- 街頭可見之無家者由 2003年高峰 25,296人降至2025年 2,591人(下降近90%)。
- 東京2004-2009「Moving to Community Living Project」將近2,000人從藍帆布帳篷直接安置入公寓。
關鍵機制:
- 生活保護法(Seikatsu Hogo):類似一般生活補助,每月最高約 967美元(單身);申請後須於30日內裁定(實務多 14日內)。
- 申請者立即安置至臨時住所,再媒合長期住房。
- 國家對地方政府提供配套補助。
- 24小時便利店、網咖、膠囊旅館、saunas 提供「不可見」緩衝空間。
問題:
- 「網咖難民(netto kafe nanmin)」估計 4,000人(東京)至 10-30 萬人(全國)——多為派遣工與日薪臨工,介於可見遊民與穩定居住之間,未列入官方統計。
- 部分接受生活保護者被安置於品質惡劣的「貧困商業(poverty business)」設施。
- Seikatsu Hogo 申請率僅約 20%,因家屬詢問與行政門檻。
- 2002年法亦允許「強制清理公共空間」,曾在2013年東京申奧前遭批評。
第五章 臺灣:政策的覺醒與民間的力量
一、政府政策
- 1968 《臺灣省取締遊民辦法》——治安取向。
- 1994 《臺灣省遊民收容所收容輔導辦法》——轉為福利取向。
- 各縣市《遊民安置輔導自治條例》。
- 中央《社會救助法》提供生活扶助。
- 居住正義倡議:2010 年代以來推動「社會住宅」目標 20萬戶;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
二、芒草心慈善協會(Homeless Taiwan Association)
由前臺北市社會局社工 張獻忠 等人於 2011 年創辦,秘書長 李盈姿。兩大主軸:
- 自立支援網絡:以社工專業協助無家者脫離街頭、減少流浪循環。設「自立支援中心」、「潭馨園」(女性)、「友善住宿」、「香香澡堂」、「心手村培力中心」。
- 社會溝通:透過「街遊 Hidden Taipei」(街友導覽)、流浪生活體驗營、「呷飽未」社區共食、紀錄片、《無家者:從未想過我有這麼一天》出版(2016),破除社會刻板印象。
由芒草心協助無家者擔任房東與房客間橋樑,輔導穩定支付租金;於南機場周邊建立心手村培力中心,提供水電修繕、木工手作、洗車打蠟等就業訓練——體現「從被救助者轉為自立者」的尊嚴提升。
依鄭麗珍2013研究及李淑容2016「臺北市無家者生活狀況調查」:九成無家者非自願;41.8%受訪者主因「賺的錢不夠付房租」。
三、人生百味、台灣當代漂泊協會、活水泉教會、救世軍、仁安基金會
各以不同方式介入:街友餐車、政策倡議、人權法案推動、宗教關懷。簡錫堦曾與已故立委陳節如辦公室主任孫一信共商推動《遊民權利保障法》。
四、慈濟基金會
慈濟於臺灣與全球從事街友熱餐、生活物資、醫療服務;2024年4月臺灣花蓮地震後,全球慈濟人募款協助;於奧克蘭、舊金山等地長期週六街友熱餐分送。
第六章 香港:超富裕社會中的赤貧
香港為全球房價最不可負擔之城市之一。約 40萬人 居於 100 平方英尺以下空間。
- 籠屋(cage homes):1950年代為大陸難民勞工而設;今日約 30 籠擠於 50 平方公尺一房,月租 230-300 美元。
- 棺材房(coffin homes):床位上方加一木板區隔,形如棺木。
- 劏房(subdivided units):政府統計約 21 萬人居住其中。
- 麥難民(McRefugees):因家中過熱、無冷氣、衛生條件惡劣,許多人選擇於麥當勞 24 小時店過夜。SoCO(香港社區組織協會)2018 年部分調查發現至少 448 人定期於麥當勞露宿。Jeff Rotmeyer 創辦的 ImpactHK 等 NGO 提供關懷。
- 2015年一名長者於麥當勞餐廳猝死數小時後始被發現,引發國際關注。
第七章 美國各市:洛杉磯與舊金山的對比
一、政策光譜
美國以「Continuum of Care (CoC)」為框架,整合急難收容、Rapid Re-housing(快速再安置)、Permanent Supportive Housing(永久性支持住房)。
二、洛杉磯:Inside Safe 與 LA4LA
