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在所有事情中都做好人,終究會在這個世界裡被傷害。" 馬基維利
關於剴剴案,陳尚潔因過失殺人判刑,民眾認為判太輕,社工認為判太重,有趣的是,為什麼會造成如此大的差異呢?
有興趣看事件內容的可以看這裡,法官遵從過失殺人的標準採證,再加上由於社工從屬的團體屬於法人,只能從中找到關聯度最大的人員做處罰。這個原因就會讓人感到細思極恐的是,很多不是你的責任卻算你的,類似你在超商打工,客人吃到食物中毒時,因為這個食物是你打工時賣出的而指控過失傷害一樣。這在基本薪資工作內不常發生,大多事情最終決定權在主管身上,基本上出事都是主管處理,只要薪水往上升(至少在台灣),你扛的責任成指數級提升,通常都需要獨立作業,不然基本也沒人幫或是上層認為你能力不足有被資遣風險。
我們要如何避免工作的意外讓自己被當槍使?觀察想要的利益和設想最糟狀況是解答。

台灣首位社工遭判過失致死,陳尚潔一審判刑2年 (插畫/陳靖宜)
設想利益
合作的概念往往是在兩方或多方的領域中逐漸磨合出灰色地帶作為共同點,你想要:做個薪水小偷/跳板/用心服務自己的理想...,你的主管可能想:不要出大事/事情不要燒到他身上/薪水小偷/想要如何混到退休...,你的客戶可能想:優質服務/低廉或免費服務/溫和對待/滿足他的需求...,至於對方想要什麼,你從合作中多少能知道個一二,不知道也沒關係,我們總是會從血淋淋的教訓中找到啟發。
無論什麼需求,你要在多方中找到一個共通點,缺乏共識下一定會有摩擦,要馬客戶不爽投訴,要馬主管不爽你,給你下許多絆子,抓你犯錯的點進行紀錄和彈劾逼你辭職。
根據我淺薄的工作經驗,通常的共識就是:主管希望沒有大事發生,客戶也能從服務中拿到自己想要的東西,自己則是能安全下班,我猜那位社工沒有意外也會是以這個方向走並且做得不錯,至少做了6年社工且沒有轉換跑道已經代表她已經適應這個利益環境。
設想最糟狀況
有了共同利益之後,除了執行,就是處理未來突發問題來保證產品品質穩定,不管是疑問/客訴/糾紛/違法/前無古人發生的奇葩案件...,要以自己為劣勢的狀態下(不知所以/客人哭鬧魯洨/人情世故/自知理虧但又要守規定/主管搞你...),思考如何應付和找他人幫忙,在符合公司規章且主管不會質疑下,讓這個事件終了。
這種應對方法很吃經驗,經驗這種東西真的是運氣,有些人從小資源充沛,中途沒有遇到太多他人的惡意來欺負他榨取利益,它會形成一種泡泡把你圍起來,讓你把最糟狀幻想的太美好。也有些人運氣不好,接受滿滿的惡意後從中學習,讓你把這個美好幻想戳破,更加用現實的角度去規避風險和準備。
個人想法
我們都會走上陳尚潔的後塵,只是教訓大還是小而已,無論如何,我們都要從中記取教訓並調整策略和戳破一些迷思,好讓我們可以做出對自己更有利的判斷。
至於社工,我覺得她蠻慘的,報警本身的行為是對信任打擊非常大的工具,就算事後沒事,基本上後續不太敢有保母願意接受她的轉介求助,這個就跟你喝手搖發現員工把糖漿加多了,然後你就報警告員工故意傷害罪一樣,如果你告了,網友覺得你太小心眼,就算真的喝到有點胃潰瘍之類,頂多輿論轉成食安問題,但可怕的是在後面,大家知道你,很多手搖店把你是為黑名單避免糾紛產生,怕你這個"手搖哥/手搖姊"又因為飲料問題在訴訟浪費金錢與時間。
另一方面是時間成本,社工加班通常不一定會有加班費,真的遇到這個事件她報警了,這代表她要花許多精力在單一的工作事項上,她也要告知許多機構和思考如何轉介,光是這點就足以讓她不敢想下去。誰到底想會想報警,甚至還要無償加班補完剩下的工作量,只是為了驗證一個猜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