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穩定的人很多,如果願意開放師培體系,讓長期代理資歷夠的,可以補教育學分、補考教師證,就能直接轉正,很多問題都沒有。 若覺得這不公平,對師培體系不好,那就重回公費生年代,要這些人去哪就去哪。 我們若不放棄全都要,還要佔據道德高位的想法,這種哭訴教師逃亡的情勒,以後只會越來越多,直到景氣變差為止。
有一個論點,是指教師工作環境很糟糕,導致教師不想做了,包含恐龍家長,會利用校務會議威脅教師的校長等等。
這是真的嗎? 是。
學校遠比一般職場單純,毋需過度放大問題
但以全國的角度來說,情況沒有那麼嚴重,絕大多數的家長沒有那麼恐龍,極少數的校長主任才會利用職權霸凌教師。 校園環境一般來說都是很和氣的,老師之間有過節也不會放到檯面上,更別說是當主任後去整人。
那為何不乏教師這麼認為? 呃,工作經驗太少了。 筆者自己在業界跑過,對比學校環境,教師之間的那種拉幫結派,真的只是小兒科啦,同事覺得烏煙瘴氣,筆者在旁邊看感覺空氣不差。
這種對比,筆者幫不了,各位老師只能自己看開些。
那學校有沒有那種,某些老師會特意照顧自己科目的人,然後糟糕的工作都由別科老師去承擔? 有。 筆者跑過不少學校,只遇過一間,大多數老師對行政工作避之唯恐不及,汲汲營營於權力者,用全國比例來看真的不多啦。
所以,不需要將這類校內問題過度放大,而是要針對教育體系的封閉性予以處理,多增加外界監督的空間。 這點其實很有趣,學校的封閉往往連對外處理事情也有障礙,大凡學校附近有幫派活動、惡劣環境,需要管區警察介入,里長協助等事項,非常看校長願不願意走出去。
校內外事務專責分工,別再讓校長一人全扛
筆者也說不客氣點,校長對外的角色類似政務官,好比法人代表,若附近有事,卻一副學校單純不想沾染的氣息,問題很可能會越變越大。 這邊不談案例,各位回憶過去二十多年,是不是有些學生居然在校內染毒,黑幫到校找碴,鬧大到由縣市長指派人下場處理?
就是校長的不作為與任用人事消極罷了。 因為當前台灣教育環境,若學校完全閉門不問世事,要平安度過任期並無問題。 即便外界環境複雜,只要當地警局有心處理,或是縣市主管機關有在盯,幾年內很難惡化。 問題就出在,萬一當地惡勢力成長過快,校方又無所作為,該縣市的主管怕事不管?
那就上社會新聞版面了。
杜絕這種問題,最佳的方式無外乎兩種。 第一種,校長職責專責對外,當成政務官來看即可,校內權力放給副校長,內外切割最直接,若擔憂法令寫太死,那就由教育局長來主導。 這也可以視情況而定,周遭環境單純,若校內教師相處不複雜,那校長一人即可。
為何建議如此? 筆者見過太多類似的例子,校長積極任事,內外兼修,結果就是累個半死。 然後校內人事還管不好,因為太忙,忙到無法顧及人情世故,依法辦理就是被老師討厭,覺得整天跑外務不專業。 但現實是,人家附近一堆小幫派,都被校長找人處理掉欸,不是大黑幫,只要管區願意配合,定期巡邏跟驅趕不良集會,效果就有了。
學校應以司法手段處理恐龍家長與校園暴力
儘管聽來很聳動,筆者也必須說,這種狀況完全看學區,都市白領學區很難遇到這種情境,郊區學校就很難說,看社區環境而定。 會不長眼,把幫派發展到學校內,幾乎都是在地小幫派,那種沒見過世面的小弟做的。 結論就是,案例少別擔憂,若有類似情況,校長外務多些,相關機關多走動,與當地里長協調合作,不難排除。 而一個可以處理這些外務的校長,遇到校內教師有什麼狀況,也能游刃有餘的解決。
說難聽些,如此八面玲瓏的校長,也多半不會小心眼到找老師麻煩。
第二種方法,就是慢慢將學校內的各種傳統事務,交給專責機關處理。 過去校內訓導處對學生的處罰權力很大,現在缺乏處罰機制,也沒有體罰,不會怕的學生大幅增加,這是事實。 又由於傳統上師生關係不希望外界處理,每當發生學生暴力行為,校長常常是息事寧人,又擔憂與恐龍家長衝突。
也沒什麼,全部司法處理即可,學生不服管教到一個程度,會辱罵師長乃至於動手的,直接提告或是找警察來帶走,司法解決。 各位聽到會覺得太扯,為何要讓小孩子承擔這些?
欸,國中生也可以上少年法庭了好嗎。 人本來就要學著擔負自己的責任,家長護幼到在校暴力行為也要袒護,心態恐龍到大鬧學校也甘願,那就讓法官來處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