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騎車在一個巷子途中,巷口一輛大卡車突然橫切過來,連方向燈都沒有亮。我幾乎是本能地急煞,輪胎在地面發出短促的摩擦聲,我反射性地按下喇叭。 我的機車停在大卡車跟前,駕駛座上的人從車窗探頭直盯著我,我當下沒好氣的說到:「先生你起碼打方向燈,這樣好危險耶!」,他冷冷的回我:「是撞到了嗎!」我接著便轉向離去。 驅車離開後,我一邊騎車,回想過程,一邊看著自己情緒的變化。 對方確實做了很危險的行為,而我當下選擇對卡車司機陳述一個事實,司機聽後,並沒有為了這個行為而感到抱歉,或是打算道歉。 如果是以前的我,我除了立馬產生不滿情緒外,隨著情緒蔓延,透過眼神,態度,氣勢都能傳遞我對這起事件的不滿,而且即便離場了,我內在甚至還是會揪著是非對錯,然後接著這個情緒會堆疊放大。 現在我沒有,事件是事件。我把我看到的覺得不妥的說出來後,至於對方怎麼看,接受不接受,認同不認同,對我來說並不那麼重要,尤其這個人跟我的生活八竿子打不著一起,我覺得沒必要耗費我寶貴的能量與之糾纏。我選擇回到我的生活軌道,回到我的當下,繼續前行。 我察覺這二者的不同,人生難免遇到令人感到烏煙瘴氣的人事,以前我會身陷情緒裡反覆翻攪,消耗大量精神跟能量,結果反覆燃燒的,其實只有自己。
現在的我開始明白,有些人並不值得我投注情緒,有些事也不值得我停下人生。我或許無法防堵爛人破事出現,但我起碼可以為自己止損,不隨風起舞。我與其花時間教育一個過客,我更願意把這份平靜留給接下來的每一陣風、每一段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