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天下午,我去見以前的朋友。
餐廳開在百貨公司高樓層,窗很大,陽光照進來,桌布白得有點刺眼。服務生替我們倒水的時候,冰塊碰到玻璃杯,聲音很輕。隔壁桌有人在談股票,聲音壓得不高,卻一陣一陣地傳過來,讓那個地方顯得很體面,也很現實。
她們還是和以前一樣,說工作,說男人,說最近哪一家餐廳難訂,誰又忽然離婚,誰的小孩準備出國,話題一個接著一個,笑聲也很自然。
我坐在那裡,偶爾跟著笑,手指卻一直停在杯壁旁邊,杯子外面的水珠順著玻璃往下滑,落到桌布上,洇出一圈很淡的濕痕。
空調開得很冷,但我還是覺得熱。
出門之前,我在鏡子前換了很久的衣服,最後挑了一件領口比較高的黑色上衣,耳環也換成最簡單的款式,頭髮放下來之後,脖子旁邊被遮住了一些,我看了看,才拿起包包出門。
那時候我沒有多想。
直到坐在餐廳裡,我才發現自己整個下午都沒有把頭髮撥到耳後。
朋友伸手替我把盤子往前推的時候,手指不小心擦過我的手腕,我整個人縮了一下,動作快得連我自己都覺得難看。
她抬頭看我。
「怎麼了?」
我低頭笑了一下,拿起水杯。
「太冰了。」
她沒有懷疑,又低頭去切牛排,刀叉碰到瓷盤,發出很細的聲音,奶油醬在盤子邊緣慢慢化開,看起來有些膩。我靠在椅背上,掌心卻出了一層汗。
「妳最近氣色很好。」另一個朋友忽然看著我說。
我抬頭。
她笑了一下,又多看了我一眼。
「是不是談戀愛了?」
那句話說得很輕,像餐桌上隨便丟出來的一粒糖。可是我聽見之後,忽然覺得喉嚨有點乾。
我低頭拿起叉子,沒有立刻回答。
她們笑起來,話題很快又轉到別人身上。我已經沒有再聽得很清楚,只看著桌上的甜點,奶油在燈下面慢慢塌下去,原本很漂亮的一層邊,過了一會兒就軟了。
吃完飯之後,我一個人去洗手間。
鏡子裡的燈很亮,亮到皮膚上的顏色都變得清楚。我站在洗手台前補口紅,補到一半,忽然看見脖子旁邊有一小塊很淡的紅痕,已經快看不見了,可是我知道它在那裡。
我把頭髮往旁邊撥了一下,又很快放回去。這個動作做完之後,我連自己都覺得有點可笑。
以前的我不會這樣。
以前我一直覺得,真正藏得住的東西,本來就不是靠衣服,也不是靠頭髮。但是那天下午,我站在百貨公司的洗手間裡,手裡拿著口紅,忽然明白自己已經有了需要遮的地方。
回家的時候,天已經暗了。
高跟鞋踩在走廊地板上,聲音空空地傳回來。我開門進去,家裡很亮,淺色地板、白牆、靠窗的鋼琴,全部都乾乾淨淨地在原本的位置上,光從窗邊退下去之後,房間反而更像沒有發生過任何事。
黑色馬甲還掛在椅背上。
我站在玄關,沒有立刻換鞋。
外面的餐廳很熱鬧,朋友的話還留在耳邊,這裡卻太乾淨了,乾淨到那些沒有說出口的東西一下子都顯出來。
我慢慢把耳環拿下來,放在玄關的小碟子裡,又走到鏡子前,把頭髮撥開。
那一小塊痕跡還在。
我看了一會兒,最後還是把領口往上拉了一點。






