Karen Bass 市長 2022 年就任首日即宣布無家可歸狀態緊急;2024 年第一次出現 6 年來首次下降,街頭無家可歸下降 10%,2.3 萬人移入臨時住房(增加 5,300 人)。「Inside Safe」整合動物醫療、藥物治療、心理服務;LA4LA 公私合作首案安置近 60 名前無家者。
三、舊金山:Lurie 市長的「Breaking the Cycle」
Daniel Lurie 於 2024 年當選舊金山市長,提出 100 天、6 個月、1 年三階段計畫:街頭外展整合、強制執法、藥物治療優先(recovery-first)。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間,近 1,000 人因非法露營被拘留或開單。批評者擔心「將貧窮犯罪化」;支持者認為以福利為前提的執法是必要的。HSH 預算 8.46 億美元。
四、加州州府
Newsom 州長 2024 年宣布全州未庇護無家者下降 9%;HHAP 第六輪向洛杉磯、聖地亞哥、舊金山三區提供 4.19 億美元 補助。批評者擔心政府過去5年共支出 240億美元 卻成效有限(加州審計長報告)。
第八章 微型村落與社群重建:奧斯汀的 Community First! Village
Mobile Loaves & Fishes 創辦人 Alan Graham 於 2015 年起在奧斯汀外建 Community First! Village,以「家的喪失才是無家可歸的根源」(Loss of family is the single greatest cause of homelessness)為核心理念。51 英畝園區,目前 535 戶;計畫擴展至 178 英畝、1,900 戶——足以永久安置奧斯汀近半長期無家者。
特色:
- 微型住宅 200-400 平方英尺,含基本設備。
- 共享戶外廚房、洗衣間、浴間、菜園、雞舍、便利商店、藝術工作室、醫療診所、教堂——強調社群。
- 租金便宜但需付——保留 dignity through paying rent(透過付租金維持尊嚴)。
- 微型企業機會:木工、陶藝、洗車、照護等就地就業。
- 創辦人夫婦親自入住已 7 年。
此模式已擴及 12 個城市,每村控制在 50 戶以內以維持社群感。
第九章 其他關鍵政策工具
政策 | 內容 | 案例 |
Housing Choice Voucher / Section 8 | 美國聯邦房租補貼 | 全國 230萬戶受益 |
Permanent Supportive Housing | 永久住房+服務 | VA 退伍軍人計畫使退伍軍人無家率10年降50% |
Rapid Re-housing | 短期租金援助與服務 | 適用過渡性無家 |
Universal Basic Income | 無條件現金給付 | 丹佛 BI 計畫、洛杉磯 750 美元/月實驗、芬蘭2017-18全國實驗 |
Faith-based Shelters | 教會、清真寺、寺院、猶太堂 | Salvation Army、Catholic Worker Houses、伊斯蘭中心、慈濟、佛光山 |
Trauma-Informed Care | 創傷知情訓練 | 普及於全美庇護所 |
Job Training & Social Enterprise | 結合就業 | 芒草心心手村、紐約 Doe Fund |
Mental Health Integration | 治療整合 | Pathways ACT 團隊 |
Universal Basic Income 實驗成果摘要
- 丹佛 BI 計畫(A組 1,000美元/月 12個月、B組 6,500美元一次+50/月、C組 50/月):三組租住自有房屋者皆增(A組 26%、B組 35%、C組 20%)。
- 洛杉磯/舊金山 Miracle Friends/Miracle Money 750美元/月:受益者改善健康、減少住所不穩定、增加全職就業機會(USC 研究)。
- 加拿大 New Leaf Project:50名無家者一次性 7,500 加幣——支出於食、住、衣,無一花在「誘人物質」。
- 芬蘭 2017-18:略增就業、明顯增進心理健康、信任感。
