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興學,教師應該獲得怎樣的地位,是由社會文化來反映,會拿到多少薪資,皆由稅金支付,此點絕不能忘。在此原則下,教職的收入,就應當求穩為主,額外福利為輔。近年網路上所見的討論,可說九成九都混淆了公與私機關的差異,無論是不知情下誤判,還是基於利益的刻意為之,都該停了。這是性質問題,你不能把金屬跟非金屬都當成元素,就在那亂扯化學反應。
既然上週講了半天,有關教職應該如何被看待的問題,那可以來談談,如何解決教師荒。
簡單說,薪水不能補的,用福利的方式補。而福利完全要看不同縣市的條件,以及教師為何留不住的原因去分析,沒有一體適用的情況。
高房價地區,優質住宿補貼最立即有效
以台北市的狀況來說,要讓教師留下,或是代理教師願意來報名,最佳的方式就是提供社會住宅租屋優惠,且確保可以租到,補多少可以討論,像是正常租金3萬改成1萬,等於有2萬的富餘,就非常優惠了。條件是只有在該學區任職時才能租,離職就得搬走,避免藉由擔任代理教師來取得長期租屋優惠的狀況。
這是最現實也最有效的,不然就是政府得要介入租屋市場,確保學校周邊,隨時都有租屋空間,讓正職教師與代理教師,能夠在台北市這類高額房租的地區,降低房租負擔。
正職教師為何需要?因為新進教師的薪資鐵定無法與資深的比,過去台北市少子化還不嚴重,有大量雙北長大的教師,能夠就近服務。隨著時間過去,人家總會結婚,搬出老家吧,狀況就會與新進教師一樣。近年的狀況,可以說人口紅利消失,雙北長大的教師開始填不滿這個缺口。
然後立刻停止思考不公平的問題,學校想要補滿老師就得讓生活的缺口補上,高租金高房價的地區,唯一立刻有效的辦法,就是補貼租金。說白了就是過去住宿制度的延伸,細部規劃還可以依照單身或結婚去安排,而且不要刻意排富,身家千萬上億的小孩會去當老師,要嘛求穩定,要嘛喜歡教書,只要政府提供的租屋環境不是新屋、大坪數等優質標的,房屋條件差一點的,人家還不要。
補助不排富一視同仁,無房有上班皆可領
各位可以明白這個思路吧,雙北地區的教師,近年為何不少有多年經驗的,選擇調回中南部老家?因為薪資級距夠大,在老家附近買個透天厝相對便宜,生活壓力驟減。筆者還看過將買在台北的房子高價出租,因為小孩長大讀大學,夫妻兩人年紀也大,教師也沒太多支出,回去過的可開心。
簡單說,會留下來的都有原因,原因消滅了就不會留,同理若要讓新教師、代理教師願意在高房租的地區任教,這個坑不補不行。
這個政策麻煩的點在於,若要提供這種優惠,不是只有新老師才能適用,得全行政區一體施行。也就是任教夠久的老師,只要還沒擁有自住的房子,都可以享有這種優惠。但要注意,已經有房子,正在繳貸款的不能有,因為政府是協助住在學區內上班,不是幫老師擁有一棟房子,概念是兩回事。
亦即,不是以人作為基礎,是以職業本身的需求為基礎。這非常重要,只要有一絲絲想法,是要用教師本人的福利為出發點,就必須要全體通用,不能學民間企業,有必要就高薪聘人,不去調舊員工薪水。教職的薪資一動就是全體,誰沒拿到保證會有公平性的怨念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