UBI 並非萬靈丹——多項研究顯示需配合住房供給;但證據顯示「窮人不會浪費金錢」此一道德假設不成立。
第十章 信仰社群的角色
- Sant'Egidio(羅馬天主教平信徒運動):經營梵蒂岡「Palazzo dei Poveri」、全球 50+ 國服務。
- Catholic Worker Houses:全球 140+ 處款待之家。
- Lutheran Social Services、Jewish Family Services、Islamic Relief USA、慈濟、佛光山、法鼓山。
- 食物銀行:英國 Trussell Trust 2009年發放 25,000 包,2024 年已逾 300萬包;其中半數受益者為兒童。
- 派飯車:墨爾本「Mobile Loaves & Fishes」、香港「ImpactHK」、臺灣多 NGO。
第十一章 跨領域整合方案:八大支柱
統合上述案例,可歸納出解決遊民問題的「八大支柱」:
支柱 | 內容 |
1. 住宅優先 | 立即提供無條件住房,是一切後續服務的前提 |
2. 充足社會住宅供給 | 不可僅依賴市場——維也納模式 |
3. 整合心理與成癮治療 | ACT 團隊、Trauma-Informed Care |
4. 預防介入 | 房租補貼、家庭支持、童年逆境之早期介入 |
5. 就業與技能培訓 | 微型企業、社會企業、培力中心 |
6. 信仰與社群網絡 | 宗教團體、NGO、鄰里 |
7. 跨部門治理 | 中央地方協作、健康教育司法協同 |
8. 長期政治意願 | 跨黨派、跨選舉週期之承諾 |
第八部 整合與綜合:邁向人間淨土、大同世界、共同善、彌賽亞時代
第一章 各傳統的共通之處
傳統 | 終極願景 | 核心德目 | 對遊民的具體要求 |
佛教 | 人間淨土 | 慈悲喜捨、布施 | 悲田救濟、平等接引 |
印度教 | Loka-sangraha | Seva、Antyodaya | 接待客旅、服務最末一人 |
基督教 | 神國降臨人間 | 愛德(agape) | 凡做在最小的弟兄身上即做在主身上 |
伊斯蘭 | Ummah 之和諧 | Zakat、Sadaqah | 賑款八類首為貧窮、赤貧、旅人 |
猶太教 | 彌賽亞時代、Tikkun Olam | Tzedakah、Hachnasat Orchim | 助人自立為慈善之最高 |
儒家 | 大同世界 | 仁、禮 | 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
道家 | 自然無為 | 慈、儉、不敢為天下先 | 處眾人之所惡,潤萬物而不爭 |
墨家 | 兼愛天下 | 兼愛、節用 | 視人之國若視其國 |
共通結論:所有偉大傳統均以普世之愛、貧者優先、人之尊嚴、共同責任為核心。差別在於語言、儀式、形上學基礎,但實踐的呼召高度一致。
第二章 哲學與宗教的會通
哲學家 | 核心觀念 | 與宗教傳統的呼應 |
Rawls | 差異原則 | 印度教 Antyodaya、基督教貧者優先 |
Sen / Nussbaum | 能力途徑 | 佛教「離苦得樂」之能力 |
Kant | 人之尊嚴 | 伊斯蘭 fitrah、基督教 imago Dei |
Aristotle | 共同善 | 儒家大同 |
Levinas | 他者之臉 | 馬太福音25章、Hachnasat Orchim |
社群主義 | 處境性自我 | 佛教緣起、儒家倫常 |
存在主義 | 意義之選擇 | 維克多·法蘭克的《活出意義來》 |
第三章 角色分工
- 個人:每日的小施捨、與遊民眼神交會、不歧視之言行、捐款捐時間、改變消費習慣(不過度消費以助降低住房需求)。
- 家庭:教育子女關懷弱勢、款待客旅。
- 社群/鄰里:建立守望相助網絡、不行 NIMBY、支持就近設置社會住宅。
- 宗教團體:以本傳統的智慧資源服事,同時與其他傳統合作。慈濟、佛光山、法鼓山、Catholic Worker、Sant'Egidio、伊斯蘭瓦合甫基金、猶太 HIAS——彼此學習,共構全球網絡。
- NGO/民間社團:芒草心、Pathways、Y-Foundation、ImpactHK——專業化、創新性、倡議性。
- 政府:制定 Housing First 為國策、保障充足社會住宅供給、整合健康與住房預算、立《居住權保障法》。
- 企業:透過 ESG 投資可負擔住房、僱用更生人與曾無家者、提供合理薪資(生活工資)、不參與住房過度金融化。
- 學術界:以證據為本研究、跨學科對話、培育下一代社工與政策制定者。
- 媒體:去污名化敘事、呈現遊民的故事、追究結構性原因。
- 國際組織:UN-Habitat、UNHCR、Housing First Europe Hub——標準制定與經驗交流。
第四章 心靈的維度
聖嚴法師明言:「若想救世界,必須要從救人心做起。如果人的思想觀念不能淨化,要使得社會風氣淨化,是非常難的。」
解決遊民問題的最深層動力,是心的轉變:
- 從「他者/我」二分到「諸法緣起、諸眾生互為一體」之證悟。
- 從「成功/失敗」之社會達爾文主義到「人皆有佛性、人皆是上帝之像、人皆是真主之氣息」的尊嚴觀。
- 從「怕」到「慈悲」——當我們不再害怕街頭那位陌生人,而看見他是我的兄弟、我的長輩、我的師父,城市的氣氛將根本轉變。
第五章 長程願景
設想 2050 年——若全球能:
- 將軍備支出 1% 用於 Housing First,足以解決全球絕對無家可歸。
- 各大宗教領袖共同簽署《住房作為神聖使命》之全球宣言。
- UN 通過《全球無家可歸者保護公約》,確立適足住房權之強制性。
- 主要城市仿維也納,將社會住宅比例提升至 30% 以上。
- 各國立法鼓勵 Tiny Home Villages、Co-housing、Cohort Care。
- 氣候正義整合住房正義——氣候難民獲國際保護。
- AI 與機器人發展之利得透過 UBI 普惠分享,住房補貼成為新社會契約。
如此,人間淨土、大同世界、共同善、彌賽亞時代 雖未必當下顯現,卻將在每一念清淨、每一個善行中漸次具現——正如聖嚴法師所言:「只要你的一念心淨,此一念間,你便在淨土;一天之中若能有十念、百念、千念的心靈清淨,你便於此十念、百念、千念之間,體驗到淨土。」
第九部 局限、風險與張力的誠實面對
任何政策方案皆有其張力,本文承認以下未解之難題:
- 個人責任 vs. 結構不公:強調結構是否削弱個人能動性?強調個人是否忽視結構?答案在於兩者並重——個人之蛻變需結構之支持,結構之改變需個人之覺醒。
- 強制 vs. 自主:對嚴重精神疾病或成癮者,何時可強制安置?舊金山與洛杉磯的拉鋸正反映此張力。需以法治、人權、最小傷害為原則。
- 效率 vs. 尊嚴:大型集合宿舍效率高但無尊嚴;獨立單元有尊嚴但成本高。Pathways scattered-site 模式較佳。
- 國族/在地 vs. 全球:氣候難民、跨境移民日增,地方資源有限與普世人權的張力。
- 宗教熱情 vs. 專業性:信仰團體熱情可貴,但需配合社工專業;專業可能流失溫度,需信仰之滋養。
- 公私合作之風險:私部門參與住房可能延續金融化;需嚴格規範。
- 數據與隱私:完整資料庫有助服務,但不可侵犯遊民隱私與尊嚴。
- 批評者的觀點亦值得聆聽:如美國 AEI 對維也納模式的質疑、批評者對某些 Housing First 案例的反思,皆需以開放心胸對待,避免任何單一意識形態壟斷此議題。
第十部 謙卑的免責與呼籲
筆者深知自己學養淺薄、見解粗陋,本文絕非完美。所引用的經典詮釋可能有誤,所列的政策案例可能有片面,所提的整合方案可能仍有重大盲點。這篇文章僅是一個小小修行者面對眾生苦難時的自我反省,懇請讀者:
- 以原典為依:文中所引佛經、聖經、《古蘭經》、《妥拉》、四書五經、各大哲學原典,請務必親自閱讀核對,不以筆者轉述為足。
- 以善知識為師:在自己所屬的傳統內,尋訪明師、長老、神父、牧師、阿訇、拉比、法師、上師、學者,以其指導為依。
- 以個人實踐為證:道理唯在實踐中才能明白。請讀者親身參與街友外展、慈善熱餐、住房倡議、政策推動,於行動中印證、修正、深化所讀。
- 以開放包容之心:不同傳統、不同立場皆可能有所貢獻。本文嘗試會通,但會通不應抹平差異——每一傳統皆有其獨特之美,當彼此尊重學習。
結語:感恩天地、感恩眾生
寫作此文,深感因緣不可思議、恩德不可勝數。
- 感恩諸佛諸聖: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文殊普賢、耶穌基督、聖母瑪利亞、穆罕默德先知、亞伯拉罕、摩西、孔孟老莊墨翟——以無上智慧悲心,留下這許多教導,照亮黑暗中的人間。
- 感恩諸位大師:星雲大師、證嚴法師、聖嚴法師、印順導師、太虛大師——以一生實踐人間佛教;教宗方濟各、教宗良十四世、Gustavo Gutiérrez、Mother Teresa、Dorothy Day、St. Francis——以一生實踐基督的愛德;甘地、Vinoba Bhave——以一生實踐 Antyodaya;Maimonides、Heschel、Buber——以一生實踐 Tzedakah 與 Tikkun Olam;以及眾多伊斯蘭聖賢,留下豐厚精神遺產。
- 感恩諸位學者:John Rawls、Amartya Sen、Martha Nussbaum、Sam Tsemberis、Juha Kaakinen、Emmanuel Levinas、Hannah Arendt、Heidegger、Bachelard、芒草心張獻忠與李盈姿、Alan Graham、無數匿名研究者,以一生治學、實驗、創新,使這些議題能被理解。
- 感恩第一線工作者:每一位社工、外展工作員、護理師、精神科醫師、義工、廚師、翻譯、司機、清潔工、警察、消防員、醫護人員——你們在嚴寒酷暑、深夜凌晨,守護著一個個被城市遺忘的角落。
- 感恩無家者本人:那些在街頭與我們相遇的兄弟姐妹、長輩、朋友——你們是我們社會的鏡子,讓我們看見自身的盲點;你們以堅韌、智慧、幽默、慷慨——以我們難以想像的勇氣承擔生活——教導我們生命的真實重量。
- 感恩讀者:願意閱讀此繁長之文,本身即是一份慈悲。你的閱讀,使這些觀點有了流動的空間。
- 感恩天地萬物:感恩日月之光、風雨之潤、四季之轉、大地之載;感恩一花一草、一磚一瓦、一粥一飯。
- 感恩家人朋友、師長同修:使筆者得以有靜處之地、思索之餘、敲鍵之力。
- 感恩自己的不足:因為不足,故而謙卑;因為謙卑,故而願學;因為願學,故而願寫;因為願寫,故而與讀者結緣。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禮記‧禮運‧大同篇》
「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 ——《維摩詰經》
「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馬太福音》25:35-40
「正義者……將自己心愛的財產施濟親戚、孤兒、貧民、旅客、乞丐、和贖取奴隸……」 ——《古蘭經》2:177
「最高等的慈善:助人自立,使其不再依賴他人。」 ——Rambam《Mishneh Torah》
「他者沒有別處可去,他不是原住民,他被連根拔起,無國,非居住者,暴露於季節之冷暑——這即是鄰人之無家可歸或陌生性。」 ——Levinas《Otherwise than Being》
「Recall the face of the poorest and the weakest man whom you may have seen, and ask yourself if the step you contemplate is going to be of any use to him.」 ——Mahatma Gandhi
願以此文獻給每一位仍在街頭瑟縮的兄弟姐妹, 願以此文獻給每一位默默付出的服事者, 願以此文獻給每一個正在學習慈悲的城市與國家, 願以此文獻給共同邁向 人間淨土、大同世界、共同善、彌賽亞時代 的全人類。
南無阿彌陀佛。Amen. سُبْحَانَ ٱللَّٰهِ. עוֹלָם חֶסֶד יִבָּנֶה. 願世界因眾人之善而被建造。
慚愧、感恩、發願——以此為念。
——筆者敬撰
本文為作者基於對全球住房危機與遊民問題之自我省思而成,內容廣泛援引各宗教傳統、哲學思想、自然與社會科學文獻、政策研究及實務案例,旨在拋磚引玉、引人深思。文中對特定政策、人物、機構之描述,難免疏漏,尚祈方家指正。所有觀點非權威之論斷,僅作為討論之開端。再次懇請讀者以原典、善知識、自身實踐為最終依憑。誠摯祝福每一位讀者及其所愛之人,平安、健康、智慧、慈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